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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为什么说强拆90%都不合法,原因就在以下这一点

 送_汤 2022-10-28 发布于湖北

「胜诉案例」为什么说强拆90%都不合法,原因就在以下这一点

2022-10-27 21:44·小张说法11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为了达成征收目的,对居民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此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拆迁制定了严格的程序步骤,但正是由于步骤繁琐、程序多样很多地方单位为了加快进度,开始滥用手中的权利。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关于“违法强拆”的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介绍

本案例来自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袁冲律师办理的一起征收单位跳过法定程序步骤强制拆除当事人房屋的违法强拆案件:2021年4月28日,当事人住所地的建设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向当事人作出并于当天送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该通知书载明经查:你户土地权证上的审批宅基地面积为235.47平方米,现经测绘,实测你户超出权证登记面积219.86平方米.超出部分属违法用地且地上所搭建筑为违章建筑,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之规定,令你户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违章建筑内所放物品自行搬离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帮拆,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你户自行承担。随后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仅在该《告知书》作出两天后将当事人的房屋予以强制拆除。当事人不服找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袁冲律师。

袁律师详细审查了相关的文书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发现,本案中,相关单位于2021 年4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后,在未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相应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于2021年4月30日强制拆除当事人的辅房,违反法定程序,应当确认违法。后当事人在袁律师的指导下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相关单位的强拆行为违法,承担败诉责任。

律师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行为之前,应履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程序,如当事人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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