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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第十八回探春和李纨诗的归属

 昵称37581541 2022-11-09 发布于江苏
《红楼梦》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1]中,元春省亲游幸大观园后作诗一首,也命李纨和众姊妹们都作一匾一诗。其中探春作“万象争辉”匾额,为一首七绝,李纨作“文采风流”匾额,为一首七律。但是,在程乙本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中探春和李纨的诗作被调换了,探春作的是《文采风流》,李纨是《万象争辉》[2]。程乙本为何要改动这两首诗的归属?曹雪芹为李纨和探春拟的诗是否不合理?这看似不合理的背后有什么原因?本文试就此问题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  程乙本的改动 

《红楼梦》写元春省亲,元春游赏了省亲别墅之后先题一绝云:“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又命“妹辈亦各题一匾一诗,随才之长短,亦暂吟成,不可因我微才所缚”,要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宝钗和黛玉六人“各题一匾一诗”。元春对众姊妹在诗体上并未作具体规定,只要“随才之长短,亦暂吟成”即可。

庚辰本中写道: “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只得勉强随众塞责而已。李纨也勉强凑成一律。”即探春是与元春、迎春和惜春一样作了一首七绝,而李纨则勉强写成了一首七言律诗。

不仅庚辰本如此,在己卯本、戚序本、列藏本等其他脂本,以及程甲本中也是如此。唯至程乙本,编者将探春之作改为了七律,七绝则改属李纨。但这番改动后与文中“李纨也勉强凑成一律”不符,遂将正文也改成了“李纨也勉强凑成一绝”[3]。

对这一修改程乙本并未说明理由,不过引言称: “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4]又说: “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5]编者称程甲本因面世匆忙,未及细校,所以程乙本根据各原本又加以详细的校阅改订。而对前八十回内容的改订不仅“广集核勘”,还进行了“准情酌理”,也就是编书者以自己理解的“情理”为判断标准,改动了他们认为以前的版本中不合“情”不合“理”的地方,对其“补遗订讹”。第十八回中对探春和李纨诗的归属加以改动,应该即为“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一例。

程乙本编者为什么会觉得脂本中探春和李纨的诗不合情理? 且录庚辰本探春《万象争辉》如下:

名园筑出势巍巍,奉命何惭学浅微。
精妙一时言不出,果然万物生光辉。

此诗较之探春的其他诗文确实有明显差距,不像“见之忘俗”的探春手笔。尤其“精妙”“言不出”“果然”“生光辉”等语,即使作为口头感言都显得言之无物、空洞无文。而作为诗句,甚至比初学诗的香菱都更为“措辞不雅”。赞大观园却没有对景物的细致观察和精心描绘,也完全没有任何炼字炼句和章法布局。虽然己卯夹批称“三首之中还算探卿略有作意”[6],认为探春诗强于迎春和惜春,不过将元、迎、探、惜四姊妹的诗进行比较,不难发现,探春诗不仅逊于元春“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锡大观名”的雍容气势,也逊于惜春“山水横拖千里外,楼台高起五云中”的诗中有画。尽管整体上看,元春诗也有写景粗疏、表意直白的问题,惜春诗也有构图平庸、对偶拘谨的问题,都不算好诗,却比探春诗强出一大截。探春此诗倒是与迎春“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的大白话诗不相上下。但是迎春是“二木头”,猜不对灯谜,说酒令错韵,本就才华不高,而探春却是三春中最出色的姑娘,在菊花诗中写出过“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这样的风骨文采俱佳的好句,而且起兴结成大观园诗社的也是她: “娣虽不才,窃同叨栖处于泉石之间,而兼慕薛林之技。风庭月榭,惜未宴集诗人; 帘杏溪桃,或可醉飞吟盏。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若蒙棹雪而来,娣则扫花以待。”骈对工稳,用典纯熟,措辞秀雅,表意蕴藉,显然是饱读诗书、善驭文字的手笔,又怎么会在元春省亲时写出“精妙一时言不出,果然万物生光辉”这样的俗浅之句呢?

