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苏洵《六国论》的逻辑谬误:6、错误的类比推理抱薪救火

 金色年华554 2022-11-20 发布于江西
文章图片1

一、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亦称“类推”。推理的一种形式。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通过比较而推断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的推理过程。

如声和光有不少属性相同--直线传播,有反射、折射和干扰等现象;由此推出:既然声有波动性质,光也有波动性质。这就是类比推理。

它是从观察个别现象开始的,因而近似归纳推理。但它又不是由特殊到一般,而是由特殊到特殊,因而又不同于归纳推理。

分完全类推和不完全类推两种形式。

完全类推是两个或两类事物在进行比较的方面完全相同时的类推;不完全类推是两个或两类事物在进行比较的方面不完全相同时的类推。

二、《六国论》中的类比推理

(一)《六国论》原文: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这里非常简单地用“抱薪救火”和“以地事秦”做了一个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就其本质上来说,它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推理的方法,不过由于它没有提供一般原则的大前提,也没有提供研究分析的各个特殊对象, 因此,它在结论的正确性推论的效用范围上,是远不如演绎法和归纳法的。

类比法之所以不能和演绎法、归纳法鼎足而立的原因,也就在此。

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都相同,进而推出它们在其它属性上也相同的推理。这种推理的公式是:

A—a、b、C、d

B—a、b、c

-----------------------------

∴ B—d

这种形式的类比推理的推理根据显然是不充分的。

其原因在于:

第一,对象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也存在着差异性,如果推断的属性d是两对象的共同性,那么结论就正确。反之,如果是两对象的差异性,那么结论就错误。

第二,推断结论的可靠性,取决于两个对象的共有属性和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程度,即共有属性是否就是推出属性存在的充分条件。如果是,那么结论是可靠的;如果不是,那么结论就是不可靠的。

第三,这种类比仅仅是凭着“理性的本能”,推测两对象在a、b、 c、d诸元素间可能有同构对应关系,然后从已知推出未知。然而从前提条件看,这种同构对应关系恰恰是需要补充说明的。

正由于缺乏上述充分的推理依据,这种类比推理结论的正确性显然是大大低于归纳推理的。

《六国论》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

甲事物:抱薪救火

属性:(a) 火是暴虐、贪婪的,不烧尽所有的可燃物是不会停息的,(b)抱薪救火就是给火添加可燃物,火势只能更大,(c)抱薪救火是好心办坏事,火越烧越大,最后必将烧光所有的东西,导致不可收拾的后果。

乙事物:以地事秦

属性:(a)秦是暴虐的、贪婪的,不灭掉六国一统天下是不会停息的,(b)以地事秦是壮大秦的力量,刺激秦的贪心,秦国的欲望只有更大,

结论:(c)以地事秦是顾头不顾腚,秦的攻势越来越猛,最后必将夺取六国的所有土地,妥协退让必将导致灭亡。

这个类比推理的问题在于:

甲事物:抱薪救火

属性:(a)火有多大?(b)人有多少?(c)薪有多少?(d)时间多长?

火要想烧起来,必须有几个充要条件:火种、可燃物、氧气、温度。

大家都有生活常识,往燃烧的火焰上扔得柴多了,添的煤多了,顿时冒起了浓烟,添的柴或者煤太多了,完全隔绝了空气(氧气),火还会熄灭。

所以,抱薪救火,也是有隐含的前提的,你明白了吗?

乙事物:以地事秦

属性:(a)秦有多强?(b)诸侯国几个?(c)土地有多少?(d)时间多久?

占领一国的土地和人民,把土地和人民等资源变成自己的战争资源也是需要时间的。

想一想:拿破仑攻打俄罗斯为什么会失败?纳粹德国妄图灭亡苏联为什么会失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为什么会失败?不就是因为贪婪的欲望很大,而自己的牙口和胃口不够大吗?

假如说,日本侵华始终稳扎稳打,1872年侵占琉球岛,1879年吞并琉球。1874年入侵台湾,1894年割走台湾岛。1874年侵入朝鲜,1894年独占朝鲜。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1932年东北全境沦陷。1933年热河事变,1937年策动卢沟桥事变。

蒋介石国民政府采取的办法就是扬汤止沸,步步妥协退让,结果日本军国主义有充分的时间消化侵华的成果。到全面侵华战争爆发之时,日军中有大量的朝鲜族人、台湾省人、甚至有东三省的士兵。

中华民族的全面抗战,就是坚决反对蚕食,通过大打,早打,正规战和游击战配合,敌后战场和正面战场相配合,一点点耗尽了日本的资源。

从这方面讲,这个“抱薪救火”和“以地事秦”的类比论证,很难令人信服地得出|“以地事秦”必定失败的例子。 如同我们在前面讲的,列宁和刚刚革命成功,国内矛盾尖锐的苏维埃政权和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一样,割地赔款并没有带来不可收拾的后果。

三、《邹忌讽齐王纳谏》才是类比论证的最佳范例

《邹忌讽齐王纳谏》原文:

于是入朝见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王曰:“善。”

这里的推理过程是:

甲事物:邹忌与徐公比美,大家认为邹忌美

属性:(a)妻子美我,私我,(b)小妾美我,畏我,(c)客人美我,有求于我,(d)自认为不如徐公美,(e)受到了蒙蔽。

乙事物:齐王自认为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

属性:(a)宫妇左右美齐王,私齐王,(b)朝廷之臣美齐王,畏齐王,(c)四境之内美齐王,有求于齐王,(d)自认为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

结论:(e)齐王受到了蒙蔽。

我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属于完全类比推理,结论正确性没有问题。而《六国论》属于不完全类比推理,结论的正确性就大打折扣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