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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既有生养的意义,如“生儿育女”;也有培植的意义,如“封山育林”;还有教导的意义,如“教书育人”。究竟哪个意义体现了我们先人造字时的本来意愿呢? 甲骨文和金文的“育”字,由“女”或“母”与它们屁股后面的大头朝下的“子”组成,字形就像女人生小孩的样子,其中的小点表示伴随孩子降生而流出的血水。秦以后的“育”字,把下部换成了表示动物躯体的“肉”(后写作“月”),上部酷似“云”的形状。 需要指出的是,“育”和“毓”同源。甲骨文和金文的“育”还演化出了“毓”字,这个字最能够体现女人生孩子的意义,不过现在“毓”大都用为人名。 “育”是会意字,本义指生孩子,如生育、节育、绝育。南北朝时期的辞书《玉篇》就解释说:“育,生也。” 因为孩子生下来后必须有人抚养,“育”便引申指培养,如抚育、培育、养育。 又因为孩子不仅需要生活上的照看,更需要知识和品德的教导,“育”还引申出教育方面的意义,如德育、智育、教书育人。 育才造士是国家的根本,我国历代贤哲都非常重视。孔子本身就是教育家,素有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之说。孟子晚年也从事教育,并把它作为人生大乐事之一,正如其所言:“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下图为宋代的慈母恩石刻,雕凿于重庆市大足县宝品山,图中的女人就在抚育她生养的孩子。 (改编自语文出版社图书《字海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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