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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sagetae和Scythians的异同

 张戈1963 2022-11-15 发布于四川

Massagetae和Scythians的异同

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称马萨革太Massagetae为西徐亚Scythia的一个地区(Ⅳ,16)并称之为马萨革太西徐亚(Ⅳ,17)。正因为马萨革太Massagetae为西徐亚Scythia的一个地区,因此“有一些人说他们(Massagetae)是斯奇提亚(Scythia)的一个民族。”(《历史》Ⅰ,201)。将玛撒该塔伊人Massagetae和斯奇提亚人Scythians区分开的是希罗多德。

Massagetae人的男人“是每人娶一个妻子”的,希罗多德并未说Massagetae人的女人只有一个丈夫,我们也无从知道Massagetae人的女人拥有几个丈夫。希罗多德告诉我们“他们的妻子却是随便和别人交媾的”、“Massagetae男子感到有性交需要时在妇女乘坐的车前挂上一个箭袋,他就可以不怕任何人在中间干涉而任所欲为了”(《历史》Ⅰ,216)(《历史》Ⅳ,172纳撒摩涅司人“他们的习惯是每个男子都有许多妻子;他们和妇女又是杂交的,就和玛撒该塔伊人的情形一样。”)Massagetae人在性交上是随便的,这种随便表明其婚姻关系的混乱。这种性交混乱的后果是无法确认子女的亲生父亲,子女们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舅甥关系重于父子关系,母权重于父权。这种性交随便的习俗注定了Massagetae人是一个母权制的社会。只认母,不知父,注定了这样的社会“贵妇人,党母族”。大月氏种的嚈哒之一妻多夫制相对于Massagetae人的随便性交而言是一个进步,因为它限制了女人性交伙伴的数目;妇女只能与这几个男人(丈夫)性交,所生子女的父亲就在这几个男人中,但是仍不能确切地肯定子女的亲生父亲。一妻多夫制是从随便性交中演化出来的,时间的因素在其中起了作用。即使Massagetae人不是一妻多夫制,Massagetae人的随便性交和嚈哒之一妻多夫制仍有传承关系。到了唐代,中亚两河流域诸胡仍是“极恶风俗,婚姻杂交,纳母与姊妹为妻”“蒸报于诸夷狄中最甚”(据慧超《往五天竺国传》(开元中期)和杜环《经行记》(天宝中期)),这些极恶风俗自然可以视为与Massagetae人的随便性交习俗有关,是Massagetae人随便性交的反映。这种性交随便的习俗并不将自己的亲属排斥在性交对象之外,与母辈或晚辈亲属的性交都是允许的,蒸报自然甚行。秦人父子同室不分家暗示秦人有蒸报习俗。随便性交的社会只能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由于子女都跟随母亲,并由母系抚养大;在这样的社会中,男子的地位没有女人的地位高。这样的社会必然是“婚嫁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的母权制社会。

看重甥舅关系的日耳曼人显然刚走出母权制社会不久。塔西陀称日耳曼人:“甥舅的关系是和父子的关系相等的;的确,有些部落把甥舅关系看得比父子关系更为密切和神圣,而在接受人质时宁愿以甥舅关系为对象,认为这样可以获得牵连更广的可靠保证。但是,每人的继承者还是自己的子女。如果身后没有子女,则遗产依次应归兄弟和叔伯诸舅所有。”(《日耳曼尼亚志》20)甥舅关系重于父子关系是随便性交、不能肯定父亲是谁的“群婚制”的产物,是母权制的遗孑。《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乌桓条说:“乌桓者,本东胡也。……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氏族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计谋从用妇人,唯斗战之事乃自决之。父子男女,相对踞蹲。以髡头为轻便。妇人至嫁时乃养发”。乌桓“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显然也是一个母系社会。