另一方面,“尚德不尚才”的李纨,在元春没有限定诗体的情况下,竟和宝钗一样作了一首七律,且写得颇为工整,也令人费解。虽说严羽《沧浪诗话·诗法》中有“绝句难于八句”[7]之说,但这应该是说绝句要在短小的篇幅和有限的结构中做到精炼含蓄又有言外之意,出佳作不易。不过,对不太会写诗的人来说,写“八句”肯定难于绝句,毕竟绝句的篇幅比七律少了一半,只要凑足四句即可。如果不追求言外之意、含蓄无尽等高水准,只需写出一首诗应付交差的话,写七绝无疑比七律轻松得多。

李纨虽出身于诗书之家,其父却奉行“女子无才便有德”,不十分令其读书。李纨自己也多次表示不会作诗,时常将“我又不会作诗”“我和二姑娘四姑娘都不会作诗”挂在嘴边。自第十八回元春省亲时的这首七律之后,李纨再不曾有过任何诗作。第二十二回元春送出灯谜来,也命每人作一个灯谜送进去,这次迎春甚至包括贾环都有灯谜诗,但各种版本里均无李纨诗[8]。探春发起大观园诗社,李纨虽自荐社长,却并非因为诗才服众,而是因为她“不善作却善看”,这才在诗社掌坛。尽管李纨也表示“若遇见容易些的题目韵脚,我们也随便作一首”,然而自诗社成立到小说结束,李纨究竟也不曾作过一首诗。即使是诗社活动中最热闹、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芦雪广联句,李纨也只顺着凤姐儿的开头联了两句,第二次再轮到时,她便笑称去替大家热酒而退出了。就是这个不善作诗、不肯作诗、遇到作诗就往后躲的李纨,却在元春省亲时作了一首难度高于元、迎、探、惜的七律:

秀水明山抱复回,风流文采胜蓬莱。
绿裁歌扇迷芳草,红衬湘裙舞落梅。
珠玉自应传盛世,神仙何幸下瑶台。
名园一自邀游赏,未许凡人到此来。

且不说内容,仅看这工整的结构和老成的措辞就已经明显超过了探春的《万象争辉》。李纨在全书中仅写过这一首完整的诗,但她这首诗的水平也颇显突兀。

综上所述,在元春省亲时的众诗作中,探春的诗似乎过于差了,李纨的诗则似乎过于好了,跟她们的诗才不符,和二人的形象设定也似有矛盾。这就难怪程乙本将这两首诗的归属做了调换。程乙本的编者程伟元和高鹗都工诗,对诗歌优劣当然有辨别力,他们应该是出于对诗歌的理解和对小说人物的理解“准情酌理”才进行这番调换的。

的确,就诗歌水平而言《文采风流》远胜过《万象争辉》是显而易见的,程乙本让有才的探春写《文采风流》,不善作诗的李纨写《万象争辉》,表面上看似乎更符合情理。有的学者也赞同程乙本此处的改动,如张俊、沈治钧评批的《新批校注红楼梦》称“程乙所改,似亦有理。探春自负清高,才志不凡,其视大观为蓬莱仙境,声言'未许凡人到此来’,切合其身份个性……且诗作颇有灵气,亦不合'槁木死灰’之李纨心境”[9],似也有道理。也有学者不赞同程乙本的改动,如蔡义江称这一改动“也是似是而非之见”[10],认为探春写“高楼崇阁气势巍巍”暗示了“嫁得贵婿”的命运,而李纨的七律则符合她“虽乏才情,但尚有修养的情况”[11],但论述尚略,且关于探春诗的暗示命运之论似也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那么,这两首诗似与诗作者的形象、才华和心境不合,真是曹雪芹考虑不周、情理乖谬吗? 或者说,真是曹雪芹把两首诗的归属写反了吗? 比起程伟元、高鹗,曹雪芹诗才更高出许多,他能替贾环、薛蟠写坏诗,也能替黛玉、宝钗写好诗,还能替香菱写出一首比一首有进步的诗,而且各自特色鲜明,互不相犯,让批书者感叹“难为了作者摹拟”[12]。那他为什么不替探春和李纨模拟出更符合她们的诗才的诗呢?

