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第十九种酷刑弹琵琶。 又是一个很唯美的名字。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被一些事物美丽的外衣所蒙骗。 在这里友情提醒一下,这里的琵琶,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指人的琵琶骨,也就是肋骨。 怎么样,还有胆量看下去吗? 所谓的弹琵琶,简而言之,就是用利刃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施刑方式是将犯人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然后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使人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后皮肉慢慢绽开,划裂,直至招供或一根根肋骨被剔下,血肉溃烂,气绝身亡。 遭受弹琵琶刑法者痛不欲生,无非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快快招供,二是速速寻死。 在明朝末年遭受此酷刑的有东林党人汪文言和扬涟,施刑者当然是魏忠贤。 这在《明史》卷第37《刑法志》有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