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过大哥的女人,永远不知道其中之味。 1 没什么悬念的认识,在一个饭局上。 他坐在上座,身边是个娇俏浓妆的女孩子。 她坐在众人堆里,并不怎么抢眼。她沉静、冷淡、很少说话,几乎全程没有说过什么话。 敬酒的时候,别人对她说,你敬锋哥一杯酒。 她站起身上,对他说,锋哥,我敬您一杯。 他看了她一眼,亦站起身,喝干了杯中的半杯酒。 过了一会,他对大家说,建个临时微信群,大哥给你们发红包。 群建好了,他拿着手机,说,不对啊,还缺一个人。 有人说,伊星没有进群。 笑笑闹闹中,她就进了群。 她就是伊星。 饭局之后,他加了她的微信。之后便没有联系。 二个月之后,他在微信里对伊星说,请你出来喝酒。 她说,不喝酒。 他说,请你喝咖啡。 她说,不喝。 他说,为什么? 她答,不喜欢闹,你身边的人太多。 他说,那就只有我一个人,我一个人请你喝杯咖啡。 在星巴客,伊星推门进来时,看到他坐在沙发里,穿着一件蓝色的长袖衬衫,一双咖色的商务皮鞋,黑长裤,黑色腰带,她看他一眼,就笑起来。 他问,你笑什么? 她说,你的范思哲闪光T恤呢,你的LV腰带呢,你的纹身和你的金戒指呢? 他扬起一个坏笑,你居然敢这样跟我说话,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她坐在他对面,看着他,说,我不怕你。 他说,你为什么不怕我?别人都怕我。 她说,因为我们没有交集。 他说,你做我的女朋友,我们就有交集了。 她说,上次吃饭,那个坐在你身边的女孩子不是你女朋友吗? 他说,我让她离开了。 他说话时不急不徐,眼里是沉不见底的冷峻。 她几乎听说过他所有的江湖传说。十几岁出道,多年来在刀锋上行走,有光明正大的生意,也有苟且不堪的营生,有坑脏的手段,也有巧妙的交易。她知道他身边美女如云纷纷簇拥,也听说那些美人的凄楚和落泪。 有光鲜,就有晦暗。有荣耀,就有卑微。 他把身子前探,靠近她一些,眼睛里浮出一抹温柔,他轻轻地说,上次饭局见面,我觉得你喜欢我,是吗? 伊星无声的笑了笑,未置可否。 “你身边的女孩子,一般,你能对她们保持多久的新鲜感?也就是说,你通常能喜欢她们多久?" 他说,三个月。通常,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她们。但是我身边需要那些女孩。 2 总之,她做了他的女朋友。 坐的是不同的豪车,穿的是锦衣,住的是大庭院,有藏獒护院,亦有哈士奇可抱在怀里。 吃饭时她坐在他身边,众人起身敬酒,喊她“大嫂”,就像以前众人喊他身边来来往往换来换去的其他女孩子一样。 大哥身边的女孩子,就是大嫂。 众人面前她要么静静坐着,要么微微笑着。她看着他说话,喝酒,下命令,骂人,扔盘子,她看着他各种行为,有时,她就会轻轻拉他一下衣角或胳膊,说,锋哥,算了吧。 他们回到她的庭院,她就会换成棉麻布裙,卸去妆容,头发松松的披在肩头或绾成一个高高的丸子顶在后脑勺。她打开蓝牙音箱,听《贝加尔湖畔》、《最最遥远的路》、《斯卡布罗集市》、《旅行》等。她在飘窗上有个电脑小桌,有厚厚的鲜艳的垫子,打开电脑,做她的PPT,做她的报表,做曲线分析,写那些扬扬酒酒的讲话稿,音乐回悬,她十指敲动,面沉如水。 有时,她穿着他宽大的衬衫,大长腿盘坐在飘窗台上,伏在小桌子上在纸质本子上写字。 他有时洗澡出来,推开卧室的门,他会怔一下,觉得仿佛走错了房间。 他走到她身边,她仰起脸,对他暖暖笑一下,说,我马上就好。说着把笔记本合上,伸出手来,摸摸他的脸。 他把她抱起来,说,从来没有女孩子敢摸我的脸。 她说,是不是她们每一个都说爱你? 他点点头。 她狡黠地笑说,那么多人都爱你,我就不用爱你了。 