Massagetae人有立女王的习俗。由于托米丽司未将国王一职交给担任军队统帅的儿子,可以推知她不是临时性质的摄政,而是长久担任的国王。泽拉夫善河下游的布哈拉正位于阿里安所称的马萨革太地区(可能就是索格地亚那要塞巴伽Baga),布哈拉Bukhara即薄佉罗(大月氏)。布哈拉在公元七世纪末、八世纪初是由女王(khatun可敦)进行统治的。据布哈拉历史学家纳尔沙喜Narshakhi(shakhi与犍陀罗嚈哒钱币铭文的Shahi王相当接近)记载说:“(可敦)坐在宝座上,面前站着奴隶、后宫的管事即太监和贵族。她为居民规定了一项义务,要德赫干dihqān和王子们每天轮流派出二百个年轻人,束着金腰带,佩着剑,站在一段距离之外,听候差遣。每当可敦出来,所有人都向她致敬并站成两排,听她垂询国务。她发出命令和禁令,给她喜欢的人一件显示荣耀的袍子,随心所欲地惩罚任何人……傍晚的时候,她以同样的排场出来,坐上宝座。一些德赫干和王子在她面前站成两行,直到太阳落山。”

Massagetae人有将岁数特别大的老者杀死吃掉的习俗(Ⅰ,216“如果有年纪非常大的人的话,则他的族人便全部集合到他这里来把他杀死,并且炖他的肉用来大张饮宴”)。而印度的卡拉提亚人Callatiae(与Galli)亦有吃双亲的习俗(Ⅲ,38)。希罗多德未提及Massagetae人是如何处置正常死亡人员的尸体的,我们不知道Massagetae人的葬俗。不过,Magi人的葬俗能够揭示Massagetae人的葬俗。在Massagetae中-ssa似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中缀(或许是伊朗语中表示王的sha),ge是词根,-tae是后缀,-tae就是-ti氏,其意思是“大ge人(氏)”(大月氏)。Massagetae去掉中缀-ssa-、后缀-tae之后便成为Mage,也就是Magi。因此从语言的角度上讲,美地亚部落之一的玛果伊人Magi(即波斯的玛哥斯僧)就是Massagetae人。Magi人的葬俗十分奇特:他们的尸体只有在被狗或禽类撕裂之后才埋葬。(Ⅰ,22“据说波斯人的尸体是只有在被狗或是禽类撕裂之后才埋葬的。玛哥斯僧有这种风俗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他们是公然实行这种风俗的。但我还可以确定,波斯人是在尸体全身涂蜡之后才埋到地里面的。”)。如果Magi是Massagetae人的推定成立,那么Massagetae人的葬俗也是:尸体只有在被狗或是禽类撕裂之后才埋葬。《通典》卷一九三引韦节《西蕃记》称康国:“国城外别有二百余户,专知丧事。别筑一院,院内养狗,每有人死,即往取尸,置此院内,令狗食人肉尽,收骸骨埋殡,无棺椁。”康国为大月氏Massagetae,这种特别葬俗的相同表明Massagetae就是Magi。Massagetae人既然可以把很老的人杀死吃掉,他们让他们的圣物狗吃掉尸体就一点不足为怪。狗在玛哥斯僧(Magi)那里具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和特别的意味,“玛哥斯僧却杀死除人和狗以外的任何生物”,狗和人具有一样重要的地位,可能属于Magi人的图腾动物。

斯奇提亚人历代国王都埋葬在包律斯铁涅司河溯航终点盖罗司人Gerrhus(Ger-rhus)居住的地方。“只要是国王死去的时候,斯奇提亚人便在那里的地上挖掘一个方形的大穴;大穴挖好之后,他们便把尸体放置在车上载运到异族那里去。尸体外面涂着一层蜡,腹部被切开洗净,并给装上切碎的高良薑的根部、香料、洋芫荽和大茴香的种子,然后再原样缝上。在尸体送到的时候,接受尸体的人和王族斯奇提亚人做同样的事情。这就是:他们割掉他们的耳朵的一部分,剃了他们的头,绕着他们的臂部切一些伤痕,切伤他们的前额和鼻子并且用箭刺穿他们的左手。”(《历史》Ⅳ,71)斯奇提亚人有剺面习俗。埋葬斯奇提亚人国王时,还要殉葬他的一个嫔妃、行觞官、厨夫、厩夫、侍臣、传信官和马匹、黄金盏等。“所有其他的斯奇提亚人,在他们死的时候,他们都是被安放在车上,由死者最亲近的族人拉着历访死者的朋友;而每个人都依次接待他们并且款待随死者来的人员,同时他还献给死者和献给其他人等相同的物品。国王之外,庶民人等都是这样地在巡回四十日之后才埋葬的。”(《历史》Ⅳ,73)拉着尸体巡回四十日之后才埋葬的葬俗也是很奇特的。

