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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连载 | 李祖庚:《长生》(二)

 大河文学 2022-11-17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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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从黑漆漆的房间里醒了过来。紧拉起的两道窗帘中间仍留有缝隙,几缕阳光钻进到房间里来,他仿佛刚做完一场疲倦的大梦,这场大梦对于长生来说做的太久太深,不免也会觉得累乏,有时不分昼夜的,竟让他察觉到些森森的怕意,只好又在梦中沉沉睡去,始料未及的是,梦里的梦境又是一场遮了云翳的朦胧,不至于可怖,但也让他领受了遁无可遁的境地,在梦里,于枕边,他都几度倦醒,直到这熹微的阳光隔着深色的幕帘晃悠着几缕光线,他才感受到晨起的微风还有些许凉意,想起搅扰过一夜的深幽,再不敢泛起点滴睡意。

简单的洗漱过后,长生拿起行李便向房外走去,立在走廊时他停顿住几秒钟,回过头看一眼那道刚关上的房门,这才又迈开步子朝楼下去,柜台前面没有人,他站在店门口左右张望几眼,临走时,这家腌臜不堪的旅店似乎给他心里种下颗惦念的种子,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在他的心里悄悄生出根来。

七拐八拐的巷道绕得长生晕头转向,只隔一夜的时间,这地方就好像变了样,他靠着询问路人才勉强走出去,刚到路口,一抬头,他才发现原来这里的地名叫做“十字营”,长生拍打着自己的脑门,咧出一抹无奈的笑容,心想:这地名取得可真够绝的,倒是比匀城叫的更实在些。

按照同伴电话里的说法,长生来到24路车的站牌下等待,很庆幸,这趟车是火车站开往主城区的,所以班次较多,不一会儿他便等到一辆。

坐过十几站公交车后,长生来到前一日电话里约定好的地点等人。刚挤下公交,眼前城市的景象不由得引起了长生的注意:

这个站牌处在一个十字路口的边缘,绝好的角度可以瞥见周围的一切。正前方对过去的是排开百米的两片居民楼,虽说是紧挨着的,不过由于中间还隔着一条沥青的马路,两边的光景也是大不相同的。一边的高楼看上去约莫有三十几层的样子,低层是一些排开的商铺,人们手挽着手进出消费,琳琅满目的商品、绚烂夺目的声色,都是应有尽有的,高层是住户的房屋,明晃晃的玻璃映照着湛蓝的天色,将刺眼的太阳光折射的好远,看来有人说过的“玻璃晴朗”这句话竟不是唬人的,楼体的周边围着一圈钢筋扎成的护墙,长矛一般的尖头誓死捍卫着高层混凝土堆积的荣光;另一边则是些老旧低矮的民居,大概三四层的样子,楼顶统一用石棉瓦和钢架撑出一张大屋顶,既方便排水,又可以用来晾晒衣物,楼体外裸露的红色砖面都已经面目全非,想来是整年的风吹日晒,又怎么会不褪色掉渣呢?绕匝的电线圈杂乱的在房屋相间的空隙中延伸着,锈迹斑斑的防盗网和窗户栏也都是老态龙钟的模样,似乎在嚣闹的汽笛声中仍能听见一些声音,从那营房一般的房屋群里穿出,是醉汉的破骂声,老人的咳嗽声,小孩儿的啼哭声,夫妻推诿指责的争吵声……一条马路隔出的左右之差竟像是隔出了两个时代,长生一边静静看着,心里却钻出一种希望里长着恐惧的滋味来,相互排斥、又同根相生的矛盾瞬间将他挣扎着的内心扯到一片朦胧、呆滞的空间里去——日月星辰的光影浮在阴沟暗角的表面。

恍惚间,李长生进入到了他脑海中的缥缈世界里,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刚好停在跟前他也没注意到。

“实在抱歉,昨天实在太忙。”车上的男人刚摘下头盔,就熟套的对长生讲起话来。

长生显得有些突兀,被男人的声音拉回到现实当中,他望着眼前的男人,细细的打量上一番,长生嘴唇微微一动,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没有做声。

“咋了,两年不见就认不出了?”男人打趣道。

长生怎么会认不出眼前这个男人呢?这人叫袁牧州,匀城镇人,是自己小学和初中时期的同学,也是很好的朋友。这个朋友的名字可大有来头,据说是他父亲当年花了五十块钱,专门请算命先生给取的:“牧”字从汉代州牧之说,意在远大前程,“州”字是州郡的意思,有好男儿志在四方的寄托。可以说他这名字取的是极为考究的,这也可见他的父亲不失为镇村干部的眼光和格局。

“哪可能嘛,牧州。”长生这才淡淡一笑,放下行李就要给自己的老同学发烟。

“你收起来,抽这个。”袁牧州说着,一边打下摩托车的脚撑,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软盒的香烟,然后递给长生一根,“这边的特产烟,匀城可买不着。”言语间还有些孩童般的自得意满。

袁牧州仍旧如往日那般的爽朗快直,长生这才将心中的那些隐晦收了起来,他戏谑地撅起嘴接过香烟,“还能是甜的?”说罢便点上那烟吸了一口。

“上来抽,我没证的,给交警逮住就坏事了。”袁牧州提防的左右环顾着,然后示意长生赶快上车。

摩托车停在一栋七层的居民楼下。

“走,跟我上去,先带你去宿舍。”袁牧州双手搭在长生的肩膀上,就像小时候玩闹似的轻轻推搡着他,长生自然应和着往楼梯道上去。

房间在四楼,走廊靠右边的第三间房子,走到里面去,屋内的陈设比较简单,一张看上去宽度不超过一米五的单人床,旁边是一张可折叠的方形小桌,之上放着全新白瓷的烟灰缸,极小的物件,算是整间屋子里最为精致的东西了,床尾的那面墙上拉着一根钢丝,是用来晾挂衣物的,紧挨着的地面上放着两个塑料盆,除开这些,屋子里再不见其他物品。袁牧州管这这叫“极简实用主义”,他说的没错,小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他平日里最受用的。

“你说当初你要是不闹腾,现在也该是个准大学生了吧?”袁牧州这冷不丁的一问,让刚坐在床边的长生心中犯难,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假装思量着,等上一会儿才说道:“也难说。”他的目光在房间里乱窜,但大大咧咧的袁牧州并没有察觉出,随手拾掇物品时又说道:“你知不知道,咱匀城镇中学现在可是大变样了。”

“是吗?”长生实在提不起兴趣,勉强的追问着。

“我前不久帮我爸办事时回去过,学校的教学楼还有宿舍楼都跟新建的似的,还多出好些年轻的老师,看上去都是些生面孔……据说都是上次评级带来的成果……”牧州说到高兴的地方,脸上还带着些稚气的洋洋得意,再一抬头看到面无表情的长生,他才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自己的话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袁牧州来回抓挠自己的头发,方才的笑容瞬间凝固下来,然后浮上脸庞的则是一丝歉意。

见状,李长生则把话题转到一边去,他问袁牧州:“之前都你一个人住吗?”

袁牧州对于长生的明知故问没有计较,连忙点头说着:“这不,可把你给盼来了。”

两人相视而笑,凝固的气氛也才缓和下来。

那一夜,长生想着白天牧州所说的话,又无数次的想起匀城中学,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只好趁着牧州熟睡的时候翻起身,从自己的行囊里找出那本随身携带的黑色皮面笔记本和一只圆珠笔,点上一支烟后,他缓缓地在本子上写出这样一句话:实则,这世上的地方大概都有人走过,那些走通了的便叫作路,至于那些不曾走通的地方就尽管唤他做荒郊野岭罢——哪怕枯草白骨养育了肥沃的土地,也可权当人迹未至的蛮荒。

长生的这个本子上记着许多的话,还有一些是文章或是故事,很少有人看到,就算看到,也难以理解那些文字构造出来的是一片怎样的光景。

后来我在匀城遇到长生的时候,有幸翻看过他的这个笔记本,我惊叹于他那细腻的情感,也同样在他的字里行间中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我把内心中的想法告诉他的时候,长生只是笑笑,再把本子拿回去,宝贝似的往裤兜里揣,然后紧紧地捂住,那时候的他已是一个满脸胡渣的中年人了。长生给我说过,他上学那会儿喜欢看鲁迅的文章,后来我想,长生或许想做自己精神上的鲁迅吧,只不过当时他的刀笔还欠些火候。

第二天袁牧州带着长生去到厂子里办各种手续,假模假样的例行体检,最切实的益处是省下些中介费。那是一条少数民族服饰制品的流水线,牧州的表哥是那个车间的组长,平日里自然得到许多的照顾。长生从陕北离开时本想着去江浙皖一带,那些地方工厂多,容得下许多不安稳的年轻人,不过恰巧那时候袁牧州跟他联系过一次,于是他便放弃了去沿海地区的想法。

日复一日的流水线生活就这样开始了,长生并没有显得不适应,在封闭的环境中,长生直觉得爽快,他再不用被那些杂乱的思绪纠缠了。只不过日子一长,他的脑海里总是冒出一个女人的身影,记忆中昏暗的房间里轻灵地出现一个声音——“木一南”。长生意识到自己脑海里的那个女人竟然就是木一南,想到这儿,他便在心里对自己怪嗔着:真是怪事儿!

