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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重前行的新能源

 漠风lq3ia2xjt1 2022-11-13

从2007年起,我国新能源发电进入大规模发展阶段,在政策驱动下,装机规模从区区几百万千瓦发展到现在的超过7亿千瓦。风电机组从通过向国外公司缴纳许可费或购买整机技术引进到全部自主研发设计,关键零部件从几乎全部进口到几乎全部国产化,单机容量从几百千瓦到1万千瓦以上,空间上从陆地延伸到海洋,从固定式基础到漂浮式基础;光伏组件转化效率从15%以下到现在的超过25%,短短十五年,不论从规模上还是技术进步上,新能源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在这些辉煌成绩的背后,新能源开发企业进行了卓越的探索,承担了巨大的责任,有来自社会层面的,也有为满足系统安全需要而产生的,还有市场消纳矛盾造成的,这既是在新能源发展和改革进程中探索的必要付出,也是行业发展过程中相关各方利益矛盾的必然结果。十几年来,新能源从一个新生行业在负重中前行,不断成长、壮大和成熟。

负重之一 费用拦路

从项目开发到项目建设直至投产运行期间,新能源开发企业需要向各类机构缴纳多项费用,收取费用的种类和数量各不相同,大体上包含以下类型:

与资源获取相关的费用。项目前期阶段,有的地区向开发企业收取资源开发费用,各地收费的名称不尽相同,有些名称比较隐晦,乍听起来难以理解其真实意思。如某地区曾经按240元/千瓦向申请在该地开发风电场的企业收取资源费。有的地区以扶贫基金或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向开发当地新能源的企业收取费用。有的地区在新能源项目竟配时,要求竟配成功的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这些保证金日后怎么处置,似乎语焉不详。有的地区要求企业在开发新能源项目之外还需在当地投资其他产业实体。

与用地相关的费用。在项目建设阶段,土地是新能源项目开发商缴纳费用的重要标的物,首先是土地补偿款,缴纳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开发商需自行完成土地征收工作,费用交给被项目占用土地的居民,由于征地难度较大,补偿费通常需高于政府确定的标准才能顺利完成土地征收和拆迁。其次是土地出让金,除划拨性质的土地外,绝大多数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土地出让金是直接交给项目所在地的一笔数目不菲的资金。

税费。项目并网运行后,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降低西部地区所得税税率等优惠待遇。除此之外还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负重之二 系统投入

由于风光电的波动性、间歇性等天然特性,随着接入电力系统的新能源装机越来越多,为了保证系统绝对安全,电网对新能源设备或场站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如为了避免通过电网远距离输送无功功率而破坏系统电压稳定性,电网要求各风光场站配置SVG设备对无功功率进行就地补偿;为了确保不会因为电网故障或扰动引起电压升高或降低时导致大面积风电机组脱网,电网要求优化或改造风电机组和SVG设计,使风电场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为了提高对风光电功率调度控制的准确性,电网要求各风光电场站装配功率预测设备;为了提高新能源场站对系统有功、频率的调节能力,电网要求新能源项目配置电化学储能设备,等等不一而足。除上述为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等而强制要求的投入之外,由于电网配套的送出线路或接入间隔等资源不足,为了保证新能源项目能够及时并网,新能源投资者需自行投资建设送出工程。

负重之三 经营掣肘

进入并网运行阶段,新能源项目的运行和经营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部分地区由于电量消纳或通道阻塞等原因会有不同程度的弃风弃光现象,在北方某省曾有个别新能源项目的限电率一度高达40%左右。部分地区不能保证按照项目核准时的标杆电价全额收购新能源电量,如有的地方设定保障小时数,在保障小时数内按照核准时标杆电价收购,其余电量按照双边协商或较低的固定价格或市场竞价的方式收购;有的地方所有新能源电量均不执行核准时标杆电价,而是全部由市场决定销售电价。部分地区新能源发电项目电价中由中央财政补贴的部分经常不能按时足额结算,不少新能源企业存在大额补贴电费被长期拖欠的情况。有的地区在项目竟配时明确提出新能源结算电价超出竟配申报电价后的收益须与政府进行利益分成的要求。

负重之下,新能源开发企业的收益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项目直接成本之外的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逐年退坡,2021年起风光电均开始实行无补贴的平价政策,存量新能源项目的平均电价降幅较大;随着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增量项目的电价不确定性较高。在成本和收益的双重反向挤压下,新能源发电已经不是一个稳赚不赔的行业,对于那些资源禀赋较差、综合成本较高、销售电价较低的新能源项目不仅不会有高额回报,甚至有可能亏损。

近几年内,在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作用下,风电主机和光伏组件价格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降低了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成本。但是受上游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以及市场供需波动的影响,风电主机和光伏组件价格降低的趋势不可能一直持续,总会出现价格拐点的时刻。新能源项目身负的那些“非直接成本”重担是刚性的,不会因项目是否能够盈利而发生变化。在成本达到某一临界点而又无法通过电量的销售电价进行疏导和传递时,新能源企业将不堪重负。果真走到如此地步,将是对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沉重打击。

顺便声明,本文无质疑任何地区新能源政策的动机,更无批评任何机构的资格,只是以一名新能源行业从业人和发展见证人的视角,叙述一些耳闻目睹的现象而已,请勿对号入座。

2022年11月12日星期六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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