被称为“释迦族中的圣人”(释迦牟尼)的佛教创立者乔答摩Gautama涅槃后火化,五百释女被毗卢择迦王诛戮后被收骸火葬都表明释种Śākya(即塞种)实行火葬。佛教徒的火葬习俗当出自释种(塞种)的葬俗。玄奘《大唐西域记·序称:“黑岭以来,莫非胡俗。……婚嫁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死则焚骸,丧期无数。”表明了胡人的丧葬习俗是火葬(“死则焚骸”)。

九姓胡(即粟特胡)虽然“无棺椁”,但仍有“收骸骨埋葬”的葬具。这是一种特制容器,即所谓“盛骨瓮”。据《隋书》卷八三《石国传》:“正月六日、七月十五日,以王父母烧余之骨,金瓮盛之,置于床上,巡绕而行,散以花香杂果,王率臣下设祭焉。”用金瓮盛“烧余之骨”明白无误地表明石国(至少是王室)实行的是火葬。

石勒为羯胡,羯的读音和古之月音相同,羯胡即月氏胡。“勒之称赵王也,号胡为国人,下令禁国人不得报嫂及在丧婚娶,其烧葬令如本胡。”羯胡(月氏胡)的葬俗是烧葬(火葬)。《墨子·节葬》:“秦之西,有义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谓之登遐”登遐意同升天。《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将军公孙贺。贺,义渠人。其先胡种”又《秦本记》:“惠文君初更七年,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公孙衍传》云:“义渠君朝于魏,犀首谓义渠君曰……其后五国伐秦,……义渠君曰:'此公孙衍之所谓耶’乃起兵伐秦,大败秦人李伯之下。”《六国表》五国攻秦叙于惠文君初更七年,与《本纪》合,则《本纪》之匈奴,当即《犀首传》之义渠。彼此互稽,则义渠实即匈奴也。“渠”是吐火罗语ku'狗’之音译;吐火罗语之ku'狗’是汉语胡之语源(所谓代马胡犬,胡犬当是名犬;狄从犬,赤狄为犬种;胡地出产猎犬猃和大犬-獒;狗为胡人的图腾圣物;呼延即狗的后代、狗种),义渠意为义狗、义胡。义为疑母,在古汉语中为*gi或*ge,*gi/*ge即姬也;义渠可解释为姬胡。《后汉书·湟中月氏胡》:“又数百户在张掖,号曰义从胡”义胡和义从胡似有关联。“被服饮食言语略与羌同”的月氏胡和羌人有相同的葬俗不足为怪。

 “嚈哒入主中亚后入乡随俗,亦采用火葬。据俄国突厥学家巴托尔德研究,中亚和波斯两地火祆教的一个显著不同点表现在葬式上:波斯盛行天葬(陈尸野外供猛兽或鹰鹫啄食);中亚则流行火葬。……盛骨瓮大概出现于公元前2世纪,贵霜时代尤为盛行……巴托尔德认为这种礼俗的形成是伊朗东部两种葬式(天葬与火葬)合流的结果。”天葬习俗大概起源于安纳托利亚,因为在此地很早的瓶画中就出现了秃鹫引领死者灵魂的图画。在希罗多德的《历史》中具有天葬习俗的是Magi人,而非波斯人。波斯人则是在尸体上涂上蜡之后才埋葬的。天葬习俗大约是让自己部族的图腾物吃掉,便于返回图腾世界。被圣物吃掉、火葬可以视为是让灵魂快速脱离死尸,进入另一个世界(升天或图腾世界)的快捷方式,这样可以很快得到骸骨。“狗在祆教教义里是神圣的”,在胡人心中是神圣的。《闻迪达德Vendidad》第3章第35-39节规定,如有人把狗或人的尸体埋于地里,半年不挖出者,罚抽一千鞭;一年不挖出者,抽二千鞭;二年不挖出者,其罪过无可补偿。足见狗的地位之高。居延(呼延)即狗的礼物(或狗的绵延、延伸)—狗崽(仔)、狗的后代、狗种(赤狄犬种)—就是神种、神的后代之意,还可解释成狗神的庇护。阿揽延即阿揽(兰)神的礼物—阿兰(神)的后代。这里的“延”有给予、赐予的意思。“佛陀Buddha”借入粟特语而成“伏帝pwt”,故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常见的胡名“伏帝延pwty'n”可释作“佛赐”或“佛佑”。