平日里,长生跟牧州总是黑白班轮倒,碰不着一个可以畅快聊天的时候,这天,两人终于都轮到上白班,长生在车间时心里总有些忐忑,但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在担心什么,眼神时不时的瞟向牧州那边,大家都穿着工作服,专心着手里的活儿,毕竟一个不小心,自己的手就有可能被切割刀给弄伤,所以旁人谁也没发现长生的不对劲。

终于熬到傍晚时候,上白班的人都已经下工,年轻人少有加班的。

“牧州,你知道十字营吗?”长生的语气很是认真。

“哟——”袁牧州听到十字营这三个字后脸上立马露出一抹轻佻的淫笑,“你还去那儿享过福啊?”

长生大概知道十字营不是什么好地方,从袁牧州妖里妖气的言语中,他再次确定下来:十字营肯定是个远近闻名的坏地方。不过那种坏也只是人们口口相传的罢了,至于究竟坏在何处,是没有人去计较的,因为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男人,他们都向往乃至于热爱那个自己嗤之以鼻的坏地方。

愣住一会儿,长生也学着像牧州那样轻佻的一笑,然后递过去一根烟才说道:“哪有的事,不知道才问嘛。”

“看来当年正直的小愤青也堕落了哦,啧啧。”牧州打趣起长生从来都是毫不顾忌的。

“不是这意思,我,”长生似乎是有所顾忌,深吸一口烟,然后才缓缓说道:“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附近。”

显然,这样的说辞是不足以让袁牧州相信的,他脸上那抹轻佻的笑容变得更为放肆,慢慢的又变成一种逗笑,“咳咳——”牧州假声咳嗽,装着一板正经的模样问长生:“你那朋友叫啥啊?说来我想想,说不定还熟套着的。”

对于牧州话里的意思长生自然也清楚,但他并不想说出木一南的名字来,只好挥挥手,做出一派轻松的模样说道:“算了,回去睡觉。”此时长生嘴上虽然表现得很无所谓,但在心里却蒙上一层朦胧的薄雾,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想、还是不敢说出木一南的名字,他的顾虑是袁牧州轻佻笑容背后的世俗成见。

长生将袁牧州完全撂在身后,暖黄色的路灯下,他脸上的笑容消失瞬间消失,变成为一种凝重的冷漠,他顺手将烟头弹飞好远,看着那个红点在半空中划出一条弧线时,长生的嘴角再次浮现出笑意,他想到:在牧州轻佻的笑容背后,更多的其实是对于欲望的窥探,是一种无差别的蔑视,那些最容易看出来的世俗成见,反而不是那么重要的,甚至更显可笑。想到这里长生停下脚步,就站在路灯下等着袁牧州过来。

“木一南。”长生明亮的眼神让袁牧州驻足不前。

“什么?”牧州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我说我那朋友叫木一南。”长生的语气很轻,叫那名字时,温柔的气息中像是藏着许许多多的憧憬在里面。

袁牧州面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直直地看着长生,他原以为那只不过是刚才的一个玩笑而已,自己早就把它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可长生却还记着,竟还表现的颇为认真。惊讶之余,袁牧州憋出来这么一句话:“是个小姐吗?”

这样的质问就像是在长生的意料之中,他打量着袁牧州,然后又环顾起周边来往的人流,之后只淡淡一笑,无奈地说道:“还是回去睡觉。”接着,他就转身离去。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木一南这颗早早便种在李长生心中的种子开始慢慢发芽,对于那种讲不出的感觉,他自己后来回忆时才想通——是盘绕在心里的惦念。中年时的长生就坐在我的对面,跟前一杯满的快要溢出的啤酒被他一饮而下,他接过小本子紧紧捂在怀里,面露着一种极其复杂的表情,一边脸哭丧着,另一边却仍然挂着笑容,他自言自语的说:“惦记着惦记着,就没得惦记了。”李长生的言语总像是雨后江面的水雾,我能看得见但不清晰,于是伸手去摸,却只惹得满手的潮湿,那些不着边际的诳语,又都四散到关紧的节点,迷迷糊糊的间隙中,我又觉得这非要算是长生的语言艺术,一种盘根错节生长在他生命旅途里的,或许只有他懂的语言艺术——并且无需对旁人解释的,我对此深信不疑,也只好端起面前的玻璃杯满满的焖上一口。

或许是水土不服的缘故吧,长生刚来黔南两个月就生病了,严重的感冒发烧让他浑身提不起一点力量,脑袋总是昏沉沉的。亏得有袁牧州当组长的表哥在,长生才没有自己去厂里办请假的手续。这车间的规模虽然并不是很大,但各种规矩制度却是十分严格的。袁牧州曾经开玩笑的说:“要是没层关系,就算断了腿也得先爬去厂里办手续,不然就扣钱。”显然,这样的玩笑有些太过夸张,资本家们还没到这样茹毛饮血的地步,但也可见人家对于请假这种事情,毫不含糊的坚决态度。长生也玩笑着回应一句:“真到那种时候,老子就不干了,直接跑路走人!”不过长生总是算有“那层关系”的人,犯不着拖着病去厂里办手续或者撂挑子。

黔南迎来了入秋的第一场雨,这雨并不像匀城的那样绵长,反而是来的气势磅礴,整座城市都被彻底打湿,树木在风雨中不停的左右摇摆,豆大的雨点子齐刷刷的朝着大楼的玻璃上面砸着,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马路上拥堵的车流都按捺不住的打着喇叭,这座城市陷入到一场聒噪的热闹当中。

长生趴在窗台上,静静地观察着玻璃外面的水雾痕迹,呆看半晌,只自言自语的说了句:“这哪里像是秋天的雨。”可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这就是秋天的雨,只不过不是匀城的雨罢了。

人们心灵上的柔软,都是从某一种情感里生出来的养分,长生心中冒出来的这些念想也不外如是,都是从那颗种子上发出来的嫩芽。

大雨并没有很快过去,一直落到夜半时分,雨势方才减弱一些,袁牧州回来时还帮长生带了一份晚饭。

 “这黔南的雨可真是离谱。”长生憋住一整天的话总算对着一个大活人讲了出来。

“日子一久,你也就见怪不怪了,这边的雨总是不像我们那里的。”袁牧州随意的回答着,他似乎有些其他的安排,开始在混乱的衣服堆里翻来找去的,一边还念念有词:“这事儿可不能含糊。”

  “啥事儿啊?”长生刚打开餐盒,胃口却被牧州给吊了去。

 “不给你说。”袁牧州的小得意中藏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神秘感。

 “那我就不问呗。”长生的语气很是随意,方才的好奇心仿佛全消退了。

 “别啊,你再问我。”欲擒故纵的简单把戏在牧州身上起到了作用。

 “想说就说吧。”长生把主动权掌握到自己手里。

 “真没劲。”牧州的那股小小的神秘感,像霜打过的茄子一般蔫儿了去,然后极不情愿的说起来:“我要去相亲。”

长生顿时觉得有些愧疚,自己不该耍那样的小聪明,袁牧州或许早早的便在心里酝酿着一种情绪上的神秘感,而这些全被长生的小聪明给破坏了。于是他向牧州投去满是疑惑的眼神,“谁呀,你自己认识的,还是人家给介绍的?”

