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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一男子是某建筑公司的董事长,其因轻信认识16年的朋友有

 笑傲江湖仗剑游 2022-10-26 发布于福建
上海徐汇,一男子是某建筑公司的董事长,其因轻信认识16年的朋友有能力通过其姐姐给自己分包工程,不停地给对方支付钱财整整13年,共计3900多万。男子如梦初醒报警后,才得知一切都是假的。



闫先生十几年前凭借自己的努力与机遇,一步步做到了某建筑公司董事长的位置。闫先生于2006年参加朋友饭局时认识男子杨某,看到众人在用餐时都对杨某毕恭毕敬的,擅于交际的闫先生深知对方的来头不简单,于是闫先生用心经营着与杨某的关系。

经过三年的接触后,杨某终于在2009年时,和闫先生说出了大家都对其毕恭毕敬的原因。原来杨某的姐姐是某集团公司身居要职的高层,并声称可以为闫先生的公司承揽工程业务,为了让闫先生更加相信自己,杨某还带着其去看了两个工地。

事后杨某便询问闫先生对这两个工地有没有兴趣,如果有兴趣,其可以通过姐姐帮闫先生把这两个项目拿下。

闫先生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但长期在商场打滚的闫先生,也深知想接下这两个大项目必要开支还是免不得的。随后闫先生应杨某要求给对方报销了“招待费”,大到20万一次、小到2万一次,还有许多高额的消费卡。

可不曾想,花了一大笔钱后,闫先生不仅没有把这两个项目拿下,就连杨某所谓的姐姐都没见着。于是怒气冲冲地去找杨某讨要说法。可杨某却不以为然,并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还声称不信你可以自己去问我姐姐及姐姐的上司。随后杨某给闫先生提供了两个电话号码。

闫先生将信将疑离开后,果然联系上了杨某口中的两人,听完对方的解释后,闫先生又相信了。此后的13年时间里,杨某又以同样的理由,总共从闫先生处拿走了3900多万元。

家人对闫先生的行为表示不解,并劝说其报警。但闫先生始终认为杨某是自己认识16年的好友,不可能骗自己。

最终,由于已经13年来都没有成功揽下一单业务,闫先生还是听从家长的劝说,报警求助。

后经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杨某确实是有个姐姐在某集团公司担任重要职务,但其根本没有能力给闫先生办事,且从始至终都不知情的。而与闫先生通话的“姐姐”及“姐姐的上司”,实际上都是杨某用变声软件接听的。

1、事发后有网友表示,很难让人相信,十几年前就能担任董事长的闫先生,居然会在13年的时间里接不到一单工程的情况下,还没有发现自己上当。

从案情来看,确实让人难以置信,但这是公检法三方共同认定的事实,因此大家引以为戒便是。

2、毫无疑问,杨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闫先生处于错误认知时,错误处分个人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构成诈骗罪。关键是闫先生能否把钱要回来,杨某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海地区诈骗罪量刑细则》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被害人钱财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步量刑10年以上,最高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由于杨某总共诈骗闫先生3900多万元已经远远超出50万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标准,因此其至少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

3、法院认为杨某有两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是其到案后能够主动认罪认罚,二是其退赔闫先生20万元的经济损失,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高法刑事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侦查阶段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即便没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都分别可以减少15%、20%以下基准量刑。

或许有人会认为,对比起3900万元来说,只退赔20万元就可以从轻,太便宜杨某了。诚然!从情理上讲,确实如此!但从法律上来讲,可从轻20%以下不一定会以顶格从轻。

意思就是说,可从轻20%以下,只要不超过20%就是合法的,但一般会根据具体案情来酌情确定。就本案而言,由于杨某仅退赔20万太少了,因此法院一般不会给太大可从轻的幅度。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无论您是哪个层次的人,都务必要有足够的防骗意识,毕竟大有大骗、小有小骗,让人防不胜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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