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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灿 吾迈尔·卡德尔:古丝路上的国际商城——高昌“末胡营”考

 恶猪王520 2022-11-17 发布于新疆

来源:《西域研究》2018年第3期



古丝路上的国际商城——高昌“末胡营”考[1]

陈国灿 吾迈尔·卡德尔

内容提要

本文考证了吐鲁番新出“末胡营”文书属高昌王国早期王室文书,“末胡营”是专供商胡居住和交易的市场,它是古丝路上进行国际贸易的商城,也是西域商胡进行祆教活动的场所,其遗址就在高昌故城东北面的巴达木村。


在新疆博物馆2009年征集的一批文书中,有一件涉及高昌官府派出二人往“末胡营”值吏役的文书,引起了我们对相关一系列问题的思考,如,此件为何时文书?“末胡营”属何性质的概念?有何作用、价值和意义?有无历史遗迹可寻?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查阅了出土文献、考察了诸多历史遗址,现将考察研究的初步结果汇报如次。






一、“末胡营”文书的时代及其性质





2009年新疆博物馆新征集到一批吐鲁番出土的古代文书,其中有三件“上言”的令听文书。一是《高昌国严悦上言为应次课归事》;二是《高昌国张祐上言为差脱懃垒祠垣事》;三是《高昌国李并上言为付曹市籴以供岁终事》,[2]三件中唯有第一件内容最完整,姑转录其文如下:


1 臣严悦言:臣今日应次课归,

2 先昨被敕往无罗,因尔差错,此月

3 廿四日欲作,臣今日次休,听下管辨,

4 臣悦言         八月廿日上

5 令  听下      韩奉明传[3]

对于本件,整理者的说明云:“本件无纪年,5行'令’表明为高昌国王令判文书,从书法推断为高昌国早期。第5行为蓝笔书写。”三件“上言”文书的书法均接近于五凉时期的蚕头燕尾体,而用蓝笔书写的习惯也多见于五凉及阚氏高昌时期的文书,以后则较少见。[4]这些都符合高昌国早期文书的特征。从文书中为臣者有事先上言,再由国王下“令”听如何处理并由专人传达这一套严格的君臣关系判断,本件也早不过“大凉”政权称王时期(443~460年)。基本可以确定为公元5世纪中(含“大凉”“阚氏高昌”朝)的文书,其他两件时代相同。

其第二件张祐上言文书被剪成了三片纸鞋帮,第三件被剪成了一片纸鞋帮,可证明出自于吐鲁番的高昌国早期墓葬。三件的背面均被第二次利用书写过,特别是第二件张祐上言文书的背面,保存了15行文字的《高昌被符诸色差役名籍》,现将其内容简录于下:


1~6(列人名从略)

7 右百卌一人图片 合得五千四百三十图片

8 (七人名从略)

9 右七人蒲陶谷园子被符差刈草

10 (四人名缺)

11 右四人别仓婆信吏被符差刈草

12 (二人名略)

13 右二人神图片

14 索保 氾萇  右二人末胡营吏

15 (六人名略)[5]

  (后缺)

多起“被符”的差派,利用上言文书的背面再书写,表明此差派直接出自王室,它是一件王室对差派到各地各部门值守差役人员的记录。“别仓”似乎是指有别于一般官仓的王室专仓,而“蒲陶谷园子”可能是对王室名下园林的专属称谓,据此推测“末胡营”似乎也是由王室直接经营管理的一个部门,从其称“营”看,并不在高昌城内,而是另为坞壁或营所。被符差派到各处值守差役的人员可分为两种,—种是从事劳作的差役,如1~11行所示,一种是派出值守的吏,如14行所示,所不同的是“吏”带有管理的性质,如11行“四人别仓婆信吏被符差刈草”,记的是此四人到管别仓吏婆信那里去为之刈草,刈草劳役者是被符派来的四人,并不包括别仓吏婆信,因婆信是负责管理别仓的吏员。

第14行所记是索保、氾萇二人被派到末胡营去为吏,即派到末胡营去充当管理者,反映出末胡营有许多的事务,须要派人去管理。何谓“末胡营”?顾名思义,“末胡”当是指从事末业之胡人,中国古代历来对社会各业有本、末之分,如对传统的士、农、工、商各业,认为士、农为本业,工、商为末业。《史记·货殖列传》载:“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6]这是说贫下之人赖以为生的工、商乃是末业。《汉书·食货志》云:“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唐颜师古注:“末谓工商之业”。[7]严格说来,末业主要指的是商业,因为商业处于四业之末。由此知所谓“末胡”实指从事商业活动之胡人,与后来文书中出现的“商胡”“兴生胡”“兴胡”是同一概念。

