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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离奇的故事(四)

 同人杂志 2022-11-12 发布于福建

“我还真要给你们讲个故事。唉,也不是什么故事,就是跟你们说我自己,我个人隐私,也可以说是我的丑闻,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不怕你们鄙视我,其实我一直就很想把它说出来,堵在心里难受呀。林姐说鬼都懂得后悔,我听了很震惊。我心里也非常后悔,要等我做鬼了才说出来,不如今天就说,就当是我的忏悔,你们是神父。”听了杨百旺的话,大家心中不由一怔,全都耸起了耳朵。

“老杨,你弄什么忏悔呀,还写忏悔录呢!别,我们不是神父。”乔伊反对,“说好了是讲离奇的故事,你别离题了。”

“就是一件离奇的事,没有离题。不过要说到这件离奇的事还得先从我的丑事说起,说了丑事还得有忏悔。乔伊,如果最后没讲到离奇,你可以用你的手机敲我,现在你最好别反对,也别打断我的话。”杨百旺提出郑重申明,然后他继续讲下去:“我是个山里的孩子,出生的那个地方很穷,穷山恶水,除了山还是山,没有水。山上尽是石头,长着稀疏的灌木和草。没有田,我们那里的人就都是没有田地可以耕种的农民,只能在那长满了石头的山上种些玉米和土豆,除了这两种作物,其它东西也长不起来。那地方的人,就像林姐说的古堡那样的地方,除了走出去,没有别的出路。现在的年轻人全都出来打工了,打工赚了钱要寄一部分回家,给家里盖房子、养老人,这样我们那里也就算脱贫了。我年轻的时候还没有外出打工这件事,村民不论年轻年长,都只能在那贫瘠的山地里种那一点点的庄稼,有一点点的收成,勉强维持着能够糊口的生活。年轻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能够吃上官粮,还有机会学一门技术,退役后能够留在城里,还能有个工作。我就是当了兵从那大山里走出来的。在部队里呆了十几年,从义务兵到现役兵,后来转为志愿兵。十几年都在部队的食堂里,没啥本事,但还是学了一门做饭做菜的技术。一晃就三十好几了,文化不高,进步不快,不是个能够当官的料,但好歹也有了干部身份,退役后可以在城里混口饭了。这时有人给我介绍了个城市姑娘。你们知道,对于我们这些从山里出来当兵的,最大的理想就是找个城市姑娘,这样就可以做个城里人了。

“照片上的姑娘一眼就看出是个城里人,白净的脸,长长的头发宽松地编了条辫子搭在肩上,穿一件高领的枣红色毛衣,脖子上挂着一条不知道什么珠子串起来的项链,垂在胸前,真好看。介绍人说她的父母都在大企业里工作,父亲是个技术员,家里虽然不是很富裕,但父母单位有房子,都有工作,她自己还是个大学学历,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姑娘条件这么好,怎么会看上我这么个没有一分钱的呢?介绍人说,这姑娘什么都好,可就是小时候生病落下了残疾,走路需要拄着一个拐杖。介绍人特别强调,虽然残疾,但并不影响生育,说她除了走路不方便,其他事都会做。我听到说这姑娘是个残疾,心里反而踏实了,这样就般配了。姑娘叫心如,见过几次面后我们就敲定了婚事。心如看上我的好体格,壮实得像头牛,还有一门厨技。我喜欢心如有学问,有气质,文雅端庄,是个真正的城里人。我们结婚了,我做了他们家的上门女婿。离开部队后,我没有找民政要求安排工作,为了多赚钱,心如父母投资让我自己开了家餐馆。不久我们就有了女儿,取名叫莎莎。莎莎就像她妈妈一样聪明可爱。我努力工作,餐馆生意很好,收入稳定,我们买了一套宽畅的房子,让心如的爸爸妈妈和我们一起住。两个老人也把我当儿子,都退休了,就全心全意照顾莎莎,照顾心如。

“这样的生活是我在山里的乡亲们想都不敢想的,是我所期望的所追求的最理想的生活,我有一个理想的妻子,理想的女儿,理想的家,理想的工作,真正做成了理想的城里人,我就像中了头彩那样的幸运。我真的是心满意足了,我真的感到很幸福,我爱我的家,爱心如,爱莎莎,也爱为我们这个家辛勤付出的两个老人。”说到这里,杨百旺苦笑了一下,“人怎么就那么贱呀,明明是幸福得像在天堂里似的,我们村里只有我能够混出这么个好日子,让所有人都羡慕呀,可好日子就毁在了我的手里!才过了不到十年,我就渐渐地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似乎是在不知不觉间,那个一直沉睡在我心里的恶魔醒过来了。如果不是恶魔作祟,我怎么会亲手毁掉我自己的美好生活呢?我开始觉得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我开始琢磨他们说话的语气和对我的态度,原本心如言谈举止吸引我的那些地方,这时都成了我心里作怪的诱因。我原本欣赏心如的学问和气质,但现在和她在一起,我却显得没文化没品味没档次了,她的观点总是盖过我,总是要显出我的无知和浅薄,让我感觉她时时处处都想占上风,甚至总要表现出她是正确的;我原本醉心当一个城市人,但和城市人生活在一起后,我显得是个乡巴佬,当然我就是一个乡巴佬,许多生活的习性都跟他们不同,已经改不了,我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我是个城里的乡下人,我感觉心如的父母从骨子里瞧不起我这个乡巴佬;我最疼爱的女儿莎莎,但从她说话的语气里,我也感觉出我在这个家里没有地位。

