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共分七部分、16条。分别强调了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强化人才高地建设、夯实人才培养平台、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建设高水平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经费保障能力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不乏亮点。 【亮点1】发力一流学科建设 众所周知,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高等教育却较为落后,双一流高校仅有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三所。对于一流学科较少,山东省早在2020年就将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七所高校定为“冲一流”建设高校。这次《措施》提出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即支持数学、海洋科学等8个现有国家 “双一流”建设学科,创建世界一流学科;2022年年底前,确定10个左右优势学科,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确定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后备梯队。并组织全省高校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一校一案”确定学科建设梯队,每校打造1—3个龙头学科、2—5个骨干学科和若干培育学科。 【亮点2】强化领军人才引育 支持高水平大学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吸引集聚顶尖人才。 探索实行泰山人才工程自主遴选认定制,支持重点建设高校面向全球,精准快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群体。 指导高校落实博士后投入政策,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到2025年新增入站博士后人员3000名以上。 推动高校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建立以信任和绩效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 拓宽青年教师国际视野,优化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优先支持急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培养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 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共享科研平台和产出成果,按有关规定在编制方面予以保障。 【亮点3】发力硕博士点和新兴专业建设 重点支持4所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7所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50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 围绕海洋工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发展100个左右新工科专业。 围绕医学材料、公共卫生、医学生物信息、智能医学等领域发展10个以上新医科专业。 围绕育种技术、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生态修复等领域发展10个以上新农科专业。 围绕金融科技、旅游经济、涉外法学、知识产权等领域发展80个左右新文科专业。 【亮点4】深化科教产融合协同育人 建设100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 每年安排1000余名博士、硕士专项计划,支持高校与高水平科研院所、“十强产业”骨干企业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建设1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着力培养未来杰出人才。 每年重点支持4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亮点5】发力高校科技创新平台 分类建设40个以上高校实验室、150个以上高校重点实验室。 遴选建设100个以上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汇聚融合黄河流域9省(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创新要素。 重点建设50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争创5个左右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亮点6】提高高校治理能力 探索实行校长聘任制。 选择3—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探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 建立大学、学科、专业建设质量监测体系 2023年启动实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压实高校主体责任,推动深化内部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激发内生动力。 【亮点7】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力度 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省市合建、财政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 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 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 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投入力度,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 推动高校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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