商胡乃指西域地区东来从事商业活动的胡人,汉魏时泛指敦煌玉门关以西各地区来的商人,[8]十六国以后则指高昌以西地区来的商客,更多的是指中亚地区的昭武九姓胡人。

“营”字可以有多种解释,当其与“末胡”联在一起时,应该具有城的含义,《说文解字》云:“营,帀居也”,段玉裁注云:“帀居,谓围绕而居,如市营曰阛,军垒曰营,……凡有所规度,皆谓之营。”[9]所谓围绕而居的规度,就是四面垒土而居住其中,由此而知,末胡营为商胡集中居住之城,从派索保、氾萇二人到末胡营充当管理的吏来看,此营形成似乎更早,三国时敦煌太守仓慈去世,“西域诸胡闻慈死,悉共会聚于戊己校尉及长吏治下发哀。”[10]表明在戊己校尉统治的高昌壁时期,已有西域诸胡的会聚之所。此会聚之所亦有可能就是末胡营的前身,待到在高昌出现王国建制后,考虑到王室财务用度的需要,才将末胡营税收管理权限划归王室,由王室直接派出吏员进行管理。






二、高昌国商胡的交易活动与“末胡营”





高昌王国是由内陆河西避难于此的汉族大家族所建立的地方政权,政治上遵循的模式一依于魏晋,对于商业交易,也是仿内陆推行的坊市制度,即凡商业买卖交易,均在规定的坊市中进行,市之外禁止交易。西晋时都城洛阳设有三大市,陆机《洛阳记》曰:“三市:大市名金市,在大城中;马市在城东;洛阳市在城南。”[11]效仿此制,高昌王国之都高昌城肯定也会在城中置有大市,供百姓日常买卖之需,并且建置有一套买卖交易管理制度。前述三件上言文书里的《高昌国李并上言为付曹市籴以供岁终事》中,李并祈请“仰乘时市籴,以供岁终”,[12]可能就是要求国王应允他以官方名义入市籴粮,此市应是指高昌大城中的坊市。

除了大城中的坊市以外,高昌统治者是否也会仿效西晋王朝,根据社会实际需要,在高昌城东面再建一市?从出土文书和历史遗迹考察,似乎确有一个带专业性质的市,这就是前节论及的“末胡营”。高昌地处西域交通枢纽之地,中亚昭武九姓商客,天山南北的各族群众,出于自身利益的需求,都常到高昌来经商贸贩,面对这种形势,高昌的统治者便适时建置了“末胡营”,以集中接待安置这些从西面来的胡人商客,并让其在营中生活、买卖交易,既保持了中原建市制的传统,又结合生活习俗、语言文字与宗教信仰等不同民族特点的实际,将胡人与本地土著汉民作了一定的区隔,同时还能为王国带来经济效益。

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比较早的一起胡商交易见于《阚氏高昌永康十二年(477)闰月十四日张祖买奴券》,券中写有:“张祖从康阿醜买胡奴益富一人,年卅,交与贾行緤百叁拾柒疋,贾即毕,奴即付,奴若有人认名,仰醜了理,祖不能知。”[13]对于此件中卖胡奴的康阿醜,荣新江认为:“从他的姓名来看,康阿醜应当是一个出身中亚康国(Samarkand)的粟特人。……被卖的奴隶为'胡奴’,显然也是中亚粟特地区来的奴隶”,[14]这些论断有依据,也是正确的。不过,荣氏认为买奴人张祖“埋葬在洋海,因此可能是酒泉城的居民,那么康阿醜就是在477年来到吐鲁番酒泉城,他是我们目前所知最早一期进入吐鲁番盆地的粟特人之一,因此更像是一个商人”[15]的推断,还可再讨论。这涉及到永康十二年(477)闰月十四日张祖买奴的这笔交易在何处进行的问题。按荣氏的理解,是康阿醜带着胡奴在酒泉城卖给张祖的,但这违背了坊市制度中凡买卖交易必须在市内进行的规定,更何况这是一起不同民族间进行的重大奴婢买卖交易。其间需要经过第三方的参与谈判(如券中所列的时见人祖彊、迦奴、何养、苏高昌、唐胡)、议价、立券、倩书(如券中所列“请宋忠书信”)、向官府输估等程序才能完成。《隋书·食货志》载:“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16]这种交易立券输估制,只有在经常进行买卖交易的市内才有条件进行,官府也才能通过立文券以收其估利。高昌国继承晋制,当然也会仿输估制立市收税,据此看,康阿醜卖胡奴给张祖的交易及其立券,应该是在“末胡营”内进行的,康阿醜应是属于末胡营内的一名末胡,而时见人祖彊、迦奴、何养、苏高昌、唐胡及倩书人宋忠等,也应该是长期在末胡营中活动或经营的胡人和汉人。[17]