“唉,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痛心呀!我像是变了个人,越来越烦躁不安,越来越喜怒无常。你们知道,一个人心里一旦有了这些想法,怨气怒气就会直往上窜。我不就是个乡下野蛮人吗,乡下就是男人说话女人听,我娘在家就从不拿主意,一切都是听我爹的,我得要杀杀这女人的傲气。于是,有事没事我就跟心如找别扭,从开始时找茬到后来使用恶言秽语,最后就向心如抡起了拳头。第一次动手把我自己都给吓了一跳,我面红耳赤,两眼发直,我周身发热,浑身发抖,但却像是吸毒一样,我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痛快和满足。我看到蜷缩在墙角的心如眼里露出惊惶,我体会到拳头的威力,找回我作为男子的权力和地位,于是暴力就成了我的欲望。过后我也会后悔,打伤了心如我也会心疼,我想安抚一下她。但心如态度冷漠地拒绝了我,这让我非常生气,甚至怒火中烧,伤感之情又被愤怒之情所代替了。于是在第一次之后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之后我一点也想不起我动手的原因,恐怕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事实上,不必要有任何原因,喜怒无常已经是我那时的常态。

“两个老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开始时,他们会来劝阻,护着心如,拉开我,让我冷静。但每次他们的劝阻都会让我更加怒不可遏,会更加凶狠地把怒气发泄在心如身上。于是两个老人沉默了,后来就离开我们,搬回到他们自己家里去了。那个时候,我已经被内心愚蠢的冲动所支使,我成了恶魔,一时间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心如被我的暴虐惊吓了,开始躲避我,但我总能抓到机会,再揍她一顿。终于有一天心如说:'我们离婚吧!’这个结果应当是在预料之中,我家暴,而且还是对一个残疾人施行家暴,天理难容!但真要离婚,我又心不甘情不愿,我心中滋生出一种像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混杂的感情,我不愿意离婚,我想到女儿莎莎,离婚了我就要失去莎莎,我怎么能够没有莎莎呢?我寻找莎莎,我祈求莎莎,虽然在我行使暴力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想过莎莎,但这个时候我却卑鄙地想到了莎莎,我知道在我不发疯的时候,我心里是装着莎莎,而且我还知道,莎莎依然爱我,她还只有十岁,她不能没有爸爸,她需要一个爸爸。那时莎莎就对心如说:'妈妈,求你了,你们不要离婚!如果你们一定要离婚,也等我长大,等我长大成人的时候,那时你们要离婚我也就随你们了。求你了,妈妈!’ 天哪!我那年幼的、我最珍爱的女儿,其实是最经常、最无辜、最可怜的受害者。心如搂着女儿哭了,她心里一定是怜惜女儿太小了,她答应了女儿。但心如对我提出:我们是为了女儿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我们已不再是夫妻,过得好,我们做朋友,过不好,我们就只是房客,如果再有暴力,立即分开生活。我立即就答应了。离开她们我还能去哪里呢?

“这以后的日子平平淡淡,我们做成了朋友,很不错的朋友。这个家需要我,我是这个家唯一的男子,爬高拎重之类的事,毫无疑问应当我去做,偶尔我还会下厨做几道菜我们一起吃。我不再暴力,也不可能再用暴力。刚开始时这就跟戒毒一样难,有一次我攥紧了拳头无处发泄,一拳砸向门,门竟然给砸出了个大洞,这一拳头如果是落在心如身上,后果不堪设想。我记得我对她们的承诺,我需要她们,我需要这个家,我得要好自为之,慢慢地,竟能够心平气和了。不知道真相的人,还都说我们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杨百旺停顿了很久,大家都以为他已经讲完了故事的时候,他哀叹了一声,说:“莎莎长大了,上了大学,接着又读研究生,再有半年就毕业了,已经都联系好工作单位了。可就在这时,心如生病了,医院诊断癌症晚期。不到半年心如就去世了。心如走了,我送走了她后,整理她留下的东西,看到了当年我写的承诺书,和她答应女儿,等女儿长大成人再离婚的保证。我痛哭,后悔莫及啊!当年我就像禽兽,像恶魔似地,丧心病狂地对心如施以暴力,我仿佛又看到心如惊恐的眼神。是我害死了心如!我是罪人呀!之后那些年,我虽然没有再对心如动手,但暴力的阴影始终在心如的心上,她是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中!她的父亲也是我的岳父,就在离开我们家后的第二年去世了,老人带着痛苦和遗憾走了,给心如又一个沉重的打击!我是混账!我该死!是应当我去死的呀!我扯着自己的头发我捶着自己的头,突然我意识到,心如的死似乎就应验了当年的一句话:等女儿成人后离婚。现在不仅离婚,还成了永诀!一语成谶呀。”说完这些话,杨百旺把头埋在膝上再也不言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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