显然,长生的一连串问题从新塑造起了牧州情绪上仪式感的殿堂。“我爸安排的,那女娃是咱匀城镇的人,也在这边打工。刚好她家里人跟我爸熟悉,说和过几次,他们就把这事儿定了下来。”牧州甚至有些害羞的又补上一句:“我还没见过她本人,不过据说是很漂亮的。”言语中有些羞怯的欢欣,竟像个小姑娘似的。

对于安排相亲这种事情,长生向来是不屑的,他以为婚姻永远不是目的,那么相亲也就毫无意义,像古人说的“千里相会”,全要凭着一段缘分才行。但想到先前坏了牧州的兴致,这会儿长生也只好点头笑着说:“啧,还真不赖!”

“对了,我找了我们车间那个刘叔帮我代班。”袁牧州终于从衣服堆里找到一套称心如意的。

“为啥要找代班呢?”长生不解。

“我有个全勤奖励,月底可以拿两百块,本来工龄不够,但表哥给弄到一个,请假的话就不给发,他给我代班,我给他一天工资,再加上十块钱补贴。”牧州在这方面还算得是精明的。

“那倒也还行。”长生合计着又问道:“要多久的工龄才有。”

“两年。”袁牧州拿过衣服就开始在自己身上比划着,长生也就没再往下问。

次日,长生的身体虽然还没完全恢复,但是也可以提起些力气了,这天又刚好是他的白班,自然是要去厂里上班的,于是跟牧州打过招呼后,他就朝厂里去。袁牧州也起的很早,精心打扮一番过后,蹦跶着赶去赴约。

车间流水线上,穿着工作服的人员们都紧锣密鼓的忙着自己手里活儿,毕竟他们的工资是以计件的方式核算的。日光灯下,数条传送履带都在哼着同样的腔调,往复循环的运送着那些半成品,缝纫机密集的穿行在五颜六色的布料上,彷佛这条流水线上的人们都不会讲话,干活的动作也像是机器的程序一般,电器运转的声音主宰着这片厂房里的时间。

后来,长生这样说道:“那些恐人的寂静,只存在于工厂车间的嘈杂之中。”他的话总是跟他的人一样,似乎永远都是个矛盾体。

“啊——”

一声锥心的惨叫,将那片嘈杂的寂静完全打破,程序一般的人们,向着声源处不约而同的投去或是惊恐,或是疑惑的眼神。

老刘痛苦地握住自己的左手腕,额头上冒出一连串豆大的汗珠,操作台上的一段布料也都被鲜血给染成红色,他左手无名指被切割机器给从中截断。老刘面目狰狞,钻心的疼痛让他讲不出任何话来,整个人瘫软地倒卧在地面上。

车间里,其他人在那一瞬间的惊慌过后,便又很快恢复如初,只有两三个人走到老刘的身旁,一齐将他扶起送了出去,大家都知道:工厂的管理层会把这件事处理的滴水不漏。

老刘前脚刚被送出车间,发生事故的机器台面随即就被收拾得一干二净。长生还陷在刚才老刘受伤的场景中,那声凄惨的喊叫在他的耳边来回飘荡着。他双眼无神,整个人的肢体都变得有些僵硬,跟失了魂似的,显然,长生第一次亲眼见到这样的事情,他有些害怕,或者说一时间接受不下来。

流水线上,忙碌的工人们终于开始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起来:

“这老刘可是上有老下有小啊。”

“是啊,要不都一把年纪的,谁还来这儿做事。”

“他今天不是休班吗?”不知是谁的一句话,瞬间引起了大家的兴趣,长生也才想起来:这老刘今天是给牧州代班的。此时的他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是给别人代班吧!”

“那这件事可就不好说了。”

“是啊,代班本来就是违规的,厂里估计是不会管的。”

人们讨论的气氛越来越热烈,各种猜测,各种议论都纷至沓来,摇头晃脑的,冷嘲热讽的,作壁上观的,这里的人什么样的反应都有。事不关己的热闹永远都是话题的中心点,旁人的悲伤苦楚从来都能调动人们爱莫能助的慈悲之心。

长生的心里开始变得焦急,他担心着老刘现在的具体情况,更为袁牧州捏了一把汗,这件事情对牧州的影响肯定是巨大的,长生的心里这样想着,但眼下的他也没有办法可以帮到牧州。

约会的进程刚刚到一半,袁牧州就被匆忙赶来的表哥叫走了,一路上表哥跟牧州讲说着整件事的原委,并告诉他厂里已经做出决定:前期的医疗费用由工厂承担,但是后续所有的花销及赔偿费用需要牧州跟老刘协商,因为他们这场事故本就属于违规操作造成的,厂里肯出前期的医疗费用就已经算是人道主义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对于袁牧州的打击是非常大的,一种深深的无助感袭上他的心头。直到挤下公交车,他站在路口,夹着香烟的手颤颤巍巍地往嘴边凑,然后低沉的问了一句:“表哥,现在我该怎么办?”

“你只能先走,没有别的办法。”表哥回答的很干脆,或许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还是谙熟的。

“走?”袁牧州并不懂里边的门道,此时惊慌的他甚至已经忘记去权衡利弊,他耷拉着脑袋,无力的问道:“能走的了吗?”

“得快,最好今晚就走。”表哥显然是个内行人,对于各种门路也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厂里很快会来找你,还有老刘的家里人也会来闹。”

袁牧州才从惊惶未定中察觉到即将要找上门来的这些麻烦,犹豫不决间他又想到另一个问题:“我跑了,他们如果报警呢?”

表哥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吐出一口烟雾不紧不慢地说道:“不会的,厂子里不会让他们报警的,厂里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要把赔偿款尽可能的压低,毕竟这事情闹到最后都要他们来擦屁股。你去跑路说不定也挺合人家心意的,厂里还能落个好名声。”

对于表哥的说辞,袁牧州还不能全都明白,但他也只能一个劲的点着头,他不由自主地觉得表哥说的很在理,不过那具体是个什么“理”谁也不知道。

吃过一剂定心丸后,袁牧州晃晃悠悠地赶回到宿舍里,他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并从床头柜里翻找出来一张绿色的银行卡,牧州将卡片拿在自己的手里反复看了好久,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黑沉的厉害,彷佛在做着一个极其为难的决定。半晌过去,他长舒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然后缓缓走到那张折叠桌旁边,拿出平常记账用的纸笔,缓缓地写下几行字,再把银行卡放在字条之上,做完这些事情后,袁牧州才提起他的行李包走出门,直往火车站的方向去。

时间来到傍晚时分,天空中又开始洒起雨点子。刚从厂房里出来的李长生来不及做其他的事情,行色慌张地往宿舍的方向一路小跑着。

刚到门口,长生立在外面沉思片刻后才伸出手去开门,当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他生出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张床,床尾那堆衣服已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小桌子被摆到屋里中间的位置上,长生缓缓走到桌子旁边,这才看见上面放着的银行卡和那张字条。

“长生我走了,这张卡里有我存下的几百块钱,帮我交给老刘,我对不起他。”

看着简短的几行字,长生却感到一阵莫名的揪心,那一刻他自己也不知道内心中究竟充斥着哪样的情感,只不过他或许能够清晰的知晓一件事情:那就是袁牧州和老刘的纠葛还没开始,但已经算了。

接连几天长生都没有去厂里上班,只把自己关在出租房里默不作声的发呆,他不明白牧州为什么要跑路,他更想不明白如果牧州不跑路,自己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帮助到袁牧州。就这样,他只好把自己再次关进矛盾的陷阱里,他所有的不明白,总会在那种极端对立的状态中找到一方缓和的角落。

几天以后,长生按照牧州的吩咐拿着钱去医院看望老刘,但老刘似乎并不领情,一脸的愤恨却又无可奈何。长生只好把取出来的钱放在老刘的病床上,然后在老刘家属的责怪与谩骂中默默地离开。

人们多习惯于此:在自己的苦难之上建立起无垠的废墟,眼泪婆娑的情感总会碾碎基本的判断能力。

自从袁牧州离开以后,长生在这厂里愈发待不习惯,另外,出租房也快要到期,长生不想一个人负担并不便宜的房租,于是他索性辞了工,离开这刚来几月的工厂,再一次去寻找一个陌生的容身之地,只不过在彻底离开之前,还有一件事情等着他去做。