曾一度被误定为北凉时期的《承平八年翟绍远买婢券》,[18]应是麹氏高昌承平八年(509)所立的契券,比前列永康十二年(477)券稍晚,券云:“承平八年岁次己丑九月廿二日,翟绍远从石阿奴买婢壹人,字绍女,年廿五,交与丘慈锦三张半。贾则毕,人即付。”卖婢人石阿奴从其姓氏看,应是来自石国(Chach)的商胡,这也是学术界的共识。[19]与前论康阿醜一样,石阿奴也应是属于“末胡营”内的商胡,其卖婢女券当是在营中所写。值得注意的是买婢者翟绍远,从其姓氏看,或许是已经汉化的高车族人,他既在承平五年(506)出举“高昌所作黄地丘慈中锦一张”;[20]又在承平八年(509)用“丘慈锦三张半”买婢;还在义熙五年(514)出举“西向白地锦半张”。[21]他这么多的锦从何而来?有否可能他就是末胡营中比较富裕的织锦户,他买进廿五岁的婢女或许就是为了补充生产织锦劳力的需要。他出手的锦有一张、半张者,经、纬、长、广,规格十分具体,其“高昌所作黄地丘慈中锦”一语,似乎也可理解为是他本人在高昌作坊所织造的黄地丘慈中锦。还有值得注意的是,翟绍远承平八年买婢券的倩书是“道护”,过了五年之后的义熙五年《举锦券》倩书仍是“道护”,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只能说明翟绍远的买婢和五年后的出举锦都在同一固定市中进行,故才会出现同一“倩书道护”,显示出这位“道护”是长年坐地专事书写券契的“倩书人”。他所坐之地,应该就在进行奴婢买卖交易和各种经济交易活动的末胡营内。以上推论如能成立,或能表明末胡营内还有商胡织造带有西域风情规格物品的作坊。

吐鲁番阿斯塔那31号墓是高昌国晚期重光元年(620)的墓葬,出有一件《高昌昭武九姓胡人曹莫门陀等名籍》,前后文缺,中存7行文字,着重于人口的列名统计,在其四十余人名中,属于曹姓者33人,何姓8人,安姓2人,康姓2人,穆姓1人,伽姓1人,此处将名籍中首、末两行文字列于次:


1一人,奴一人,曹莫门陀一人,何□遮一人,曹莫毗一人,安木之一人,何沛沛知□一人,何薄畔一人,何都倫一人,

7(曹)浮夜门畔陀一人,曹那甯潘一人,曹乌□图片,曹枯图片虔一人,曹莫之一人,曹图片 [22]

此名籍中,凡其下有奴者,均随注奴数,如第1行某人名下有“奴一人”,第3行中“曹阿图片畔陀一人,奴二人”。此名籍的时代虽晚,却易使人联想到它很像是末胡营中的商胡名籍,那些有奴的胡人,或许也是类似于康阿醜、石阿奴一类的贩卖奴隶的胡商。

除了奴婢买卖外,还有马匹等大牲畜的买卖。吐鲁番阿斯塔那48号墓中,出土了一批《高昌延昌廿七年(587)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其中记载有些马匹就是从胡商边购来的,如四月条列中列有“次何浮利沙(边买□马一匹,用)钱卌五文。”[23]“起六月八日,侍郎僧子传:翟呼典畔陀边买赤马一匹,用钱卌五文。”[24]又某月日“侍郎僧子传:康图片但边买瓜马一匹,用钱卅(五文)。”[25]这些卖马者,何浮利沙、翟呼典畔陀、康图片但等,从其姓名看,都是西域商胡或九姓胡人,他们的卖马活动,很可能也是在末胡营中成交的。