“据祆教经典和粟特地区的考古发现,信仰祆教的粟特人死后,尸体被专治丧事的人运到专门暴尸的高台dakhma上,让狗和飞禽来把肉吃掉。然后再把骨头放在'骨瓮’(Ossuary)中,埋入地下。”2000年5-7月,陕西省考古所在西安市北郊发掘了北周大象元年(579)的安伽墓,墓志确切说明墓主人是来自中亚粟特地区的安国人,而围屏石榻上的图像明显展示了粟特祆教美术的宏大画面。但是“安伽的尸骨是放在墓门外面,而且经过火烧,而墓室内只有一座石棺床。”“安伽墓的火焚情况,应当是粟特葬俗的反映。”这也表明粟特人的葬俗不是天葬,而是火葬。火葬和天葬的机理其实是相同的,即借助圣物(火—圣火、狗、秃鹫)快速处理掉尸体(皮肉、内脏)。

Massagetae人只崇拜太阳,他们献给太阳的牺牲是马。Massagetae人不播种任何种子,而以家畜与鱼类为活。他们饮用牛乳(《历史》Ⅰ,216)。斯奇提亚人饮用马奶(“当马奶被挤出来之后,他们便把马乳倒到一个很深的木桶里面去,并且叫奴隶站在木桶的四周来摇动桶里的马乳。浮到马乳表面上的东西作为最珍贵的东西取出来,留在桶下面的东西则被认为是不大珍贵的东西。”Ⅳ,1)。藏族是不饮用马奶的;在现代中国,仍在饮用马奶的是蒙古族。饮用马奶的部落一定蓄养了许多马匹。Massagetae人给马的胸部戴上青铜的胸甲;马勒、马衔和颈甲则使用黄金。他们那里有大量的黄金和青铜,但铁和银都没有,因此他们从来不使用铁和银。斯奇提亚人在众多的神祇中最尊敬希司提亚,“在斯奇提亚语里,希司提亚称为塔比提,宙斯称为帕伊欧斯Paeus,这个称呼至少在我看来是非常确切的。称该埃Ge为阿披,称阿波罗Apollo为戈伊托叙洛司Goetosyrus,称乌拉尼亚·阿普洛狄铁Urania Aphrodite为阿格里姆帕撒,称波赛东为塔吉玛撒达斯。除去阿列斯的崇拜之外,他们对其他诸神不使用神像、祭坛、神殿,但是在阿列斯神的崇拜上却是用这些东西的。”(《历史》Ⅳ,59)斯奇提亚人的每一个行政管区里都有战神阿列斯的神殿。神殿是一个长和宽各有三斯迪昂,但高稍短的薪堆;在这个薪堆上面是一个方形的平台;它的三面是陡峭的,但是第四面却是可以登上去的。在这个薪堆上面,每一个民族都放置一把古铁刀,这铁刀便是阿列斯的神体。在他们生俘的敌人当中,他们把每一百人中的一人作为牺牲献给阿列斯。奉献人牲时,先把酒倒在这些人的头上并且割这些人的喉头,下面用盘子接血;然后把盘子里的血带到薪堆上,把它浇在刀上面。在圣殿的旁边,他们又切下被杀死的人牲的右臂和右手并把它们抛到空中去,随之奉献其他牺牲后立刻离开。“斯奇提亚人是完全不用豚类作牺牲的。而且他们在国内是绝对没有养猪的习惯的。”(Ⅳ,63)匈奴也是不养猪的。犹太人和穆斯林不吃猪肉的习俗可能是由闪族蓄养羊群而不养猪的畜牧方式决定的。