这时节,山里正下着一场连绵的秋雨。

大巴车在盘山的公路上疾驰着,颠簸的车身让人无法闭眼睡去。随着海拔的升高,从谷底升腾而来的雾气,已经将群山藏进到一片云海之中。木一南坐在大巴车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隔着满是水汽的玻璃,依稀可以瞥见外面那一片飘渺的山海。

这趟车的终点是处在大巴山里的一个小镇,叫做达米镇。

那是一个古老的镇子,据传闻镇上有一家姓林的大户,那是从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富贵人家:

清朝末年的时候林家出了一位进士,光耀门楣的历史就是从那儿生的根。但那时候的清廷早已经是穷途末路,进士也不糊涂,于是便打算用着手里的权力做个富家翁,后来清朝虽然完了,但是林家却已成为显赫一方的大户,上千亩的梯田里长着金黄的水稻、麦子,结着青红相接果子,五颜六色的花朵竞相开放在梯次衔接的田坎上,达米镇的乡亲们,个个佝偻着身子给林家人插着秧苗,就连地里的老黄牛也是为林家的大好光景在嚎叫着。从北洋政府到整个民国期间,正是林家人最为欣欣向荣的时期,外面的世界战火不断,达米镇倒成了无人问津的世外桃源,当然这桃源不过是一份私产罢了。

那时节的人一旦发迹,定要在感谢祖坟风水绝妙的时候,用出浑身的解数让这得来不易的富贵香火绵延下去,福荫子孙,庇护血脉。

全国解放以后,达米镇再不是林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私人产业了。不过那进士的子孙也算精明,懂得审时度势,主动将自家的产业全部交出去,上下再打点一番,镇村领导又都成为了他林家人,摇身一变,林家再次回到祖辈发迹的原路上去。总算没有辜负先辈的苦心经营,不辱门楣的智慧像是殖民者一般的盘踞在林家的血脉传承上。

六七十年代的林家人,老老少少都戴上了红袖章,左手奉着红宝书,右手挥着大铁锹,时隔几十年,这个家族的人终于又可以肆意的去释放桀骜蛮横的本性了。

到了八十年代初期,这家人更是凭着早些年积累下来的家业,以及卓越的见识投入到下海的热潮中,也因此,林家的家业变得愈发的殷实。

在达米镇,旁的人们对于林家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绯闻碎言,但只要这家人振臂高呼,他们又总是纷纷附和,少有不从的,毕竟林家人吃肉,这些旁的人总有些机会喝上一口汤的。这并不是某一个时段,或者某一些人的态度,而是在那横亘百年的岁月里,几乎所有的达米镇人对林家的一种潜移默化的态度。林家的昌隆运势让他们嫉妒,愤恨,也屈从。常常是这样:人们极端厌恶唾弃的东西,或许只是缘于他们爱而不得罢了。

古人颇有智慧,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样的轮转让许多人盼的痴惶,可是这些痴惶的人们不曾想到,古人说的三十年也许是一百年,一代人盼不着的轮回,是要几代人才能见着的。这不,林家这个达米镇的大家族出了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

这一代的林家家长叫做林志远,年轻时便娶了镇上姿色最好、教养最严的一个女人,可惜的是好多年没有生下孩子。用林志远的话来说就是:“白瞎了那婆娘的好皮囊,还不如圈里养的母鸡,至少还有个蛋。”

女人叫做方花儿,面容是十里八村的佼佼者,没读过书,但是她有她的妇道,不知道是谁给她讲的,她信以为深的就是三从四德,以及她那玲珑身姿下三寸金莲的小脚。因为这些,林志远才没有抛弃她,方花儿是他林家装点门面,标榜祖德传承的不二之选。

年过不惑的林志远懊恼不已,幸得他在外面播下的种子开花结果了,一个孩子的到来让他沉闷的人生重新焕发光彩。不过他是活在面子里的人,更是活在祖传的繁文缛节里的人,有辱斯文的事情干出来了不要紧,关键问题是要精心包装一下:他要把人们口中的野种变成家种。林志远在那孩子满百天的时候大摆筵席,邀请了乡里乡亲前去喝彩,还让方花儿扮成憔悴的模样,大热天里裹着厚厚的棉衣出现在人群面前。林志远并不在乎人们心里相不相信这件事情的真假,他只不过是想用这种招摇过市极端方法来堵住悠悠之口,他相信:许多年过后,人们只会记得这场丰盛的宴席,没有人会去纠缠于事情的真假。林志远当众给孩子取名:林宗耀。

不得不说,林志远的确高瞻远瞩,他的想法在十几年以后成了真,人们果真不去讨论那孩子的出处。只不过,其中的原因更让林家人蒙羞:林宗耀虽然已经长大成人,但他的智力却有着天然的缺陷,昂藏七尺的身躯之下仅是有一个孩童的智慧,而林志远已经垂垂老矣,他颇有些不甘心的想到:祖辈传下来的荣光到了如今怕是全完了。这件事已然成为他生命最后时间里挥之不去的一片瘴气,林志远终于下定决心,他要最后挣扎一番。

大巴车最后行驶到一条蜿蜒曲折的泥泞土路上,没走多远,车轮便深陷在稀泥之中,木一南就在这时候下了车。下车后,木一南轻飘飘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她的心里莫名的响起一种声音,那是绿色啤酒瓶砸碎在地面上,玻璃碴子四散而去的声响,在那每一块飞散的碎渣的折射面上,都有昏暗房间里小女孩儿颤栗的抽泣声。

木一南站在泥泞的土地上,她耸了耸肩膀,从手腕处拿下一根橡皮头绳,将披在身后的长发挽成一束。此时的木一南并没有妆容的粉饰,更能看出她的面容,那是要比霓虹闪烁、烟雾缭绕下更让人痴迷的容颜:

卷翘的睫毛衬出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与她对视一眼,便能感受到一汪春水碧波荡漾的柔美、舒展,她的皮肤并不十分白皙,就像是大凉山上的女人一般,有着高挺的鼻梁,嘴角有着自然的弧度,看上去她对世间万物都有一种清新的融洽感。朴素的着装下,外人见到都会在心里感叹一番:这是个多么美好的女孩儿啊!

天空中仍旧飘飘洒洒着雨点子,这种雨势在熟炼的达米镇人的见识里都不足为虑,因为它总是酿不出更大的阵仗的。车轮陷在泥泞里始终没有脱困,木一南心想着:就走回去吧,反正路途也不远了。

水雾如瘴气般的弥漫在房屋四周,木一南就快要回到那里了——那间她既厌弃又割舍不下的小平房。她拖着满是泥浆的裤腿,就站在离开门口三四十米远的小路旁边,却迟迟不肯再前进一步,犹豫、迟疑,好久过后,她才又迈开步子朝着前方走去。

红漆的木门是虚掩着的,两扇开合的木板很是粗糙,漆面鼓起一片片的气泡,有些地方的漆皮直接掉落大片,裸露出泛黑的原木色。木一南谨慎地轻轻推开一扇门,堂屋里正坐着一个在搬弄收音机的男人,他抬起头瞄了一眼木一南,随之他那满是胡渣的嘴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那男人的牙齿极为的不规整,烟渍茶渍从牙龈根部爬满了所有牙齿,站在离他三五米远的位置,仍旧能嗅见扑鼻而来的浑浊之气,大蒜的荤味儿夹杂着烟酒气,简直比城市里汽车的尾气更呛得人难受。这男人有许多的诨号,旁人叫的最多的便是林狗子或者大疤子。“狗子”这样的称谓是因为他几十年来,总像条哈巴狗似的绕着林志远家跑,没少干祸害乡里的事情,而“大疤子”这名号则是因为他青年时期跟人斗殴,在脸上留下了一块较大的伤疤,那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标记,人们常常瞅见他的脸就会感到害怕,他也因为这个原因得到不少的便利。

木一南对于大疤子的恐惧是从骨子里生长出来的。她的眼珠来回不定的在堂屋里飘着,怯怯地落在通向里屋的那道木门上,然后轻声细语地问道:“我娘呢?”