吐鲁番阿斯塔那514号墓,无墓表及显示年代的文书,据墓葬文书说明,推知为“麹氏高昌时代”。[26]此墓出有一件很有价值的《高昌内藏奏得称价钱帐》,[27]记载了高昌王国从某年正月到十二月内藏对某地胡商买卖交易中所收得称价钱的实况,涉及到众多西域的胡商及中外物资的大宗交易,它为我们认识末胡营提供了多方面的信息。文书存3片70余行文字,现摘取该帐正月一日起始的半个月交易及收得税钱的具体记载如下:


1起正月一日曹迦钵买银二斤与何卑尸屈,二人边得钱二文。即日曹易婆□

2买银二斤五两与曹炎毗,二人边得钱二文。次二日翟陀头买金九两半与

3□显祐,二人边得 图片。次三日何阿陵遮买银五斤二两与安婆□

4(二人边得)钱五文。即日翟萨畔买香五百七十二斤,鍮石叁拾图片

    (中缺)

5图片 文。次五日康夜虔买药一百肆拾四斤与宁祐憙,二人边

6图片 颠买丝五十斤、金十两与康莫毗多,二人边得钱七文半。

7图片 五斤与 图片 得钱七十文。次八

8          图片 二人边得钱肆拾二文。

9           都合得钱一百肆拾柒文。[28]

帐中的“买”字,均应改读为“卖”字才通顺,大部分交易的买卖方都是胡人。据朱雷《麹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一文的统计,所涉人次中,“康姓16人,何姓10人,曹姓6人,安姓5人,石姓1人,白姓4人,车姓4人,翟姓3人,宁姓1人,供勤大官1人。”这其中前五姓“占38人次,皆为昭武九姓胡人。……白姓为龟兹人;翟姓,高车族也;车姓应即车师前部国人之后裔。”[29]可见在此专设商场中的经营者以中亚来的昭武九姓胡人为主,也有天山南北各国来的商人,还有少数交易是在胡、汉人之间进行的,如“翟陀头卖金九两半与□显祐”中的□显祐、“康夜虔卖药一百肆拾四斤与宁祐憙”中的宁祐憙,从其姓名看,应是汉人。有些胡人在帐中多次出现,如车吕不多,三月从康乌提畔陀边买郁金根87斤;五月二日卖丝60斤给白迦门图片;十二日又卖丝30斤给白迦门图片;到八月四日又从康毕迦之边买金4两。又如商胡何刀,三月廿四从曹遮信边买金9两,四月又出卖丝80斤给白迦门图片。再如翟陀头正月二日卖金9.5两给□显祐,三月又卖银8.1斤给阿何伦遮。这些记录反映出这些胡商不仅在买卖品种上的灵活多样性,而且是长时间固定的在此地从事各类物资转手买卖,表明他们都是长期的坐地商,他们所坐之地应该就是具有固定商区特点的“末胡营”。

帐中所记买卖交易的物品有金、银、铜、香、药、硇沙、郁金根、丝、石蜜、鍮石等,有不少来自西域,但也有的为内陆所产,交易数量都很大,不论何种物资的买卖,内藏都要据其物价按比例征收一笔税,名之为“称价钱”。[30]显示出称价钱是针对大批量买卖而征收。而末胡营中进行的各类物资的大批量销售,客观上对不同地域物资起着交流、集散的作用,呈现出一种国际商城的特点。

《高昌内藏奏得称价钱帐》第一片第10行所存文字是每半月内藏向上奏报的起始文部分,文为:


10 图片 岁正月十五日内藏      奏

第二片第5~8行是每半月内藏向上奏报的结尾部分,文为:


5 起十一月一日至到十五日,无称价钱。

6             竺

7             张

8             安

内藏,是指王宫内的财务部门,它“是属于'御府禁藏’,即王室所有的机构。”[31]此处所云“奏”,显然是向国王的奏报,表明此“称价钱”属王宫内藏管理的税收项目,也意味着“末胡营”直属于王宫内藏管理,尾署的“竺”“张”“安”也应属王宫派往末胡营的吏员。这也印证了本文开始时对《高昌被符诸色差役名籍》中末胡营的吏员索保、氾萇二人由王室所派的推测。