笔者认为,程乙本对此处“准情酌理”的改动,是只看诗的水平,而未能深入考究小说内部情理的结果。在元春省亲的写诗活动中,李纨勉为其难地写七律,而探春故意写了一首七绝的坏诗,恰是小说中十分合情合理之处,是人物性格的真实反映和人物的必然选择。本文拟通过对人物性格的再考察和对诗歌史的梳理,拨开作者“障眼法”的迷雾,探究一下这看似不合理之处的合理性。


 二  李纨: 最标准的应制之体 

蔡义江先生指出: “宝玉和众姊妹奉元春之命为大观园诸景赋诗,也可以看作是写清代臣僚们奉皇帝之命而作应制诗的情景的一种假托。”[13]奉元春之命作诗的有三春、李纨、宝钗、黛玉和宝玉七人,其中三春作七言绝句,李纨和宝钗作七律,黛玉作五律,宝玉则是元春指定作五律四首。关于宝玉和黛玉的五律笔者拟另文讨论,本文想先探讨一下李纨与宝钗为什么会选择与三春不同的诗体来“应制”。

应制诗是指奉帝王及后妃、太子、王侯等之命,或为了附和皇帝及皇室的需要而作的赞颂型诗歌,其内容多是讴歌盛世太平和帝妃王侯的才德。汉魏六朝至隋均有应制之作,不过其盛行却是在初盛唐。而七言律诗这一诗体,正是在初盛唐的应制诗中发展成熟的。

七言歌曲兴起于梁陈时期,唐初在宫廷流行,长孙无忌有《新曲二首》,为七言十二句,是全篇对仗的齐梁体,可以看作初唐宫廷七律的雏形。唐太宗在公元647 年作七言八句诗赠来济,许敬宗作《奉和圣制送来济应制》和之,此诗现存,除了失粘之外,形式上已很接近近体七律。武后末年到中宗年间,七律体在宫廷的君臣唱和中流行起来,公元700 年武后与群臣游石淙山赋七言律,是第一次大型的七律应制唱和; 中宗朝君臣唱和用七律更多,有学者梳理了初唐的九次七律诗的应制唱和活动,提出七律成熟于唐中宗景龙年间的应制诗作中[14]。这一时期的文学侍臣如李峤、沈佺期、苏颋、张说等都多有七律之作,由于他们都有很高的文学修养,写应制诗时也有竞争和炫才意识,积极地探索形式和声律之美,促进了七律声律与章法的完善和成熟。到盛唐之初,除了依然活跃的张说,张九龄也作过不少七律应制,而最为后人称道的盛唐七律应制的大家则是王维。王维的七律共二十首,其中有八首可归入应制诗,这些七律应制诗多成为明清论诗者最为推崇的七律典范。进入开元年间后非应制体的七律增多,七律逐渐脱离了应制之体的限制,至杜甫七律则变革了初盛唐的七律之风,另成大家[15]。

我们现在说到七律名篇,大概首先会想到杜甫诗,而较少想到初盛唐的应制诗。不过,从明代到清代前期是“宗盛唐派”诗论盛行的时期,李攀龙、高棅、胡应麟、王世贞、沈德潜等诗论者,多认为初盛唐至王维的七律为“正宗”,而杜甫之后的七律为“变体”[16]。所谓正宗,综合明代各种唐诗选本和诗话的诸多说法,大体是指该诗体在形成初期具备的结构和格调风貌。因此,在曹雪芹生活的时代,以应制一体为七律正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认识。在明代的唐诗选本和各种诗论中,以应制诗为“七律正体”或者“七律第一”的观点不在少数[17]。明代人所选的“唐代七律第一”多是应制诗,如刘绘称苏颋《奉和春日幸望春宫应制》“以为格律完粹,冠于诸子”[18],谢榛认为“近体当以张说《侍宴隆庆池应制》为第一”[19]等等。王维的七律应制尤其受明清论家的称道,明人李攀龙的《唐诗选》选入王维的七律八首,其中五首为应制; 清代也是如此,如比曹雪芹稍早的沈德潜评王维的《奉和圣制从蓬莱向兴庆阁道中留春雨中春望之作应制》称“应制诗应以此篇为第一”[20]; 和曹雪芹差不多同时代的吴烶则称王维的《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为“应制诗庄重典雅,斯为绝唱”[21],等等。也有些论诗者将王维、岑参等人《早朝大明宫》的唱和之作视为七律应制之经典,如高棅说“早朝倡和之什,当时各极其妙……是皆足为万世程法”[22],等等。