大疤子见木一南率先开了腔,心里更是得意:这妮子以往是从来不敢喳腔问自己的。于是他放下手里的收音机,油光满面的横肉堆在一起,咧出一个让人心里直颤的笑容。

木一南眼里的余光瞥见到大疤子那副模样,她心里只觉得更加惊慌,目光又开始在屋里乱撞,手里拎着的小皮包也瞬间掉落在地上。

“你娘,”大疤子故意停顿,又露出那让木一南感到极度不适笑容。见到木一南惊惧的神情,大疤子近乎畸形的玩味心理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他这才不紧不慢地补上一句:“屋里,端端坐着的。”

木一南赶忙挪开脚步往里屋去。

一个神情恍惚的女人正坐在床沿上,那张床是十年以前林家淘汰出来的弹簧垫子,林志远赏赐给大疤子的。那女人的眼皮松垂,上下左右都爬满着细纹,看上去没有一点精神头,那涣散的模样竟然不像是一个正常人。她并没有察觉到推门进来的木一南,只是低垂着脑袋,像是睡着了一般。

“娘!”木一南的声调起的很高,但是她的声音像飘在萧瑟的寒风中,是颤栗着的。

那女人应着声音勉强抬起头来,像是被从另一层空间里给生拉硬拽回现实世界的模样,她那双不见一点水光的眼睛里,抛开青灰色的眼膜以外,只剩一种痴楞的目光,飘忽的落到木一南的身上。

木一南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赶回达米镇,是因为她在黔南接到了她娘在镇上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女人说自己病得很厉害,让木一南尽快赶回来。

直到归程过了一半的时候,木一南才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一件事情:她的老娘怎么会打电话呢?哪里又会有机会给自己来电话呢?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大疤子又在合计着些什么事,而且是极不寻常的。想通了这些,木一南似乎可以立马返回,但她却撇不下老娘,如果不回一趟,难以想象大疤子会用怎样畜生不如的行为对待她的娘。

看到眼前这瘦骨嶙峋,脸上新旧伤痕交替穿插在沟壑纵横的皱纹里的女人,木一南心里的石头才终于落地,她微微笑着,几滴眼泪也跟着跑出来,那种莫名恐慌之后的欣慰,竟然只是为了自己的母亲还如行尸走肉一般的活着。

“生来穷苦的命,站在世人中间,要想紧咬牙关地活着,就乖顺的像条小黄狗守在村口那样,只有那样才能活到老。”这句话是很多年前,木一南的母亲在改嫁给大疤子的时候讲给她听的,只不过当时的木一南还太小,只记住了要学村头的小黄狗,不过这在她娘看来也算是得了精髓之处,晓得太多、太杂的东西反而会让木一南学不成那黄狗。

“妮子,是妮子。”那女人痴楞的目光仍旧落在木一南的身上,她那干涸开裂的双唇,像是脱水的橘子皮一样的上下翻着,这是她恍惚间的自言自语:“你咋就回来了?”

女人面庞那些还没愈合的新伤遍布在旧痕之上,木一南愈发肯定:那一通电话不是她娘的本意。想到这里,她的心中虽然满是怒气,但再一想到大疤子那张可怖的脸,那团满腔的怒气便消失的再无踪影,只能化成几行热泪夺眶而出。

面对眼前这番场景,木一南能做的也只是尽量帮母亲把屋子里拾掇干净而已。

大概在木一南还不到五岁的时候,那时候全国最火热的行业还是矿业,几年的时间里许多人靠着煤矿发家致富。这样的财富热潮很快便传到了达米镇上,是林志远家外出回来年轻人讲给镇民们听的。一个月的工资可以抵得上在地里劳作整年的收入,这对于达米镇多数的镇民来说都是个巨大的诱惑,毕竟他们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就如同田间地头的老黄牛一般。于是,镇村里的许多青壮年都跟随着林家人去到山西,那个漫山矿坑,遍地是财富的迷人之地。木一南的父亲就是其中一员。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达米镇的一些男人就再没回来过。有的是死于矿难,老板赔上七八千块钱,然后就让家属捧着一个骨灰盒回去。而有的人则是一去无踪影,没有钱,没有人,连一个骨灰盒都没有,谁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怎么样了,就好像是凭空消失的人口。木一南的父亲也是那消失的人口里的一员。

就在很多人瞬间富起来的时候,达米镇也开始多出许多孤儿寡母。从前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变成村口守候黄昏的老人和妇女,曾经的袅袅炊烟弥散在被遗忘的深山绝谷。

在木一南父亲消失两年以后,家里脆弱的经济再也支撑不住了,镇上的大疤子瞅准时机,说自己愿意接受他们,并答应送木一南去上学。就这样,木一南的母亲无奈答应改嫁。后来大疤子确实履行了送木一南去上学的诺言,但那却也是萦绕在木一南整个人生里的噩梦的开始。

当浓浓的雾气腾升到达米镇的顶上,天空都被遮住了面容,偶尔听得一两声犬吠鸡鸣,沿河的民房亮起些灯光,远山上只有溪流沟洼的潺潺水声,阴雨绵柔的白日从来都是短暂的。

入夜后,木一南仍旧守在母亲的床边,出奇的是大疤子居然一整天都没进屋来打扰他们,难得的清净让木一南心中更多出一份忧虑。看着在迷蒙间睡去的母亲,木一南怎么也无法将自己心里的疑惑表达出来。

正在木一南愁眉紧锁的时候,身后的房门从外面被突然推开,一股风从木一南的后背掠过,她的手瞬间紧拽起棉被的一角,双眼颤颤巍巍的定在一处,这样熟悉的感觉,将她记忆中曾经那些恐惧与痛苦顷刻间全部翻腾了出来。

大疤子停在房门口,嘴角略微上扬,这样的场景他实在是熟悉的,木一南惊恐的状态也被他看在眼里,莫名的满足感让他得意的笑出声来,“不拿你怎么样,你现在可稀奇着的。”

尽管大疤子这样说,但木一南心里紧扯的弦仍然绷着,她知道大疤子的话或许又是挑弄而已。惴惴不安之下,木一南还是提起胆量问道:“什么意思?”

“好好待在这里,赶明儿你会晓得的。”大疤子这是来下达命令的,他知道,只要自己把这样的话讲出来,眼前的小妮子肯定会在挣扎中度过不安的一夜,并且不敢做出任何违背他的事情来。

深夜,窗外的蒙蒙细雨开始变得滂沱起来,迅疾的雨点子前仆后继的往地面上砸,木一南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只能起身从皮包里掏出一小瓶安眠药,喝下一颗,这是许多年以来,她都会随身携带的东西,夜晚对于她来说总是过于难缠的。

喝完药再次回到床上,终于,木一南在极度的不安中缓缓闭上了眼睛。药物的作用下,她的四肢变得格外轻盈,渐渐地,木一南在迷蒙间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开始漂浮起来,一点点的上升,她看到漫天的星辰,以及绵延数里的万家灯火,萤火虫成群结队的在荒草地里飞舞,旷野里奔驰的野狗撞碎一朵红色的蒲公英,它那轻柔如羽毛般的种子飞舞到木一南的身边,停在她的脸颊上、领口间。

木一南刚想伸手去触摸那些飞舞的红色种子,一场疾风暴雨便毫无征兆的打落下来,猛然间,她的身体丢失了那些轻盈,开始急速的往地面上坠落,那个时候她失去了声音,失去了视线,是在一个无尽的黑暗中掉落着,看不到、更听不见,木一南艰难地扭动着下坠的身躯,鼻子偶然嗅到一股让人恶心的土腥气,她感觉到,在那片不见光亮的地方出现了一间小房子,一扇反复开合着的房门……她的身体重重地落到房子里的一角,开始亮起些微弱的白炽灯光,木一南变成为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她就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而从房门外走进来一个邋遢的男人,浓烈的烟酒气弥散在整间狭小的屋子里,他裸露着上身,缓步接近着角落里的木一南……这是一个冗长的梦境。

大雨似乎忘情的落了一整夜,直到天明,窗外稀里哗啦的雨声将木一南从漩涡般的梦里拯救了出来,她微微睁开湿润的双眼,但是外面透到屋里的晨光又让木一南再次闭上眼睛,她拉起被褥将头完全蒙住,眼睛在被窝里快速地眨动着,夜里那场累人的梦不断浮现出来,这时的木一南像是被谁紧掐住脖子,她发出一阵粗重的喘息声,被褥又被她猛地掀开,望着白灰的屋顶,木一南的脑海中变得全然空白,几滴眼泪从眼角缓缓滑落下来。

屋外突然传来一阵密集鞭炮声,这让木一南是深感疑惑的:这天儿还在下着雨,哪儿来的炮仗声?

