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6岁,成为拾荒老人,而相恋二十八年的女友,独自飞往美国定居
我是吴伯,今年76岁,二十八年前,我为了所谓真爱,抛妻弃子,在当地闹的沸沸扬扬,最后以离婚并与儿子断绝关系收场。 我第一次见到秀珍,是在她租住的出租屋内,我上门给她修水管,当时她带着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的很艰难。
周围的邻居知道她和老公分居,独自带着两个上大学的孩子,都纷纷给予帮助。
我也是其中一个,家里有个什么东西坏了,基本都是我上门维修的。
因为我不收钱,所以每次去,秀珍都会烧一桌好菜留我吃饭,两个孩子也热情的叫我吴伯。
一来二去,我和秀珍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也被有心人看在眼里,而这件事很快就传到我妻子淑芬耳中。
在一天回家后,淑芬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也是快当爷爷的人了,在闹出一些事情不好。”
我听完转身对淑芬说:“你根本不懂,你这一辈子都没有拥有过爱情,你是个可怜的人。”
淑芬见我态度坚决,便打动亲戚朋友来劝我,都跟我说:不被祝福的爱情,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可我不相信,我觉得我和秀珍能好好的过完下半辈子。
我毅然决然的和淑芬离了婚,儿子上前阻拦,我就和儿子签订断绝关系协议,一时间再没有人来劝说我,我到了秀珍家里住下来。
我把我赚来的钱,全部投入这个家庭,甚至秀珍的儿子买房,我也出了一部分钱,因为秀珍的儿女承诺会给我养老。
直到三年前,我开始没有能力做事,秀珍的儿女们对我的态度大不如从前,不过令我欣慰的是,秀珍对我还和以前一样。
我想着不能让秀珍在中间为难,我就开始当起拾荒老人,这样也能补贴一些家用。
可在秀珍的女儿李芳嫁了一个美国人后,一切都不一样,秀珍对我的态度不理不睬,甚至提出要到美国玩半年,已经在办理签证了。
我开始急了,我怕秀珍一去不回来,我和我的儿子已经断绝关系了,离开这个家,我能哪里去?
因为秀珍和她的老公虽然分居三十年,但她们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和秀珍的情感,法律并不承认。
而当初秀珍的孩子说要给我养老的承诺,也变成了一句空话。
我开始询问秀珍的意思,她去美国了,我一个人怎么过?
秀珍表示每天给我10块钱的生活费,而我感觉这10块钱想是打发要饭的,我不甘心。
我找来自己儿子的联系方式,让我儿子吴刚替我要回属于我的东西。
吴刚虽然和我断绝关系,但他没有坐视不理,很快就上门来了。
吴刚询问秀珍的女儿李芳:当初要我爸养老的承诺还算数吗?
秀珍站在一旁沉默不语,而她的女儿李芳却说:“我们每天给他10块钱就是在给他养老了,这个房子虽然写着我弟的名字,但没说不让他住啊!”
因为这个房子当初买的时候,一没有写在我的名下,二没有协议,现在就算说也说不清楚。
如果秀珍真的在美国定居了,我知道这个房子她们会卖掉的。
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让冷风吹过我的脸,我知道我回不去了,这一切都回不去了。
吴刚询问秀珍的女儿李芳:“当初买这个房子我爸是出了钱的,如果承认的话,我就出一半的价钱50万,买下这个房子。”
秀珍的女儿还是有点良心的,答应下来了。
就要签协议的时候,秀珍走过来对我说:“这些年,我一直在照顾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我点了点头,秀珍又接着说:“我去美国后,一下子还不能是适应那边的生活,需要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我明白秀珍的意思,如果这套房子卖给别人,肯定不止50万。
秀珍看着我不说话,又对我说:“孩子们当初承诺给你要老,现在还是算数的,让吴刚拿出50万也不容易,让李芳姐弟给你8万块钱养老吧。”
我觉得秀珍说的对,也想着这些年,我没对吴刚和淑芬没做过什么,现在反到要吴刚拿出50万出来,给我买房子,我实在过意不去。
最重要的是,我心里还是深爱着秀珍的,即使现在我们闹的不愉快。
我答应了秀珍的要求,李芳拿出8万块钱,要求我在协议上签字,可吴刚却是不同意,他认为我这些年的付出,不应该才得到8万块。
可在秀珍的催促下,我还是签了字。
一个月后,秀珍把这套房子卖了出去,并随着女儿定居美国。
而儿子埋怨我,只说每个月会给我生活必需品,除此之外,不会再给我钱了,也没有开口说让我跟着他住。
现在我就一个人镇上没有人要的破房子里,每天以拾荒度日。
@土豆橙子西红柿说,吴伯,你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抛妻弃子,等到晚年遭人嫌弃的时候,儿子想为你讨个说法,你还为别人着想。
在结婚后,你不仅仅是一个独立的人,还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
不能再随着自己的想法,任性而为,想怎样就怎样,要多为家人想一想。
现在你一个人住,也该好好想一想这大半辈子,自己所做的事情到底对不对。
最后祝吴伯:往后事事顺心,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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