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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能不能与官妓谈恋爱,能不能娶官妓为妻?|唐仲友|朱熹|王淮|严蕊

 古典文学我最爱 2022-11-13

古代官员不能娶官妓为妻,甚至不能与官妓谈情说爱,这在一些朝代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宋朝。


宋朝的官场,并不只有官员,还有成群的妓女。不要笑,这是真的,而且是公开合法的。北宋首都汴京,从御街东西的朱雀门外、下桥南北的两斜街等繁华地段,一路排过去,竟然全都是妓馆。宋初翰林学士陶谷就曾专门作过统计,他说当时汴京的“鬻色户籍”总数达万户。其从业人员之众和生意之兴隆,由此可见一斑。

而在这庞大的队伍中,竟然有很大一部分人专门为官员服务,谓之“官妓”。她们是由官府供养、为官员执役的妓女,凡官府聚宴、官员唱酬,皆请教坊在籍娼户去祗应,谓之官妓。官员与妓女,本是泾渭分明的两个群体,生活中并无交集,但因朝廷的这种制度设置,使这两种地位悬殊的群体,有了最为紧密的接触,宋朝官场文人与官妓之间的交往,因而产生了许多有趣而美丽的故事。

欧阳修任洛阳推官时,就曾与某官妓缠绵悱恻,并为其填词《临江仙》曰:“柳外轻雷池上雨,雨声滴碎荷声。小楼西角断虹明,阑干倚处,待得月华生……”苏东坡一生与官妓多有交集,写下过许多诗词,其:“东坡五载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宜。却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吟诗”,便是为黄州官妓李宜所作。


虽然官员与官妓交往密切,但历代对于官员狎妓,都有规定。而且,“妓”的本意也不是指性,训诂学对“妓”的注解是“女乐”,她们提供的只是歌舞、弹唱、曲艺等,而非皮肉生意。对此,宋朝在制度上也有明确规定,比如规定官员不能入随意出入青楼,如有所需,只能召官妓。

妓女赴会,官员召妓,只限于表演才艺或酒宴陪侍之类的活动,不能发展成性关系,更不能结婚,宋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记载说:“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明确规定即使是军政要员,也不得让官妓侍寝。而且,一旦发生这种现象,官员与官妓皆会受到严厉惩处,罪名唤做“逾滥”,属“赃私罪”。

南宋周密《齐东野语》记载说,浙江台州有官妓严蕊,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色艺皆佳,冠绝一时,尤擅作诗词,多出新意。四方之士,多有不远千里慕名而来者。台州太守唐仲友十分欣赏严蕊,凡有雅集,必请严蕊赴会,唐仲友曾命她赋眼前观赏的红白桃花,严蕊援笔立成《如梦令》曰:“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唐仲友阅后大喜,遂待严蕊格外垂青。


朱熹与唐仲友虽同朝为官,但在学术观点和政见上分歧较大,为打压异己,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时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的朱熹,借巡视之机,揭发唐仲友与严蕊有奸情,以“逾滥”之罪上奏弹劾唐仲友,同时下令抓捕严蕊,将严蕊先后关押于台州和绍兴二地,收监数月,施以杖刑,百般拷打,威逼严蕊供出与唐仲友的私情。可怜严蕊女身单薄,被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她始终不承认与唐仲友有私,还信誓旦旦道:“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严蕊一介娼妓,却威武不能屈,遂在士大夫间声名鹊起。

唐仲友并没有坐以待毙,他也向孝宗上章,自辨其污,还弹劾朱熹不明法纪,滥施酷刑。此事引起朝野震动,孝宗叫来宰相王淮,听他的看法,王淮轻描淡写道:“此乃秀才争闲气耳。”孝宗以为然,遂将朱熹调离,另以岳飞之子岳霖代之。


岳霖到任,详察案情,可怜严蕊病弱之身,受刑过甚,让她作词自陈归宿,严蕊作《卜算子》曰:“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随后,岳霖将严蕊无罪释放,一场关于官妓纠缠,并夹杂着文人争斗的案子,就此划上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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