达米镇的鞭炮声从来都只为两样的事情,一样是喜事,一样是丧事。木一南细想来,觉得这两样的事情似乎都跟这个小平房沾不上边,狐疑的心理催促着她爬起床出去一探究竟。

大门外的阳坎上满是红色的鞭炮碎屑,门前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男人,旁边立着一行撑伞的年轻人,每人的手里都拎着好些礼品。而大疤子则是一脸殷勤,鞍前马后的伺候着太师椅上的男人。

见到这一幕,木一南往一边的隔墙后面躲了躲。在那一行人中间,她一眼就认出来太师椅上的那个人——林志远,在达米镇,无论老少都鲜有不认识林志远的人。

“女子到屋了?”林志远端坐在椅子上,双手撑在一根龙头拐杖上,语气中虽不见凌厉的锋芒,却有着一种居高临下势头。

“昨儿到的,莫管她,回来了,我都作数的。”大疤子躬下身体给林志远递去一杯茶。

水杯被一旁的年轻人接了过去,林志远瞧也没瞧上一眼,接着又说道:“镇上的吴半仙已经算准,这事儿的日子就定下来了,就月中十五,一天也差不得。”

“甭说十五,就是下午都行,只要老太公说话。”大疤子像个后生的模样,但实际上两人的年岁是不相上下的,只不过林志远更显老态而已。

藏在隔墙后的木一南听得模棱两可,但是隐约间明白了一件事情:大疤子或许是将她卖给了林家人,这便是大疤子叫她回达米镇的主要目的。在旁人看来,这样的事情在眼下这个年代听来是滑稽的,更是不可思议的,但木一南知道那都是真实的。

“你既这样明事理,也不亏我自个儿来一趟,宗耀虽是痴傻些,但总算是你们的福分。”林志远撑着拐杖就要起身,看上去他的身体很是虚弱,虽不至像风中烛雨中灯那般摇摇欲坠,但却也像是地基塌陷的老房子,强撑不过多少时日的。

等到那一行人全部离开,木一南才从屋里的隔墙后走出来。“你把我卖给他了?”面对着大疤子,木一南第一次在心里提起了胆色,她看向大疤子的目光里再不见孱弱怯懦的影子。

木一南罕见的胆气一出来,大疤子便没好脸色,方才的殷切一扫而去,但又马上笑了出来,毕竟沿墙角排开的那些礼品总是让他心里舒坦的。

“可不是这么说的,”大疤子的眼神在那些礼品上来回游荡,有意无意间用眼中的余光看看木一南,“那是替你娘给你寻到个富贵人家,多好的福分!”

木一南的心中却也没有生出多余的恨意来,有些东西一旦太满就会凝固住,再溢不出来,更装不下了。不多一分,也不减一分,石头一般的就长在那里。

“是那老头?”木一南究竟在想什么,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问不过是为弄清买主而已吗?

“自然不是。”大疤子笑的很是轻浮,又说一句:“年轻小伙子,身体精壮着,比我厉害。”

这句话让木一南很是恶心,在她的心里,早就将大疤子那副丑恶的躯体捣了个稀碎,就算是腐肉的烂臭也是要强过大疤子身上那些气味的。

木一南不再多问一句,只是转身去到母亲的房间里。大疤子则仍旧对着那些赏心悦目的、贴红的礼品深深陶醉着。

这一日,里屋躺在床上的那个女人还未醒来,看上去她的情况更不如前一日了。木一南吊着两行泪瘫坐在床边,嘴里喃着一句娘。她想告诉她娘:大疤子将自己卖给林家的傻子了。可是她又想到,就算她娘知道又能怎么办呢?也不过是再一次教她像狗一样的活着。于是她只是噙着泪水呢喃着那一句娘。

关于她娘说的“学狗”的理论,是个十足的伪命题,这句话虽让她们母女俩苦撑过十几年的光阴,但却也将木一南的人生毁得面目全非。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在每一户平凡的人家、或是不平凡的人家看来,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不过这样的婚嫁落到木一南头上时却完全变了意思,看着眼前怎么也呢喃不醒的母亲,木一南脑海里那些破碎的东西慢慢汇聚到一起,仿佛她在的意识中间,野蛮地生长出来一根血淋淋的荆棘条,那颗颗尖刺从心底里向外延伸着,将她心中不计其数的婆娑泪眼都给扎破开,然后从瞳孔中间猛然刺出。

这几天以来,木一南白日里除了做饭,就是守在母亲的床前,她娘的气息已经微弱的厉害了,有些片刻说是气若游丝也不过分,大疤子的身影已经好几天没有在这屋里出现过,或许是在外赌博、喝酒吧,不管怎样这算是一份难得的清净。

林志远对于接木一南过门这件事情是格外看重的:在达米镇年轻的姑娘里面,木一南的容貌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平常人家的女儿是肯定不愿意嫁给一个傻子做老婆的,但木一南不一样,她不仅拥有着灵巧俊秀的模样,并且在大疤子的控制下她是会妥协的——哪怕是嫁给一个傻子。林家人对于这件事有一个一致的看法:他们会迎来第二个方花儿,就算林宗耀有缺陷,至少香火是可以延续下去的。

天空开始放晴,日子艰难地赶着十月十五那天奔去,木一南的心中长出个悬而未决的念想,无时无刻的不在缠绕着她。

十月十四的这天夜里,随着木一南的母亲缓缓闭上她那干涸的眼睛,久旱之下的湖泊里,最后一滴水也已完全蒸发掉,这个一生苦难的女人终于弃世而去,这对于她自己和木一南来说,无疑都是一种解脱。大疤子也在之后不久回到屋里,他本是为第二天的大事才紧赶着回来的。

木一南并没有太多的悲伤,一脸的冷峻像冬霜一样的结在面庞上,看着床上那具冰冷的躯体,她心里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惧感,那种怕意不同于对大疤子的恐惧,就只是对生命的惧怕,而这生命是她自己的,也就是在这时候,她心里那悬而未决的念想才真正的落地生根。

“设个灵堂吧。”木一南再次面对大疤子,她的眼睛是冰天雪地里长出来的冰渣子,直直的盯住大疤子。

向来无畏无惧的大疤子,在木一南这样的眼神下竟显得有些不自在,他发愣地看着床上那具尸体,半晌过后,才又慢吞吞地说道:“办,办灵堂。”说完他又觉得不对劲,然后补上一句:“明天林家来接你,怕不吉利?”这样跟木一南商量的语气倒是头一次。

“不吉利,那就别来人了。”像是脱胎换骨一样,木一南的言语中、眼神里再不见往常的怯懦与畏惧。

大疤子更觉得惊愕,他隐约觉得木一南是在胁迫自己。大疤子的心中虽是十分不满,但看着床上那副冰冷的躯体,又想着即将到手的富贵,他也不敢怠慢,忙前忙后的招呼了几人过来帮忙。

实则那也不算是什么灵堂:堂屋中间放着两条高长的板凳,之上支着一副还未上漆的原木色棺材,两条板凳间隔一米七八的距离,中间一个敲破角的瓷碗里盛装着桐油,再放入一根裹成条状的棉絮,点燃后便成为一盏长明灯,晃悠着的火苗映在棺材底板上,也映在木一南的眼睛里。棺材的尾部朝着门外,近旁放着那张掉漆的木桌,木桌上只放着两样简易的东西:插入香烛的木升,一张不知从哪寻来的画像。

木一南拿出一件大红色的霞帔,看上去极为华丽,那是林家准备好让她明天上轿时穿的,她将霞帔盖在棺材面板上,一寸一寸的铺平碾顺,再找来一根白色孝带系到脑后,然后她才悄无声息地跪去灵前。大疤子好不惬意地坐在门口,手里拿着竹制的长烟杆,一口又一口的嘬着,他直焦躁又欢心地等着天明。大门敞开,夜是凄冷的,面对着钢盆里燃烧的火焰,木一南方才落下一滴眼泪。

