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安排,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1月5日、6日举行。 然而,受到疫情的影响,多地紧急通知,执业药师考试有变,或暂停执业药师考试,或暂缓打印准考证,或限制存在风险的考生考试...... 四地暂停执业药师考试 关于新疆考区暂停举行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翻译资格考试的通告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5—6日举行的新疆考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因暂停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甘肃 10月29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举行甘肃考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综合研判,并请示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同意,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5—6日举行的甘肃考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五项职业资格考试。 宁夏 10月28日,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告称, 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评估,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宁夏考区暂停原定于11月5日、6日举行的202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下半年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西藏 10月28日,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举行西藏考区原计划于11月5-6日举行的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4项考试。 两地暂缓打印准考证 10月28日,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印发《关于福建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缓打印准考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因疫情原因,暂缓打印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具体事项请密切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 10月28日,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因技术原因,2022年度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鞍山考区暂缓打印准考证,恢复打印 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通知。 这几类考生被限制参考 山东:属于以下情形的执业药师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湖北: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湖南: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陕西: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河北:在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笔试。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重庆: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上海: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川: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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