从第二片第5行所记得知,在十一月的前半月,无称价钱收入。类似的对“无称价钱”收入作出明确说明的月份,尚有五月的下半月,六月下半月,七月上半月,八月下半月,九月下半月,十月上半月,均以半月为限。这绝非是末胡营每月闭市半月所致,而是反映出在末胡营内收称价钱的任务分为两班在进行,如以“竺、张、安”为甲班上半月当班收了钱后,那么,下半月则由另外三人组成的乙班负责收,亦负责上奏收入数。我们今天所见的称价奏报帐,只是甲班的奏报帐,而未见乙班奏报帐的结果。这些都反映出末胡营管理的规范。






三、高昌城东“胡天南太后祠”在“末胡营”内





末胡营的居民大多属昭武九姓胡人,他们都有着对本土火祆教的传统信仰,这种信仰也反映在他们的姓名中,如在末胡营内买硇沙和铜的安那宁畔陀,根据吉田丰的研究,其名还原成粟特语为Nanai-vandak,意为“娜娜女神的仆人”;出卖香和硇沙的□射密畔陀,粟特语为Zhēmat-vandak,意为“十一月神的仆人”;买丝和金的康莫毘多,粟特语为Mãkh-virt,意为“月神所赐”。[32]这些名字都是基于对祆教诸神的崇拜而作的命名,他们既然都是虔诚的祆教徒,那么在他们的驻地也必然会有“胡天祠”的存在,由此也自然让人联想到在安乐城出土的《金光明经》写经题记中有关“胡天祠”的记载:


庚午岁八月十三日于高昌城东胡天南太后祠下为索将军佛子妻息合家写此金光明一部。……[33]

庚午岁,学界多断为公元430年,也有认为490年者。[34]此胡天南太后祠,无疑指的是火祆教的祆祠,位在高昌城东,表明在城东一带曾聚居过许多胡人。荣新江曾根据巴达木胡人墓区的发现指出:“在巴达木墓地附近,应当有一个粟特人聚落,这个聚落可以和安乐城废址出土的《金光明经》卷二题记所记高昌城东的胡天神祠联系起来。”[35]荣氏揭示出了历史现象这一内在的联系,十分重要,现在来看,历史的轮廓是越来越清楚了。荣氏所云的粟特人聚落,应该就是5世纪出现于高昌城东末胡营中的居民,巴达木墓区埋葬的胡人,无疑就是既信奉着胡天南太后、又是末胡营中的商胡及其后代。

对于“胡天南太后祠”,王丁《南太后考》认为实为胡天那那(Nana)女神祠:“Nana在中国当时被译为'南太后’,限定词'胡天’将'南太后祠’的祆教属性说得再清楚不过,高昌的祆教信仰与那那崇拜互为表里,适与上述Rabatak大夏语铭文中Nana与阿胡拉·马兹达大神同时出现的情形相仿。”[36]王丁氏的此论对我们认识高昌祆教的发展颇有启示性。

祆教在波斯兴起时,具有一神教的倾向,“其信仰中心是最高神阿胡拉·马兹达(Ahushu Mazda),他在人间以火的表象出现。而中亚的宗教……,它是一种多神信仰的宗教。”[37]传到高昌地区的祆教祠,表现出多神信仰的特点,既有对那那(Nana)女神的崇拜,也有对阿胡拉·马兹达大神的崇拜。可能因时因地不同,崇祀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但对于祀天拜火方面则都是一样的。在《高昌章和五年(535)取牛羊供祀帐》里,记有全年官府多起取牛羊供祀的情况,其中有:


次六月十六日,取屠儿胡羊一口,供祀丁谷天。次取孟阿石儿羊一口,供祀大坞阿摩。[38]

在此需要关注的是“供祀大坞阿摩”的记载。“大坞”,为十六国以来就见于出土文书记载的地名。坞者,坞壁之谓,即四面有墙围之地,与营相类似,此坞或许是由于它比一般的坞壁规模要大而得名。《北凉玄始十二年(423)兵曹牒》载:“大坞隤左得等四人诉辞称:为曹所差,知守塢两道,今经一月,不得休下,求为更检。信如所诉,请如事勅:当上幢日,差四骑付张欑,守道□□。”[39]这是由高昌郡兵曹对派往大坞轮番守卫坞两道的骑兵,已经满了一个月未得轮换诉辞的处理文书,反映出此大坞在北凉时就比较特殊,常年由兵曹派骑兵四人去守卫坞之两道。之所以特殊,或许是由于大坞是胡商聚居之地,来往于大坞的道路上商客众多、物流旺盛有关。