诗歌理论上是如此,明代应制诗的实际创作又如何呢? 笔者试以“应制”为关键词检索明诗诗题,得七律110首。而与之相对,五律只有32首。七绝虽有73 首,但因为杨士奇、程敏政、傅圭、顾清、蒋冕等人作的应制七绝均为多篇组诗,一人一次往往便作十二首、十首、九首、八首之多,少则也是两三首一组,反而七绝单篇应制诗非常少见,且七绝的诗题数和作家数也远低于七律。当然仅以诗题有“应制”为条件的检索结果不足以概括明代应制诗的全貌,但可以略见比例。正如沈德潜明确提出: “唐时五言以试士,七言以应制。”[23]曹雪芹时代的文人认为七律就是自唐以来最正宗的应制之体。

元春省亲时对众姊妹没有限定诗体,但是最讲礼制、最克己复礼的李纨和宝钗,就作了最正统的七律以应制。迎、探、惜三春作为元春的自家姊妹,可以跟着元春亦步亦趋作七绝; 黛玉重性情,可以“胡乱作一首五言律应景”; 但李纨和宝钗二人,她们跟元春的关系比三春要远,性情比黛玉要受更多的礼制约束,也就比众人更重视应制诗的体式。中国古人释礼云“礼者,体也”,那么奉和应制诗选用的“体”,在守礼的李纨和宝钗眼中自然也是“礼”的重要部分。

宝钗的守礼读者多很熟悉,和宝钗选择了同样的诗体来应制的李纨,在克己复礼上比宝钗更有过之而不及: “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承继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李纨之父名“守中”,守礼守度也;曾为“国子监祭酒”,掌大学礼乐之法也; 从小读《女四书》,家庭教育重德胜于才也;“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克己复礼之累也。这样的李纨作一首最中规中矩的七律以应制,是完全符合其身份的。

不过,说李纨“只以纺绩井臼为要”,会让读者以为李纨真的只“认得几个字”,对诗歌无知无识,其实不然。清代“国子监祭酒”职责既包括掌国子监大学礼乐之法,也包括为国子监生授课、评定优劣。李纨掌大观园诗社,品评诗作优劣,宝玉也称“稻香老农虽不善作却善看,又最公道,你就评阅优劣,我们都服的”,正是家学渊源的表现。李纨不仅有“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的家庭熏陶,在贾府“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也是其职责,尽管诵诗读书都排在“针黹”“纺绩井臼”之后,但无疑也是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从李纨评诗来看,她也绝非没有诗歌修养和文学鉴赏力。

只不过,对于诗歌,连皇商家庭出身的宝钗都频繁说出“究竟这( 指作诗) 也算不得什么,还是纺绩针黹是你我的本等”,“作诗写字等事,这不是你我分内之事”,“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自古道'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女工还是第二件。其余诗词,不过是闺中游戏,原可以会可以不会。咱们这样人家的姑娘,倒不要这些才华的名誉”等言论,又遑论国子监祭酒之礼法世家出身的李纨呢。何况宝钗尚是闺中女儿,诗歌尚还可以是“闺中游戏”,还“可以会”; 但李纨是青春丧偶、年轻守节之身,屋里连胭脂都没有,尤氏来她屋里洗个脸也只能用丫头的胭脂; 也不玩乐,丫头都说“我们奶奶不顽,把两个姨娘和琴姑娘也宾住了”。“德”对她的约束比对闺中女儿的约束更多得多; 而诗歌于她的距离,也就比宝钗她们更要远得多。

所以,李纨以不善诗、不肯作诗的面目示人,与其说是才华的缺乏,不如说更是一种在礼法限制下的自我约束和克制。在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之“德”的定位中,是容不下李纨身上的“才”的存在的; 即便是有“才”,也是她要刻意回避、隐藏、压制的东西,因为“才华名誉”不仅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条和前朝贤女的道德范本相违,更与她的丧偶之身和守节之德相悖。只有在特殊的场合下,当“才”成为“德”的需要,或者说,当“作诗”也成为“礼”的需要时,她才会去写一首符合“礼”的得体的诗。作为掌管大学礼法的国子监祭酒之女,她熟谙应制之体; 作为守礼之人,她一定会“勉强凑成一律”,写出一首最符合应制之体的诗。因此,“不善作”的李纨作了七律,看似矛盾和无理,实则在李纨身上是知礼守礼的统一。