天色刚蒙蒙亮,林家这边早早拉起一队迎亲的人马,浩浩荡荡的、欢天喜地的出发了。一行几十人并没有汽车跟随,这是大家长林志远下的命令:要一步一个脚印,务必将林家的香火稳妥迎回来,这才显示诚意之所在。几个唢呐师傅在最前面开路,《百鸟朝凤》的调子一起,红花轿子后面的锣鼓队也跟着响起来。唢呐的声音荡在旷野里,早起啄食的鸟儿们聚在一起,应着那轻快地节奏在林间纷飞。大红的花轿是两阶杠的,由八个轿夫抬在肩上一路前行着,脚程刚过一半,东边山上的太阳渐渐升了起来。

经过一夜,木一南仍旧跪在灵堂前,坐在门口的大疤子还在打着呼噜。随着愈来愈近的唢呐锣鼓声,木一南转过头看向天色尚不明亮远处,一阵晨风袭过,木椅上熟睡的大疤子也猛然惊醒,同样的,他也侧耳细听着传来的唢呐声。

“怎么着,接你的人来了。”大疤子在原地来回踱步,“让你歇息一下,熬成这个样子,怎么了得。”

木一南并不搭理大疤子,只当全然没有听见,倒是自言自语的说道:“我跟我娘一起走。”

显然,大疤子没听明白,但心里却陡然紧张起来,“这关头,你可别说胡话。”

“你招呼人把我娘送到山里去,就屋外后山那块地,待会儿我自然跟林家走的。”木一南说完就缓缓站起身,她取下头上的白色孝带系在腰间,再从棺材面板上揭掉那一块儿喜庆的大红霞帔,胡乱地往身上套,接着侧眼冷冷的看向大疤子。大疤子只觉一阵寒意,或是夜里门外的风大,着了凉,他像是窜了神的对木一南说:“把头发梳顺当吧。”

在大疤子想来,木一南或许是已经想开,决心去林家享受富贵,而且保准不会出岔子了。于是,他这才满心欢喜的去招呼人来抬棺材。木一南身披红色的霞帔面对灵堂深深鞠下一躬,然后拿过木椅端端的坐着,双眼里不带一点悲伤,有的只是冷峻的决绝。

不一会儿,《百鸟朝凤》的曲调已完全抵近这所小房子。

木一南虽然不晓得这调儿叫什么名字,但还是很熟悉的很。在达米镇,寻常人家闺女出阁时,都会请上几个老师傅来演奏这曲子,当地土生土长的人都能熟悉这段旋律。

迎亲队伍停在小小的院坝中间,他们被眼前的景象给完全惊住了,燃着白烛的灵堂前端坐着一身霞帔的木一南,醒目的红与白让众人都有些不明所以,这场景谁又会见过?

正当迎亲队不知所措的时候,大疤子引着几个手拿麻绳、肩扛松木杠的大汉也赶到了门口。见到这场面,领头的大疤子露出一脸愁容,恨得直跺脚,不过他算是个精明的人,很快便也反应过来,连忙跑到迎亲队的最前面,找到那个管事的人就是一番殷切的耳语。

说来也怪,只几分钟的时间里,迎亲队管事的那人就换了面目,先前的冷面严肃一改成为盈盈的笑脸,方才的冷漠摇头也变成为频频点头,仿佛千里冰封的原野在一瞬间就春暖花开了,真不知道大疤子使出什么样的手段,才给那人灌下碗迷魂汤。

迎亲队的管事人首先进到堂屋里,这人极为客气的拱了拱手,示意木一南跟他出去。木一南不言语,只是盯着那些来人都看个遍,这才拖着霞帔站起身,自顾自的向外走去,她头也不回的坐上那顶八抬的大红花轿。等到迎亲队的人退出堂屋,那几个大汉才进去,他们用麻绳将棺材前后都捆住,两根碗口粗的松木杠杆从打好结的麻绳中穿过。

随着屋外的一声“起轿——”,鞭炮声,唢呐声,锣鼓声都成一排齐鸣喧天之势,阳光普照之下,百鸟纷飞,而堂屋里也随着一声“起杠!”几个大汉同时用力一抬,棺材这才离开那对高脚木凳。

迎亲队往山前去,送葬队往山后去,两拨人从同一间屋里出来,却像是在为两户完全陌生的人家做事,只剩那紧快的《百鸟朝凤》的曲调涤荡在半空,从山前到山后。

起风了,西北向,雨后的秋风从来都是冰冷的,在它停下之前,风里的一切都会去到山的那边,也会去到比山那边更远的地方。

大疤子洋洋得意地走在迎亲队的最前面,木一南在颠簸的花轿里面若冰霜。此时,这一行人都沉浸在喜庆的热闹当中,凭谁也料不到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一切。

花轿稳当的落在林家大院门前。

那是一整套古老的宅院,三步台阶的木门坎上,两扇长着铜环的大门是敞开的,门的两侧贴着对联:上联“花开并蒂姻缘美”,下联“鸟飞比翼恩爱长”,横批“鸾凤和鸣”。若只看对联,旁人定会以为这是一桩佳偶天成的绝好姻缘。再往下看,门槛两旁各蹲着一个气派十足的石狮子。从门口向里望去,那是一个宽敞的庭院,青石板纵横交错的铺出几条路来,在交汇的中心点放着一口硕大的土瓷鱼缸,周围是一圃花草,修剪的极为用心,想来也是有专人伺候着的,直直通向内堂的那条路上盖着一层红毯子,进到内堂前,要经过厢房正对出的一条廊道,那条廊道顶上虽悬挂着几排大红灯笼,但仍旧显得有些深幽,廊道隔出的左右两边都有一排耳房,这样典型的北方格局在南方是极为罕见的。偌大的庭院,却少有人耳语闲言,总是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

内堂的房檐上是些飞禽走兽的木刻,间隔有序的梁柱上也都镌刻着各样的文字和图案。若不去看那些锃亮的吊灯、精致的沙发摆件,全凭着那气派的富贵格局,你就会产生出一种错觉:莫不是回到了古代哪个大户的府上?

林家人的讲究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上。木一南刚从花轿中走出来,喜庆的锣鼓、唢呐、鞭炮就又同时响起来,同时迎面而来两个女人,她们分站到木一南的左右两侧,各自轻搀起木一南的手。

跨过三步台阶的高门槛,木一南这才进入到宅院的大门内,踏上那条长长铺开的红地毯,过了外庭,再通过廊道就是内堂了。廊道的采光并不好,使得顶上排开的红灯笼有些刺眼。越接近内堂时,木一南心中越燥热,她接连不断的吞咽着口水,双睛紧盯着庭院深处,正端坐在内堂上方的林志远。一边的林宗耀身穿一袭红色唐装,身形显得极为高壮,他在旁人的照管下一板一眼的站立着,细心的人能察觉出,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似乎憋着一股笑意,脸上的肌肉谨小慎微的拉扯着,他那双澄澈的眼睛中散发出一种稚气十足的目光,看上去,他是对眼前热闹的场面颇感好奇的。他并不能够知晓:这场面上的热闹,全部都是为了他才有的。

唢呐的声调响彻在整个院落里,随着木一南越接近内堂,那声调便也越高,人们脸上的笑容也更灿烂,大喜的日子里,欢庆的气氛存在于这座庭院的每一个角落,可也就在这时,木一南突然用力拽回自己的双手,以至于完全挣脱那两人的牵引,她再陡然加快步伐,直朝着林志远的位置奔去……

锣鼓声哑了,唢呐的乐声也跟着师傅们惊讶的眼神完全跑了调子,方才喜笑盈盈的人群都睁大了眼睛,等着看将要出现的场面。在这些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木一南又做出来一件更让人料想不及的事情:她撕扯掉身上的红色霞帔,随手一抛,霞帔在空中扬开,然后缓缓飘落,直到霞帔完全落到地面上,众人目瞪口呆地发现,在木一南的腰间系着一条醒目的白色孝带。所有人都直觉得惊讶不已,尤其是大疤子,他的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他费力地挤到人群的最前面去,然后又缩回人堆里。他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但他清楚,自己即将到手的富贵或许要溜走了。他不甘心的摇摇头,一心还想要补救,他从人缝中间钻出,直趔趄着朝林志远的位置跌撞而去,那惊慌失措模样倒真有几分狗的神韵。