大坞位在何方?未见文书明示,与《永康十二年张祖买奴券》同出的一件《阚氏高昌某年祖彊诉辞为房舍事》文书,[40]或可提供些信息。诉主祖彊在《永康十二年张祖买奴券》中作为首位“时见”人而列名,说明他常在末胡营中与胡人打交道,祖彊的这件诉辞是否也与末胡营中的胡人有关呢?诉辞文字残缺较多,所存文字还是能反映出一些与胡人的经济关系,现录部分文字于下:


……诉称:……承户从住四日,舍得脱……斤木舍、受宗母舍、宝□妻公孙復舍、大坞人宝舍、□儿道南舍,右五家舍,胡不驱住。胡无演云……

此文最后存“……诉郡,还彊舍,胡不……得舍”。从前后文看,似乎是祖彊在某处承户取得了一批屋舍的居住权后,安排了五家人住入,可是,胡人不驱、无演等人也要住,于是出现争执,由祖彊向郡提出诉讼,要求还彊舍,而胡人不驱等不应得舍。胡人不驱、无演等人之所以与祖彊等争夺房舍的居住权,可能也是基于此地为商胡聚居之地,便于商贸经营和从事宗教祈祀活动,此地从“大坞人宝舍”一语推测或许在大坞附近,或者就在大坞内。但从侧面可以证实大坞有众多的胡人,以致形成为一种特殊群体的专称:“大坞人”。从祖彊常与“末胡营”胡人打交道的情况看,此大坞似乎与官称“末胡营”关系密切。

“阿摩”,据研究就是祆教信仰中最高神阿胡拉·马兹达的简称,[41]在大坞有奉祀阿摩大神祆祠的存在,又进一步证实了此大坞就是昭武九姓商胡聚居的地区,此大坞阿摩祆祠很可能就是此前一百年“高昌城东胡天南太后祠”的延续,只是因时代的不同,祆祠供祀的主体神有点变化罢了。[42]

至此可以认为“大坞”就是“末胡营”之所在,“末胡营”是官方就其居民及特色对这座国际商城定位的称呼,而“大坞”则是民间从坞壁大小规制的角度自发形成的俗称而已。






四、“末胡营”遗址的位置





在今高昌故城东北794米处,即二堡乡古城村东部,巴达木村西南侧,确实存在一座古城遗址,略呈规则的正方形,生土夯筑而成,附以少量土坯。当地人民称它为“安集延”古城(又称为萨依布隆故城)。据当地农民回忆,上世纪60、70年代古城四周边的城墙保存还较完整,东西原宽大约540米,南北原长大约800米左右(按农民指定位的范围测量),现古城遗址南边和西边尚保存部分城墙的遗迹。西城墙原南北长度为800米左右,南端尚残存古城墙的一部分,现长为32米左右,高度为3.40米左右。墙体横截面为梯形,上面宽度为2.20米,下面宽度为2.80米。南城墙原东西长度为540米左右。现中间处尚残存古城墙的一部分、墙体横截面为梯形,长度为21米,高度约3米,上面宽度为1.30米,下面宽度为2.70米。现只能看到少许城墙地基。据当地农民回忆,在此古城四个角落内均有房屋及建筑物遗存,有些地方还有水井。

对这一古城遗址,早在1879年俄国植物学家雷格尔(A.Regel)来到吐鲁番调查时已有所报导,当时他是彼得堡植物园的负责人,对吐鲁番的植物和古遗址作调查、测量后,在回国后发表的考察报告中,也介绍了在吐鲁番考察中见到的古代遗址、文物和测绘成果。虽然他对高昌古城遗址的记实性描述并不十分准确,但他绘制的示意图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图一)。他在其考察报告中绘出了此古城遗址的地理位置,在高昌古城遗址的东北方标出了一个方形的城圈。在此图上,雷格尔注释了这座城堡名称为“阿古柏老城堡”。[43]

图片

图一 雷格尔所绘高昌故城及其周边示意图

(采自《彼得曼通讯》第27卷,图版18)[44]