细看李纨这首诗,匾额“文采风流”,其意思一方面是第二句点题所云“风流文采胜蓬莱”,指大观园的景致风雅、铺陈点缀斑斓多姿; 另一方面又是赞颂人物“文采风流”,即赞元春“珠玉自应传盛世,神仙何幸下瑶台”的文才和风采。其实,曹寅就曾以“文采风流”赞美人物,《题楝亭夜话图》诗云“文采风流政有余,相逢甚欲抒怀抱”,就是赞美和追忆纳兰容若的。所以李纨所拟匾额可谓一语双关,赞美大观园和赞元春颂圣合一,十分得体而巧妙,可见其诗心不俗。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珠玉自应传盛世”句中出现的“珠”字,是她亡故的丈夫贾珠的名字。在这个举家欢庆、骨肉团聚的省亲中,在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高光时刻,别人也许会忘掉贾珠,但是李纨不会,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只会让她更加想念早逝的丈夫,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贾珠今日若在会是何等情形。她似有意似无意地用到贾珠的名字,正暗含着她那无法为外人道的落寞伤怀。因为,至亲之人的名字,在字数有限、须得惜墨如金的诗中,尤其在颔联的首字上用出来,绝非无意之闲笔。李纨或也隐隐期待,元春在看到这句诗、这个字时能想起她早逝的哥哥。毕竟,元春对宝玉是“命他进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 '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连脂批都说“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24]。将这动情的一幕看在眼里的李纨,想到同为元春亲兄弟的贾珠已是天人两隔,无缘这场团聚和盛会,该是怎样的辛酸落寞。

不知是不是这个“珠”字的提醒,在众人都写完诗、又将诗传与外厢让贾政等人看过后,“元春又命以琼酥金脍等物,赐与宝玉并贾兰”。这是整个省亲活动中贾珠的遗腹子贾兰第一次登场。“此时贾兰极幼,未达诸事,只不过随母依叔行礼,故无别传”,这也可以说明元春此前都没有对贾兰有什么特别表示,没有“携手揽于怀内”“抚其头颈”这样的亲密举动,甚至都没有单独提到过他,“故无别传”。而此时元春突然对宝玉和贾兰单独赐食,是耐人寻味的。因为这时本就在“大开筵宴”,众女眷和宝玉一直在内厢相陪; 贾兰“随母依叔”,也一直同在宴席上,按说不需要再单独赐食。但此时元春却特命赐食与宝玉并贾兰二人,在场的其他人都没有得到这特殊待遇。这或许是因为元春跟宝玉“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贾兰是亲侄儿,对他们单独赐食是出于长辈对晚辈的关爱; 但也或许,这是元春看过诗后对李纨的心事的一种回应,是她特意安慰寡嫂的一个细节。

《文采风流》是李纨写过的唯一的一首诗。笔者读第十八回时一直有一个疑问,元春要“妹辈亦各题一匾一诗”,李纨是元春的寡嫂,并不属于“妹辈”。在场的同为嫂子的尤氏和王熙凤就不在作诗之列,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她们不识字。而李纨也绝不可能在没有元春之命的情况下主动要求作诗,因为连林黛玉都知道“不好违谕多作”,诗是须奉命才能作的。笔者猜测,元春在嫂子辈中只命李纨作诗,很可能是因为李纨初嫁、贾珠尚在之日,李纨是曾经作过诗的,而元春也知道这一点。那么,李纨的“尚德不尚才”“虽不善作却善看”,也许是在她丧偶之后才被逐步固定起来的印象,她也许曾经并不是那么“不尚才”“不善作”的。她也许也曾有过与诗相伴的青春,也许也曾在“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的娘家结过诗社,也许在贾珠在世之日也曾有过诗意的时光……她如“槁木死灰一般”的人生中毫无疑问是有过诗的印迹的,只是被她在守节之德的规范中一点点抹去、压抑和封存起来了。

探春起诗社时,李纨也一招即来,进门笑道:“雅的紧! 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这是全书中李纨少有的兴致勃勃的一个片段。在大观园的春天里,李纨心中的诗意也曾萌动过; 在三秋盛景中,她也表现出要把诗社“作兴起来”的热情。她乐于鼓励姑娘们作诗,只愿她们尽享诗意时光、减少人生遗憾。但是她自己却一直退在写诗之外,再没留下过其他诗作。整部《红楼梦》里,李纨只在最符合“礼”和“德”的应制中作过一首得体的诗。而她的知礼与守德,以及被“礼”和“德”扼杀的才华与诗意,都矛盾而又统一地藏在了这首“得体”的诗里。