“Massagetae人穿着和斯奇提亚人相同的衣服,又有着同样的生活方式”(Ⅰ,215)Massagetae人和斯奇提亚人都穿桶裙衣。桶裙衣发源于中国西部,并从中国西部向其他地方传播的。Massagetae人和斯奇提亚人都是行国;逐水草而居;以车为家;使用战车和骑兵。Massagetae人大概也讲斯奇提亚语。Massagetae人尤其喜欢使用战斧。这也是一个特别的习俗,因为许多民族并不习惯使用战斧。周人、中国人有使用战斧的习俗,汉语的钺其实就是战斧。钺的音与月越粤相同,月氏之月与钺是相关的,月即钺也,中国之钺是因月氏而获名的。古埃及人也使用战斧,“他们(埃及人)头上戴着编成的盔,拿着大边的、向里面凹的盾牌,海战用的矛和大战斧”(《历史》Ⅶ,89)(埃及人)。米地亚督办阿特罗帕提斯献给亚历山大的阿马宗使用的武器也是战斧。使用战斧的习俗似乎表明他们出自中国。这种习俗使他们和中国的周人联系起来。后来的北欧海盗维京人也非常喜欢使用战斧。撒卡依人Sacae也配置有他们称之为撒伽利司的战斧。波斯人是把所有斯奇提亚人都称为撒卡依人的。斯奇提亚战士“把在战争中杀死的所有人的首级带到他的国王那里去,因为如果他把首级带去,他便可以分到一份卤获物,否则就不能得到。”(《历史》Ⅳ,64)汉语中的“首级”一词,表明中国古代有相同的制度。斯奇提亚人会把最痛恨敌人的首级眉毛以下各部锯去;留下头盖骨,外面包上生牛皮,作为杯子来使用。“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史记·大宛列传》)、“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为饮器”(《史记·刺客列传》)正是斯奇提亚人习俗的显现。匈奴单于与韩昌、张猛登匈奴诺水东山、刑白马盟誓时,就是以月氏王头为饮器的。中国歃血、越人契臂、胡人弹骨之弹当作啖。

希罗多德认为居鲁士的波斯军队和Massagetae人的战争,是夷人所进行的一切战争中最激烈的一次。在这次战争中,双方损失惨重。先是托米丽司儿子所带的Massagetae军队(相当于Massagetae人全部人数的三分之一)全军覆没,然后是波斯军队的败北和居鲁士战死。居鲁士之后的大流士又进攻了同一地区(阿姆河、锡尔河之间的地域),这次却没有留下Massagetae人的片言只语。贝希斯敦铭文没有Massagetae人是十分奇怪的,因为大流士进入两河间地的首要目标是征服占有两河间地的Massagetae人,他要洗刷居鲁士的波斯军队被Massagetae人打败之耻辱。合理的解释是波斯人以另外的名称称呼Massagetae人。贝希斯敦铭文中提到了“戴尖顶帽的塞克人”,大流士渡过阿姆河征服了他们。由于“Massagetae人穿着和斯奇提亚人相同的衣服,又有着同样的生活方式”(Ⅰ,215),大流士时代的波斯人未在两者间作出区分(Massagetae之ssage与Sakā在读音上是十分接近的),他们把Massagetae人当作斯奇提亚人了。加上“波斯人是把所有斯奇提亚人都称为撒卡依人的”(Ⅶ,64),波斯人仅仅以他们所戴的独特的尖顶帽作为一个区别性的标志称他们为“戴尖顶帽的塞克人”。大流士所征服的“戴尖顶帽的塞克人”是Massagetae人。在希罗多德以前,希腊人在两者间也未加以区别,因此“原来希腊人认为是斯奇提亚人做的事情,实际上不是斯奇提亚人,而是玛撒该塔伊人做的”(《历史》Ⅰ,216)。希罗多德指的是风俗习惯。希腊人原来并未将玛撒该塔伊人、斯奇提亚人相区分,他们把玛撒该塔伊人和斯奇提亚人混为一谈,并把玛撒该塔伊人的风俗习惯当成是斯奇提亚人的了。希罗多德将玛撒该塔伊人和斯奇提亚人相区分,将两者分开来谈论。