过了一会儿,她问他,哎,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他调侃她,说,唔,炮友吧。 她心里一震,但是还是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说,嗯,我们也许只是三个月的炮友吧。从此互不纠缠,互不相欠。 他自然不会记住她的话,他只觉得这是两个人之前的笑闹和情话。他觉得她和所有的女孩子都不同,哪里不同呢,他有时想了一下,不知其所以然,索性不去想。不知为何,他对她有一份说不出的怜惜和信任,但是他又觉得抓不住她。她有炙热的时候,多数时候,她又是若即若离的淡淡存在着。 有一天,她抚着他左肋的刀疤,问他,这是怎么来的? 他说,嗯,我听说,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我想拥有自己喜欢的女人,于是,就找个机会请人给我一刀,哗,肋骨处破了一个大口子,然后,我就遇到了你。 他看到她的眼里突然涌出大量的泪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哭。他甚至能听到泪水滴落在她真丝睡衣上的声音。 他见过太多女孩子的眼泪。他本不是好人,对待女孩子,薄情使人哭,暴力使人哭,多情使人哭,遗弃使人哭,无情更是使人哭。 他不喜欢女孩子的眼泪,她们越哭,他越憎恶她们。 可是此刻,他居然心里被什么扯了一下,他觉得疼。被刀捅伤时不疼,此时反倒疼起来。 她抱住他,轻轻的说,你能不做大哥吗? 半天,他说,回不去了。 她说,你不是说你喜欢女孩子,最多三个月吗,我们在一起三个月了,在你没有厌弃驱逐我之前,我体面一点,自己离开。 3 那些华贵的衣服,她没有带走。那些奢侈的名包和首饰,她没有带走。 他也不知道她何时走的。他出了一趟远门,回来,看到她压在飘窗上的本子。 扉页上写,大家都说你坏,我觉得你好。可惜我只是偶尔闯入你的世界,我只能假装着只是云淡风清的爱过你。 他翻看本子,是她的日记本,记录了他们俩的精彩和日常。他的手指抚过那些字,不觉间已泪眼模糊。 可是他是大哥,大哥怎么能有眼泪?他把日记本往床头柜里一塞,也就很快忘记了此事。 大哥从来不缺女人。大哥也不可能为某个女人浪费时间去思念。何况,又有多少爱呢?他也不能确定自己就爱过她。 三年过去了。 他的“事业”做的更大了。在一次打黑行动中,他的院子被包围,他心爱的藏獒被枪杀,他跳墙而逃,终被埋伏在院外的警察捕获。 讯问了几天几夜,他始终什么都不说。 夜深了,看守他的警察大约是倦了,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吉他,轻轻拨动,唱起了歌。 警察一遍遍弹奏着《旅行》,“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吹响这风铃声如天籁.....” 阿锋萎顿的神情突然兴奋起来,他坐直了身子,侧耳侧听,一遍一遍,记忆中某处最隐秘的角落被唤醒。 他跟着吉他伴奏轻轻哼唱,从小声低唱到放声歌唱,他泣不成声。 “谁让我们哭泣,又让我们惊喜,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总是要说再见,相聚又分离......” 曲终,过了很久很久,他问警察,您,还能再弹唱一遍吗? 年轻的警察弹着吉他,他反复唱着那首歌,一脸泪痕。 夜更深了。他喃喃自语,“那个叫伊星的姑娘,她爱过我,我也爱过她,只是,她现在在哪里?”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