 三  探春: 故意随众塞责的坏诗 

再说探春写的这首坏诗。文中称探春“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只得勉强随众塞责而已”,这个理由不足以让人信服。因为,探春如果真的在意“难与薛林争衡”,后面就不会有“秋爽斋偶结海棠社”之举,也不会在给宝玉的短帖中说“兼慕薛林之技”。诗社成立后,每次夺魁的不是宝钗就是黛玉,芦雪广联句时联得最多的是湘云,探春一次都没能胜出过,但她还是认真参与,回回不落。而且还经常赞李纨评得公道,赞别人写出的佳句。她是不会因为“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就塞责一首坏诗的。

此次元春省亲应制与日常诗社赛诗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一次有元春的诗作在先。所以探春真正考虑的,不是“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而是“自忖亦难与元春争衡”。称难与薛林争衡当是作者的“障眼法”。探春的诗才未必不如元春,但她必定不会、不敢也不能与元春争衡,她只会“随众塞责”一首绝对不会超过元春的坏诗。所谓“随众”其实就是随元春,元春作的是七绝,探春就不会作七律,只会跟着元春作七绝; 至于“塞责”,按说出于对皇妃姐姐的尊重不应该“塞责”,但是此时元春诗已作成,且元春说“我素乏捷才,且不长于吟咏,妹辈素所深知。今夜聊以塞责,不负斯景而已”,虽是自谦,但从元春诗来看“不长于吟咏”也属实情。既然元春称自己的诗是“聊以塞责”,那么对于姑娘中与元春关系最近但也最微妙,而且又最精明的探春来说,隐藏自己的才华“塞责”一首应制,就是她面对元春时的必然选择。

细看探春的诗,开篇刚说了一句大观园“名园筑出势巍巍”,第二句就迫不及待地表明自己的才疏学浅和谦逊惭愧的姿态:“奉命何惭学浅微。”接下来的两句“精妙一时言不出,果然万物生光辉”则更像有意凑出的不加任何润饰的大白话。全篇与其说是在写诗,不如说是在表态。反倒是惜春,因为年纪小不知世故,写出的诗四句皆对,显出着意用力的痕迹,诗歌水平反而超出探春。而探春的这种藏拙的低姿态,是她在长期的贾府生活中形成的审时度势的生活智慧,也是庶出女儿在尴尬身份下练就的生存之道。

说到探春,读者一般都知道她精明要强、厉害不好惹。管家时“敏探春兴利除宿弊”,抄检大观园之时她一巴掌打了王善保家的的脸。小厮兴儿说“三姑娘的浑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平儿说“二奶奶在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头,也就只单畏他五分”,“他撒个娇儿,太太也得让他一二分,二奶奶也不敢怎样”。邢夫人身边的媳妇们也说“他们三姑娘伶牙俐齿、会要姊妹们的强”。然而,像玫瑰花“刺戳手”的是探春,其实乖觉谨慎、步步小心的也是探春。

贾府中的四春,元春是正室王夫人所生,惜春只说是贾珍的胞妹,生母不明,但从她和贾珍的年龄差来看是庶出女儿的可能性比较大。迎春和探春则都“不是太太养的”。在贾府,庶出女儿的地位不仅难比宝玉,也远不及客居的黛玉、宝钗和宝琴。黛玉来贾府后“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 宝钗来后贾母亲自给她过生日; 宝琴来后每天跟着老太太同住同睡。老太太对宝钗和宝琴还可以说是待客之道,对“两个玉儿”却是真心疼爱。老太太有好吃的会想着“这一碗笋和这一盘子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却从未给迎春、探春、惜春送过吃的。元宵节放炮仗,林黛玉不禁毕驳之声,贾母便搂她在怀中,王夫人将宝玉搂入怀内,迎春、探春、惜春却无人关心。所以迎春老实懦弱,惜春孤介冷漠,或不仅是性格使然,可能也跟庶出姑娘的地位处境有关。