在描述居鲁士与中亚游牧民的战争中,希罗多德说居鲁士与马萨革特人作战,斯特拉波说是塞克人,古尔梯乌斯Quintus Curtius说是阿比厄人Abiae,泰西阿斯Ctesias说是德尔比斯人Derbices,而贝洛苏斯Berossus则说是达赫Dahae人。Dahae又称作Daans(大人。大宛亦是大人),Dahae源自Daci(Dacia之词根。Dacia即今罗马尼亚),Daci意为大姬;大姬就是大月氏。Daci音转为Sacae塞克和Scy,塞克也是大月氏(Sakā意为大夏)。阿比厄人Abiae即阿里安所称的阿比亚西徐亚人Abian Scythians和托勒密所记的阿比亚斯基泰人Scythes Abioi,Ab当即嚈哒之嚈。嚈哒为大月氏种,嚈哒之哒相当于族,阿比厄人Abiae即大月氏种之嚈哒。Abi亦可解释为乌靡(白鸟库吉将靡比定为Turk语的bi、bai伯),此时的Abioi当是生活在Scythia的Aparni、pārsa、Artaei。德尔比斯人Derbices之Der可视为大之儿化,bi为靡或民,ce为姬,Derbices仍是大姬。Massagetae、Sacae、Dahae、Derbices看似不同,实际都是对同一民族的称呼。

索格底亚那铭文的署名格式:x ZK y BRY z表示z地公民y之子x。以本名连同父名表示出生(表示所出)的方式是父系制确立的标记,它强调父系,表示父亲是谁,表明父系制已经确立(这种署名方式中末尾的地名,如果在该人的后裔中也被采用,就演变为姓)。这种姓名表示法对于性关系开放、随便的粟特人来说,多少有些讽刺意味。对于粟特人而言这或许仅仅是后来的法律革除旧俗的一个努力和要求而已。粟特法律文书中在本名前冠上父名的署名格式大概仅仅是法律上的一种规定,并不意味着实际生活中粟特人的家庭是以男性为主宰的父权制家庭。如果是父亲处于主宰地位就不会有“先母后父”的习俗。“丈夫年二十,去傍国,利所在,无不至。”(《新唐书》卷二二一下)粟特男性长年贩贾他乡,乃至寄住异国,也可表明两性关系的松弛和家庭观念的淡漠。即使在家乡娶有妻子,丈夫常年在外的现实以及一去不复返的可能,亦会使长期分居失去联系的夫妻双方各自寻找自己的性生活。粟特男人没有家庭包袱,没有家庭观念的约束和拖累,这是粟特人擅长异地贩运经商的一个重要原因。   

粟特人在中国则是以国为姓,常见载籍著录的有七姓:康、安、曹、石、米、何、史。“蕃人多以部落称姓,因以为氏”一个部落就是一个武装团体,部落名就是这个部队(武装团体)的番号。番号即蕃号:部落名。这也反映出部落的军事性质。番号就是部队编号。与其将部落看成是一个血缘团体,不如将其看成一个武装团体。这个武装团体的番号就是氏,所谓的氏族。由部落名的氏冠在个人头上就成为现在的姓。氏是部落番号,姓是家族名称,氏大于姓。“以国为姓”这种姓氏与国籍的同一性,是胡姓汉译的通例。“米氏,西域米国胡人入中国者,因以为姓。”这种以国为姓是和粟特文书中的署名方式不同的。从粟特法律文书中的署名方式可以看出,粟特人是没有姓氏的。法律文书中的署名方式出现父名有连带、担保的意味。

【本文完成于200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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