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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突然回娘家把母亲和姐姐告上法庭……

 君临天下100 2022-11-03 发布于湖北

本期执笔

黄盼盼

民事庭 法官助理

我是黄盼盼,是上海奉贤法院民事庭的一名法官助理。近日,我收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分家析产案件:赵父因病过世,刚操持完老父丧事的赵阿姊还没从悲恸中走出来,却意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亲妹妹赵阿娣将自己、赵母和相关亲戚告上了法院,要求分割老宅动迁所得的两套房。老母亲收到传票,情绪一度难以控制,本是血脉相连的近亲,现在却互相不能理解。如何才能化解这一家人的矛盾?

01

父亲过世

妹妹要求分割动迁房

据了解,赵阿姊是按本地习俗留在家里侍奉双亲的女儿。而赵阿娣工作后不久便出嫁,平日也不常回娘家。涉案的两套房是父母拆迁所得。在姐姐和母亲看来,姐姐常年照顾父母双亲,特别是在父亲生病期间,姐姐一直陪伴左右,妹妹则很少回家探望。妹妹属于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应得到相应的动拆迁利益。

而妹妹则坚持,自己也是家里的一员。动迁房中有父亲的遗产,自己和姐姐一样,都有继承权,坚持要求法院依法分割。

02

双方情绪过激

调解停滞不前

第一次证据交换过程中,赵母情绪很是激动。想起老伴在世时,心里更多惦记的是妹妹。老伴生病之后,她不仅很少来探望,甚至连母亲的电话也不接了。赵母彻底心寒。

姐姐跟赵母看法一样,坚决不同意调解。

妹妹则倾诉道,父亲生病那段时间太忙了,平时也经常给父母打电话、买东西的。哪怕分是给她少一点,她心里也好受一些。现在这样就是没把她当家人看。

在我看来,虽然双方存在矛盾,但调解的基础还是存在的。也许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平台,能够坐下来好好沟通、聊一聊,可能矛盾就迎刃而解了。我要做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沟通的平台,让双方敞开心扉、放下芥蒂。

然而,第一次调解就陷入僵局,赵阿姊由于照顾母亲已经筋疲力尽,加上分家析产的心理压力,拒绝进一步沟通。

03

把调解室搬到居委会

迎来案件转机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多方走访中,我了解到本案中,年纪最小的当事人即赵阿姊的儿子小李,是家中唯一的第三代。解铃还须系铃人,小李是这个家庭的纽带,由他来引导母亲和外婆,可能效果会更好。

于是,我多次向其释明相应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规定,希望他作为年轻一代,可以帮助法院缓解其家庭矛盾。

几天后,小李主动提出,由他来帮助法院做母亲及外婆的思想工作。

果然,小李的劝导加速了亲情的愈合。妹妹也逐渐理解姐姐的不易,在前期的方案上又作出了让步,姐姐和母亲从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同意我提出的调解方案,即:房屋的所有权给姐姐,姐姐补偿妹妹一定的房屋折价款。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我联系到了宅基表上其余四位被继承人,并做通了他们的工作,一致愿意在调解书上签字。

由于本案当事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我决定把调解室搬到居委会中。

签字现场,赵阿姊一家和亲戚们就两套动迁房达成最终调解协议:房屋继续由赵阿姊一家所有和居住,赵阿姊一家支付房屋折价款65万元给妹妹。这场跨越了两年的家庭纠纷终于化解了。

调解工作不易,尤其是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在金钱之外还夹杂着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感情。父母对子女的爱不计得失,血脉亲情浓于水。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为深陷纠纷的人带去温暖和力量。本案通过法律的温度,把矛盾化解在庭前,让原本濒于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文字、图片:黄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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