此城虽在史籍上未见涉及,在出土文书中也不见确切的记载,但它应该就是新出土文书中所云的“末胡营”,其后称呼为“大坞”的国际商城。

2004年,考古人员在此古城东北侧的巴达木村,发现了大片古墓地,“原来整块大面积的墓地被分割为数十处,呈不规则的土丘形,高出周围农田。因土丘地势高,开垦困难,被作为农作物晒场,或建凉房,所以部分墓葬幸存了下来。”[45]在此次发掘清理的墓葬中,被编为2004TBM202号的墓中出《延昌十四年(574)康虜奴及妻竺买婢墓表》,TBM201出《延昌十四年(574)康虜奴母墓表》,TBM234出《延昌卅七年(597)虎牙将军康□□墓表》,TBM212出《延寿七年(630)康浮图墓表》,TBM114出《延寿十四年(637)白恢奴墓表》等,[46]在TBM107、TBM247墓中出有粟特语残片。[47]这证实了墓区内的入葬者有许多是使用粟特语的居民。

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对这批墓葬的《清理简报》归纳说,这批墓主有“白姓龟兹人,康姓康国人,竺(姓)天竺人。另从这一墓地保存较好的干尸来看,人体特征为长颅、面上宽下窄、高鼻、深目、黄发,并非汉人,他们是居住高昌国的胡商或'商胡’。”[48]距离此墓葬区最近的古代居民点,确切地说,不是高昌古城,而是在此墓区西南200多米处的不知名古城,墓葬区里的入葬者,应该就是此古城营内的居民,这也证实了此已佚名的古城,就是古“末胡营”之所在。

(编者按:本文的第一作者陈国灿先生是著名敦煌吐鲁番学专家及中国中古史专家,曾担任本刊的编委会委员,并长年作为匿名审稿专家为本刊操劳甚多。本文原稿在今年3月收到,原计划编入正在筹划的“吐鲁番文书研究”专栏。不料,6月忽然传来陈先生去世的噩耗,令我们悲痛不已。经编辑部商议,决定将本文立即刊出,以表达我们对陈国灿先生的缅怀之情。)

图片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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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吐鲁番出土文书再整理与研究”(项目号:17ZDA183)的成果之一;新疆吐鲁番学研究院课题项目“吐鲁番古代地名研究”(项目号:TX2012-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2]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编:《新疆博物馆新获文书研究》,中华书局,2013年,第215~220页。

[3]新博09ZJ0073(a)号文书,载《新疆博物馆新获文书研究》,第215页。

[4]吐鲁番西凉建初十四年(418)入葬的63TAM1号墓中出13件文书,其中5件为蓝书,(《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一册,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17~29页)。66TAM59号墓为北凉时期,出文书22件,其中7件为蓝书,(《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一册,第31~57页)。75 TKM90号墓为阚氏高昌时期,出文书20件,其中4件为蓝书,(《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二册,第2~26页)。

[5] 《新疆博物馆新获文书研究》,第218页。

[6]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3274页。

[7]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第1156页。

[8] 《三国志》卷一六《仓慈传》,仓慈为敦煌太守,常为“欲来贡献”之“西域杂胡”提供方便,“欲诣洛者,为封过所,欲从郡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见物与共交市。……及西域诸胡闻慈死,悉共会聚于戊己校尉及长吏治下发哀。”,中华书局,1962年,第512~513页。此时的西域诸胡乃指来自敦煌以西地区的胡人。

[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宫部条,成都古籍书店,1991年影印本,第363页。

[10] 《三国志》卷一六《仓慈传》,第513页。

[11] 《太平御览》卷八二七资产部七:市条,中华书局影印本,第3688页。

[12] 《新疆博物馆新获文书研究》,第217页。

[13]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上,中华书局,2004年,第125页。

[14]荣新江:《新获吐鲁番文书所见的粟特》,《吐鲁番学研究》2007年第1期。

[15]荣新江:《新获吐鲁番文书所见的粟特》,《吐鲁番学研究》2007年第1期。

[16] 《隋书》卷二四《食货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689页。

[17]从姓名上推测,祖彊、苏高昌、宋忠应是汉人,迦奴、何养、唐胡等有可能是胡人。

[18]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一册,第187页。

[19]荣新江:《新获吐鲁番文书所见的粟特》,《吐鲁番学研究》2007年第1期。

[20]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一册,第181页。契文云:“承平五年岁次丙戌正月八日道人法安弟阿奴从翟绍远举高昌所作黄地丘慈中锦一张,绵经绵纬,长九(尺)五寸,广四尺五寸,要到前年二月卅日,偿锦一张半,若过期不偿,月生行布三张……。”

