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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之弹琵琶

 咖啡随笔 2022-11-04 发布于江苏

今天谈第十九种酷刑弹琵琶。

又是一个很唯美的名字。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被一些事物美丽的外衣所蒙骗。

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这里的琵琶,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指人的琵琶骨,也就是肋骨。

怎么样,还有胆量看下去吗?

所谓的弹琵琶,简而言之,就是用利刃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这一酷刑,主要在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使用,估计又是高智商且充满想象力的朱元璋所发明。

施刑方式是将犯人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然后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使人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后皮肉慢慢绽开,划裂,直至招供或一根根肋骨被剔下,血肉溃烂,气绝身亡。

遭受弹琵琶刑法者痛不欲生,无非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快快招供,二是速速寻死。

在明朝末年遭受此酷刑的有东林党人汪文言和扬涟,施刑者当然是魏忠贤。

这在《明史》卷第37《刑法志》有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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