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著名作家:毛姆的成名作,讲述了一个画家的生平。 主人翁斯特里克兰,他本来拥有一个看起来完美的家庭,妻子漂亮温和,自己证券人的工作收入也高,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一切看起来都特别完美。 他也确实这样过了很多年。可是在他45岁那年,他又重新选择了一次自己的人生。 他想要画画,于是抛妻弃子,辞去工作,去往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开始。没钱,只能住非常破旧的旅馆;没有收入,只有打零星的散工。经常厚脸皮向认识的朋友借钱,靠着一两个欣赏他的人的接济,度日。 总之生活过得是相当窘困,但他显得非常快乐。 这个主人翁过的就是朝不保夕的生活。他之所以感到快乐,那是因为他刚刚开始,就图个新鲜。 陶渊明辞官归隐,姿势是相当潇洒,初期也确实写了大量田园风光美景的好诗,寄情山水,舒心畅快,可是这样的日子他并没有过得很久,后期他过得一点也不快乐。 有兴趣的朋友,找找他后来的诗读读就知道了。他生命的最后岁月,写了有很多描述生活相当窘迫的诗歌,没钱的日子并不好受。 总结下来其实特别简单:有钱的时候随意花当然快乐,钱花完了好日子也就过到头了。 放到现代社会里,这就是一个人职业选择、生命转向的一个故事。 这句话可以看作是他对过去生活的厌恶、对画画生活的热爱的一种抒情。所有人类的行为动机,说到底都是一种情感的冲动。 你干某件事情,感到快乐,自然会继续干;干某件事情感到痛苦,自然就会停止干。 文中的有些对话也特别有意思。
你看,大作家的话,和我朋友的大白话,意思都是差不多的。 我之所以拍下这段文字,是因为里面一些简短的信息是作家毛姆对自己写作生活的描述。 你看,成名作家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上午勤奋地写作,完成既定任务,下午出去闲逛,随意走走看看。 我记得之前余华有篇文章,讲他早期走上写作道路的动机,就有说过:他特别羡慕他看到的他们县城文化馆的那些作家们的生活,可以整天闲逛。别人说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他们是作家,这是他们在观察生活。 余华说我也想过这种生活,于是他开始拿起笔努力写作。我也想过这种生活,所以我也一直在努力写。 我基本上不看外国人写的书,因为有很深的文化隔阂。 什么是文化隔阂呢?就是很多地方,明明字你认识,但你还是不太懂,就像汉语里面的成语一样,光看字面意思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比如我举个例子:说曹操曹操到,只要是中国人,基本上都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外国人没有这种文化积淀,如果只是照字面意思理解,肯定是要闹笑话的。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一样,里面很多文化典故,人物名称,我基本上都是囫囵吞枣地读过去,并不完全懂。这是其一。 其二,我试过几次想要阅读国外的作品,都没有太好的感觉。 书皮子的介绍上说:毛姆被成为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净瞎扯淡,我读了没一点这种感觉。跟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根本没得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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