而比起迎春,探春还有一个尤为不堪的生母和一个“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实在令人难疼”的胞弟。这“于女儿分中平常”的探春要想在贾府立足并获得疼爱和尊重,只有靠自己一点点小心谨慎地惨淡经营: 老太太错骂王夫人,只有探春替王夫人委婉陈情; 中秋夜宴,只有探春陪贾母、王夫人坐到四更; 拜托宝玉寻一些小玩意儿,就会做一双十分下功夫的鞋做谢礼……特别是代理管家之时,探春行使管家大权却“一步儿不肯多走”,把“太太”“大奶奶”“二奶奶”始终摆在前面。她要革新大观园,却坚持一定要先征得凤姐的同意; 她财权在握却不谋私利,生母赵姨娘的兄弟死了也只按例赏银,和宝钗“偶然商议了要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来”也要“现打发个姐儿拿着五百钱来”给小厨房。林之孝家的要撵一个媳妇出去,探春先问“怎么不回大奶奶”,又问“怎么不回二奶奶”,最后才说“等太太来了,再回定夺”。黛玉说“你家三丫头倒是个乖人。虽然叫他管些事,倒也一步儿不肯多走。差不多的人就早作起威福来了”,可谓一语中的。

回到元春省亲,对家族来说,是元春给家族带来了“烈火烹油”之盛。身为父亲的贾政对元春称“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今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在日常的言语行事中就时时考虑家族大局和命运的探春,不会不理解父亲这段话的含义。而探春一直努力示好、刻意亲近的嫡母王夫人,此时和亲生女儿是“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后又“母女姊妹深叙些离别情景,及家务私情”,这才是骨肉情深的自然流露。相形之下,王夫人对探春的疼爱就总带着条件,“太太满心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几次寒心”,凤姐也说“太太又疼他,虽然脸上淡淡的,皆因是赵姨娘那老东西闹的”,无论探春如何声称“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嫡母庶女的关系仍是如履薄冰,稍不小心便容易生嫌隙、存隔阂和被破坏。

何况,此次元春省亲叫了宝玉觐见,“未达诸事”的贾兰也“随母依叔行礼”,还得了元春“琼酥金脍等物”的赏赐,贾环却“从年内染病未痊,自有闲处调养”。这一笔是否也为障眼法姑且不论,贾环没能参加省亲是事实。元妃回銮前赐礼,宝玉和众姑娘一样是新书一部,宝砚一方,新样格式金银锞二对; 贾兰是金银项圈二个,金银锞二对;而给贾环的是和其他堂兄弟侄子一样,仅有表礼一分,金锞一双。贾珠、宝玉和贾环三个都是元春的亲兄弟,但元春待宝玉和贾珠之子贾兰的态度与庶出的弟弟贾环泾渭分明。本就一直对自己是“姨娘养的”十分敏感的探春,也不会看不到这一点。作为元春的庶妹,探春在众姑娘中与元春血缘关系最近,却也因此最为微妙,至近而又至远。

而从元春自身来看,不到四个时辰的省亲,元春对着祖母和母亲哭,对着亲人和众姊妹哭,隔帘对着父亲哭,抚着宝玉哭,回銮前勉强堆笑满眼垂泪地哭,其中包含了多少身在残酷宫闱之中的不如意、不自在和不得已。元春的一句“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让探春在内的众人都“垂泪无言”。善察人心的探春不仅看到元春表面风光背后的苦楚,更对自身命运有隐约的联想。比起元春,庶出女儿大概难“得征凤鸾之瑞”,婚嫁亦会被身份所困,就如凤姐说的“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然而,贵为嫡女和皇妃的元春也不能自主者多矣,自己的命运又会如何? 对于抱着“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之志向的探春来说,元春的哭泣大概也会让她有“偏我是女孩儿家”、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物伤其类”,更有作为庶出女儿的前途未卜之悲。

所以在这场省亲中,精明的探春看到的,有父亲的卑微谨慎、嫡母的亲疏有别、嫡姐的嫡庶分明和悲喜夹陈,有无数人情的曲折和人心的明暗,还有对自己命运的隐约预感。面对这样一位肩负着家族荣辱的嫡姐,在贾母和王夫人面前,在贾政等人也会读到这些诗的情况下,在将来这些诗会编次成册的预见中,有元春的诗作在前,对通人心、晓人情、知分寸、会做人的“乖人”三姑娘来说,这首应制诗自然不能按正常的写法去写。此时此刻的人心人情有太多复杂曲折,近和远、悲和喜、巧和拙的分寸都太难以把握,探春就以聪明的低姿态,小心地写下了一首奉和元春之诗体但绝对不会超过元春、并且足以为元春诗作陪衬的坏诗。

