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公共服务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青山代码yyf 2022-11-13
基本信息
基本编码 452017039000 实施编码 12450000796827547C245201703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450000796827547C245201703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2450000796827547C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到现场次数 1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办理公示 暂无 年检或年审 不年检或年审
公示地址 暂无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现场查询
查询地址 1.查询网址:https://61.240.128.20:14001/wt-web-gr/grlogin2.查询电话:0771-12345、0771-12329转1 3.查询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55-57号) 南宁市新民路24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临街办公楼1层综合业务窗口(1-14号)
通办范围 全国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监督投诉方式 0771-5755671 咨询方式 0771-12345、0771-12329转1
联办机构 暂无 是否收费
行使内容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桂建金管〔2011〕26号) 5.7.5 借款合同终止并结清债权债务的,贷款受托人应及时出具贷款本息结清凭证,抵押权(质权)人应及时出具同意撤销抵押或终止冻结止付证明,并协助办理后续手续。
权限划分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委托部门 暂无
是否容缺受理 容缺时限 暂无
容缺补正方式 暂无
容缺补正地址暂无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1.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人员应现场核验原件。 二、审查方式:信息核查。标准如下: 受理人员通过业务系统核查,查看是否已经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点击展开
窗口信息
窗口名称窗口电话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交通指引地图定位
南宁市新民路24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临街办公楼1层综合业务窗口(1-14号)
0771-12345、0771-12329转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1-14号)
前往南宁市新民路24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可乘南宁地铁1号线至新民路站下车C出口步行454米即可到达;或乘公交704路、39路、6路、34路车,在民族广场站下车步行424米即可到达;或乘609路在新民东葛路口站下车,步行297米即可到达
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53-54、58-68)
0771-12345、0771-12329转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53-54、58-68)
前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可乘南宁地铁1号线至金湖广场站下车C2出口左转步行或骑共享单车沿金浦路至第三个十字路口后右转直行约208m即可到达;或乘公交211路、25路、706路车,在区工商局站下车沿怡宾路向前步行约284m即可到达;或乘604路车在市一埌东医院站下车,步行或骑共享单车往东方向行约300m,在十字路口右转约50m即可到达。
暂无
受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2.《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桂建金管〔2011〕26号)
5.7.5 借款合同终止并结清债权债务的,贷款受托人应及时出具贷款本息结清凭证,抵押权(质权)人应及时出具同意撤销抵押或终止冻结止付证明,并协助办理后续手续。

办理流程
[{'biaozhun':'1.审查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buzhou':'收件受理','cd_batch':'2022082500027','cd_operation':'I','cd_time':'2022-08-25 09:39:36.0','huanjie':'1','iD':'1133724','isHistory':'0','jieguo':'1.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决定受理,提交审查。','renyuan':'64号-68号、31号-33号、73号-75号窗口工作人员','rowGuid':'b6f83059-20ec-4249-83b4-7528882cf46f','shixian':'0','taskGuid':'86f9c411-f092-4524-8122-f36fba6b6932'},{'biaozhun':'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buzhou':'审查决定','cd_batch':'2022082500027','cd_operation':'I','cd_time':'2022-08-25 09:39:36.0','huanjie':'2','iD':'1133721','isHistory':'0','jieguo':'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告知申请人原因;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renyuan':'贷款审批岗工作人员','rowGuid':'350949e2-05a2-431b-aa9c-016431ae5d79','shixian':'1','taskGuid':'86f9c411-f092-4524-8122-f36fba6b6932'},{'cd_batch':'2022082500027','cd_operation':'I','cd_time':'2022-08-25 09:39:36.0','huanjie':'3','iD':'1133718','isHistory':'0','rowGuid':'23a73036-b767-40e1-bfc9-115934bada69','taskGuid':'86f9c411-f092-4524-8122-f36fba6b6932'}]
办理环节办理步骤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
收件与受理
收件受理
64号-68号、31号-33号、73号-75号窗口工作人员
0
1.审查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决定受理,提交审查。
审查与决定
审查决定
贷款审批岗工作人员
1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
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告知申请人原因;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颁证与送达暂无暂无暂无
结果名称
办理材料及目录
查看办理情形
办理材料关系情形:
  • 全部
系统提示
请登录后查看!
确定
系统提示
该材料暂无证照信息!
确定
电子证照信息
颁证单位暂无持证者暂无
持证者证件号码暂无证照名称暂无
证照编号暂无文件编号暂无
证照颁发时间暂无电子证照生成时间暂无
证照有效期起始暂无证照有效期截止暂无
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类型材料必要性受理标准详情
12450000796827547C2452017039000001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0份原件必要真实、合法、有效。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居民身份证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0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以各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身份证为准,网上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纸质材料份数0
纸质材料规格填报须知以各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身份证为准,网上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受理标准真实、合法、有效。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扩展信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有联办机构
四办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审批结果样本样本1样本2
结果领取方式 其他领取方式 暂无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中介服务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 暂无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暂无
是否网办 是否智能审批
是否代办、帮办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送达付费方式 暂无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startTime':'','endTime':'','handleFlag':''}
点击展开
特别程序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设立依据1法律法规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依据文号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条款号 第三十六条
颁布机关国务院
实施日期1999-04-03 00:00:00.0
条款内容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点击展开
常见问题

问题: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解答:需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持居民身份证即可。

常见错误示例: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