人群沉寂片刻后又瞬间哄闹起来,方才笑嘻嘻的人们立马换过一副嘴脸,神色紧张的、翘首以盼着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林志远虽是见惯大风大浪的人,但似这种喜事上遇孝带的荒唐事,他也是头一次碰着,一边的林宗耀趁着看管他的人慌神之际,也一个箭步冲到人群中去,在孩童的意识里总是向往各式各样的热闹,他才不会管是哪样的热闹,只要有热闹,就尽量掺和而已。木一南一边疾步而去,一边又重新将孝带系到头上,这一幕的出现让林志远再无法端坐着,他双手发颤地撑在龙头拐杖上,缓缓站起身,目光在人群里来回跳跃,大疤子只为保住即将到手的富贵,硬着头皮凑去林志远跟前。

林志远怒目圆睁,他用发颤的手掌狠狠地打了大疤子一耳光。大疤子只能弯腰极尽讨好,结结巴巴的述说着前一夜里发生的事情。对于这样的禁忌,凭谁看来也是不吉利的,林志远倒吸口凉气,一个踉跄就又落回原位,他那双老而狠厉的双眸,像是鹰眼一般的尖锐,直凝视在木一南愈来愈近的身影上。

“我刚死了娘,你们还要吗?”木一南停在离林志远两米左右的位置上,一脸的冷漠直让人觉得沁骨,同时她那冰冷的目光,化作锋利的冰棱直勾勾的刺向大疤子。

林志远心头一沉,好似千斤的巨石压住胸口,他双瞳上的血丝遍布开来,一时间只觉一股热浪在身体里翻滚着,他强忍着那股子劲头,将目光瞥向一旁的人堆里,林宗耀正跟几个小孩儿趴在地上打着弹珠。

这一剂药石效用似乎还不够,俗话说治顽疾当用猛药。木一南的目的并不只为从根上断掉林家人的念想,她要报复大疤子,要报复所受到的一切苦难,她要将自己一层层的扒开,用那十来年血肉模糊的岁月,去揭开所有的丑陋与罪恶。

木一南慢慢把目光投去人群中间,她的眼神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游走而过,然后用一种悲戚的腔调问道:“你们中间哪个不是儿女,哪个又不会是爹妈呢?”

面对木一南哽咽的发问,没有任何人说话。

“今天我死了娘不要紧,要说她早十几年前就死了的。但是我还活着,这个畜生也还活着。”木一南的声音是嘶哑的,她那充盈着热泪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看向大疤子,人们的目光也跟着她走,齐刷刷地都落向大疤子。

“我刚十来岁的时候,他就往我床上钻,一钻就是几年,最开始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他压在我身体上是在干什么。但我娘告诉我,要活着就要像狗一样乖顺,也因为这些,他的畜生行为更没个完。”她字字泣血,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勇气,她才能够在众目睽睽下,将自和着血泪完完全全的扒开来。

一番话刚讲完,底下的人们也像是都愤怒了。是啊,他们谁不是儿女,谁又不会是爹妈呢?人们开始声讨、咒骂,控制不住情绪的人摩拳擦掌的想要跳到大疤子面前,只不过又被一旁的人给拦下来。弱势者的愤怒往往是苍白而又无力的,只有在他们抱成团的时候才会被赋予些力量,才能冲破隐忍的藩篱,透出血性的勇气来。

林志远感到心痛如绞,血肉分离的痛楚直击内心,一口鲜血猛地吐出来。场面变得更加混乱,大疤子见状想要溜之大吉,但是却被人群给生生阻挡住,跑不出去的他只好瘫坐在地面上。此时的木一南也坐在青石台阶上,似乎她用尽浑身的气力,才讲出方才那一番独白。

林家的人连忙拨通镇医院的急救电话,同时,别有用心的人也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不一会儿,医院的急救车、派出所的警车几乎在同一时间来到林家大院外面。林志远被紧急接去医院,木一南、大疤子以及林家的一些人全部被派出所带走,名义上涉及的是“纠集宗族势力严重影响地方治安。”林家筹备良久的大日子就这样潦草收了场。

调查期间,有许多镇民专程跑去派出所,只为指证林家人多年来的恶行,非法利用集体资产,暴力侵占他人的合法财产,甚至于贩卖妇女、名义组织青壮年下矿,实际害命取财这样罪名也一一被落实,林志远在被转去县医院的路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林家这只世代盘踞在达米镇的害虫终于被彻底覆灭,镇民们无不兴奋地奔走相告。但木一南最迫切的愿望落空了:她在林家所做的一切,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亲手毁掉大疤子,不过由于她所供述实在无法取证,而大疤子本人又拒不认罪,派出所的人也没有办法去逮捕,只得将大疤子放走。这样的结果对于木一南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她用尽自己的一切换回了全镇的欢呼雀跃,然而却惩罚不了一个对自己施暴的畜生。

大疤子在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哼着一曲悠扬的小调,虽然,他期盼已久的富贵随着林家的倒下已再没指望,但也算是免下一场牢狱之灾,大不了日后过得再浑噩些。

木一南漫无目的地走在达米镇的街道上,人们见到她总要言语上几句,或好或坏,但这些对她来讲都不重要,因为大疤子还安然无恙,没有得到他应有的惩罚。她不知走了多久,忽听见有人在讨论大疤子,细细一听才晓得:那天,大疤子离开派出所后,就跑去喝的酩酊大醉,夜里不慎掉进河里被淹死了,他的尸体搁浅在下流河心中间的一片干地上,派出所的人去现场勘查过,也只说是意外。不知谁说了这么一句话:“前段时间连连几天大雨,河水凶着猛着哩!”听完这些,木一南向后山看去一眼,此时已经接近黄昏时候,秋日里的夕阳来的早,天边出现绵延数里的火烧云,血色般的映在她的眼里,远山处,一座新立的坟堆上,几束干茅草中间还泛着些浅绿,它们都迎风摇曳着。达米镇的一切再与木一南无关,她想要离去,可是去哪里呢?再次去黔南吗?她问自己,思量一番过后,她还是笃定要再去黔南一趟,但不是回十字营。关于她的过往仿佛都已死绝,她告诉自己:只需要再做一场告别,自己的一切都将重头开始。

她似乎从来都是那样的一个人,简单、傻愣又倔强,不论能否摸得清事情的好坏,她都要去强求一份纯粹,无论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她似乎生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彻头彻尾的怪诞不经的人。

木一南离开达米镇那天,经过镇上的小学,教室里传出来一阵响亮的读书声,那一课书目的句子她曾经也学过,也算得是许多人启蒙课上的句子: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支花。

后来,我在匀城镇跟李长生喝酒聊天时,我问他:“木一南为啥不直接去报警,而是选择那样闹腾一番呢?她又怎么敢去赌旁人会报警呢?”

李长生摸着脖子上戴着的那个小瓷瓶,他说:“有些事就得先跟别人说,然后这些人凑到一起,再说一遍才会起作用。”

我仔细琢磨着这句话,或许只有木一南将那些事弄得人尽皆知了,执法者才会不包庇、不纵容。但我心里还有一层疑惑:都到那个地步了,木一南完全可以选择与大疤子同归于尽的。但我并没有讲出来,反倒是李长生又说了句:“你进来镇上时,瞧见有些路面嵌着的石板没?”

我更不解:“你是说什么?”

长生搓弄着自己的胡渣,“有一块被我偷偷撬了起来。”

“你把它摔碎了吗?”我的兴致被长生勾了去。

“没有,给它翻了个面。要是给它摔坏掉就得赔钱,我就想看看那个不见天日的阴面长啥样,保不齐过路人都想要看,他们看了,或许还会七嘴八舌的说些什么。”长生是笑着说的这些话,他的手依旧把玩着那个小瓷瓶。

这天我才发现,原来长生的宝藏远不止那个破旧的本子,他对脖子上挂着的那个小瓷瓶也是格外珍视的,时不时就会拿在手里把玩一阵,竟有几分似在抚弄爱人发梢的模样。

他又问我道:“你怕死吗?”

我并没有回答,我想说我怕,但我觉得他会嘲笑我。

他也不再说话,只从我的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自顾地点上抽起来。



作者简介

李祖庚,男,1998年生于陕南,2022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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