[21]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一册,第189页。契文云:“义熙五年甲午岁四月四日,道人弘度从翟绍远举西向白地锦半张,长四尺,广四尺,要到十月卅日还偿锦半张,即交与锦生布八纵一疋,若过期不偿,一月生布壹丈……。”

[22]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119~120页。

[23]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73页。何浮利沙,原录作“阿浮利沙”,此处改正之。

[24]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75页。

[25]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86页。

[26]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317页。

[27]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318~325页。

[28]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三册,第318~319页。此半月总共得银钱147文,从现存文字所记每笔得钱分数为2+2+□+5+□+□+7.5+70+42=147文。缺数有三,第三笔为“卖金九两半”所缺称价钱数,根据朱雷《麹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推定称价钱税率表中所列:“卖金十两收称价钱二文半”标准,可补为“2.5”文。第五笔为“卖香572斤,鍮石30(斤)”所缺称价钱数,依据朱雷所列表,大体是香40斤左右收1文,此处香当收14文。鍮石和药税率朱雷未列,姑以鍮石每30斤收1文称价钱计算,故第五笔缺可暂补为15文。余下1文当是第六笔所缺称价钱数,即“药144斤”收称价钱1文。由此看正月上半月只交易了九笔,故在4、5行之间并不缺,当将(中缺)去之。

[29]朱雷:《麹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3~74页。

[30]朱雷:《麹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一文列有称价钱税率表,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第77~79页。

[31]朱雷:《麹氏高昌王国的“称价钱”》,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第81页。

[32] 〔美〕韩森著;王锦萍译:《丝绸之路贸易对吐鲁番地方社会的影响:公元500—800年》一文的附录:吉田丰:《汉字拼写的粟特人名、重构的粟特文发音及其原意》,载《法国汉学》第10辑;荣新江等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中华书局,2005年,第127页。

[3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编:《中国博物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26页。

[34]荣新江:《新获吐鲁番文书所见的粟特》,《吐鲁番学研究》2007年第1期,第35页注1介绍甚详。从5世纪后期出土文献对宗教庙宇多称为“寺”,不再称“祠”来看,将题记中的“庚午”断为430年为宜。

[35]荣新江:《西域粟特移民聚落补考》,《西域研究》2005年第2期,第1~11页。

[36]王丁:《南太后考——吐鲁番出土北凉写本<金光明经>题记与古代高昌及其毗邻地区的那那信仰与祆教遗存》,《法国汉学》第10辑;荣新江等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第430~456页。

[37] 〔法〕黎北岚(Pénélope RIBOUD)著;毕波,郑文彬译:《祆教祟拜:中国境内的中亚聚落信仰何种宗教?》,《法国汉学》第10辑;荣新江等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第416页。

[38]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二册,第39页。

[39] 《吐鲁番出土文书》录文本第一册,第65页。

[40]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上,第128页。

[41]姜伯勤:《吐鲁番所出高昌祀天文书考》,《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八卷,中华书局,2005年。

[42]十六国北凉时(430),此祠所祀为“胡天娜娜女神”,到麹氏高昌章和五年(535)该祆寺所祀为“阿摩神”,即阿胡拉·马兹达神。

[43]雷格尔将此城称为“阿古柏老城堡”,也是来源于当地乡民的误传。阿古柏是中亚浩罕汗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军官,吐鲁番当地人民称他为“安集延人”。清同治三年(1864)三月间,阿古柏率侵略军入侵我国新疆,曾进犯吐鲁番。阿古柏侵占了吐鲁番以后,分五路进攻乌鲁木齐。同时在吐鲁番其所控制地带修建许多城堡和娱乐活动场所。此古城一度被其加修利用过,故被误认为是阿古柏修的老城堡,或称其为安集延古城,但都是经不起历史考证的误传。

[44] 〔德〕阿尔伯特·格伦威德尔著;管平译:《高昌故城及其周边地区的考古工作报告》,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4页。

[45]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吐鲁番巴达木墓地清理简报》,《吐鲁番学研究》2006年第1期;《考古》2006年第12期。

[46]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吐鲁番巴达木墓地清理简报》。

[47]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上,第57~58、102页。

[48]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吐鲁番巴达木墓地清理简报》。

(作者单位:陈国灿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吾迈尔·卡德尔 新疆吐鲁番学研究院)

编排:杨春红

审校:王文洲

审核:陈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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