对探春的诗,元春应该是理解的。众人都作完诗后,元春便“命探春另以彩笺誊录出方才一共十数首诗,出令太监传与外厢”给贾政等人看; 而此后“贾元春自那日幸大观园回宫去后,便命将那日所有的题咏,命探春依次抄录妥协,自己编次,叙其优劣”,这两次都是命探春誊录抄写。元春本可以让宝玉来抄,也可以命李纨诸人,还可以交给宫娥,但她把两次抄写都交给了探春,也是一种对探春的认可、信任和荣宠。王伯沆批云: “从前四库馆校录都是官衔,三姑娘奉命为此,可谓荣矣。”[25]这大概是元春对这个庶出妹妹的领情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曹雪芹为李纨和探春所拟的诗,表面上看似不合情理,实则正是曹雪芹的用笔细致、一丝不乱之处。香菱学诗时说诗的好处在于“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其实小说的好处也是如此。第十八回克己复礼的李纨写的七律应制和精明乖觉的探春写的七绝坏诗,就是《红楼梦》中“似乎无理”而实际上“有理有情”的一个值得细细品味的绝妙的细节。


[1]脂本系统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并未分开,为方便起见后文将元春省亲众人作诗之内容统一称为第十八回。本文对引自程乙本的原文和回目进行单独标注,其他原文均据[清]曹雪芹著,[清]无名氏续,[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年版,该本以庚辰本为底本。
[2]元春省亲时众人诗作本无标题,但内容都和所题匾额相关,后文中均以各人所拟匾额代称诗名。
[3][清]曹雪芹著,[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启功等注评:《红楼梦:程乙本校注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年版,第278 页。
[4][清]曹雪芹著,[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启功等注评:红楼梦: 程乙本校注版》,第23页。
[5][清]曹雪芹著,[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启功等注评:《红楼梦: 程乙本校注版》,第23 页。
[6][法]陈庆浩编著: 《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 增订本)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 年版,第324 页。
[7][宋]严羽著,郭绍虞校释: 《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页。
[8]早期脂本多止于惜春的佛前海灯之谜,即仅有四春姐妹和贾环的灯谜诗。宝钗、宝玉、黛玉的诗谜为后补,而且黛玉宝钗诗的归属有变化。不过所有版本中都没有李纨诗。
[9][清]曹雪芹原著,[清]程伟元、[清]高鹗整理,张俊、沈治钧评批: 《新批校注红楼梦》,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344页。
[10]蔡义江: 《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修订重排本) ,中华书局2004 年版,第135 页。
[11]蔡义江: 《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修订重排本) ,第143 页。
[12][法]陈庆浩编著: 《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 增订本) ,第422 页。
[13]蔡义江: 《大观园与宣南文化》,《红楼梦学刊》2002 年第4 辑。
[14]赵昌平: 《初唐七律的成熟及其风格溯源》,《中华文史论丛》1986 年第4 辑。
[15]葛晓音: 《论宫廷文人在初唐诗歌艺术发展中的作用》,见《诗国高潮与盛唐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第25—44 页; 钱志熙: 《唐诗近体源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
[16]葛晓音: 《论杜甫七律“变格”的原理和意义——从明诗论的七言律取向之争说起》,见《唐诗流变论要》,商务印书馆2017 年版,第140—168 页。
[17]岳进: 《明代唐诗选本与“唐人七律第一”之争》,《北方论丛》2013 年第3 期。
[18][明]刘绘:《答乔学宪三石论诗书》,见黄宗羲编《明文海》,中华书局1987 年版,第1605 页。
[19][明]谢榛著,李庆立、孙慎之注: 《诗家直说笺注》,齐鲁书社1987 年版,第471 页。
[20][清]沈德潜选注: 《唐诗别裁集》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年版,第435—436 页。
[21][清]吴烶: 《唐诗选胜直解》,见陈伯海主编《唐诗汇评》,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 年版,第330 页。
[22][明]高棅编选: 《唐诗品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第706 页。
[23][清]沈德潜著,霍松林校注: 《说诗晬语》,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年版,第251 页。
[24][法]陈庆浩编著: 《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 增订本) ,第323 页。
[25]王伯沆批: 《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年版,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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