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棉裹铁 大巧若拙 ——浅谈苏轼的书法艺术和美学思想 ◾️蒲建英 【内容摘要】本文从观照苏轼的书法艺术出发,阐述了他的美学思想。文中指出尚自然是苏轼文艺创作一贯的审美追求,是他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作者认为他的书法艺术和美学思想正是艺术品的“外”与艺术家的“内”的情动于衷、法乎于外的体现。文中循着“内”与“外”的这一对关系,论述了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中的“本与末、道与艺、人品与书品”的辨证关系,并指出: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体系的完整性即是在这个内涵不断充实,外延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文中对苏轼书法的特点及中国书法的审美意味和时代风尚以及书法的形式法则作了深入浅出的解析。 【关键词】苏轼 书法 美学 一、序 言 苏轼字如其人,书法成就和他勤学苦练、勇于创新,以及才华出众、学识渊博是分不开的。他的书法于二王后独出冠时,别开生面,“有天真烂漫之趣” 。他说:“故仆书尽意作之似蔡君谟,稍得意似杨风子,更放似言法华”,这说明不同创作状态下,其书法风格和艺术成就也不一样。《法华经》的要义是一切众生皆能成佛,苏轼借此比喻自己放意写字,字字都得正果,只有在放意的状态下才能进入书境,真实地表现出个性和神采。他所说的“放”起码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追求的放意自适创作状态;其二,是指作品中所体现出的自然萧散的意韵,“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崇尚自然是苏轼文艺创作一贯的审美追求,也是他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自然”在中国古代最初是一个涵盖面非常广、可理解可运用的、空间非常大的哲学概念,它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是“非由人之所为者”,与人为相对立,它被认为是世间万物运行的基本法则。中国古代文艺观十分强调情动于中、文形于外这一合乎自然的根本原则,艺术家的“内”和艺术品的“外”这一相对范畴是认识中国古代崇尚自然的美学追求的逻辑起点。沿着“内”“外” 关系的延展,在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中,是本与末、道与艺、人品与书品等相对范畴的展开,从而形成以合乎自然而不矫揉造作作为基本内涵而又在意义上不断外延的逻辑体系。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体系的完整性即是在这个内涵中不断充实、外延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形成的。 苏轼在书论中一再强调学书要“知其本末”,要造乎自然,知自然之理,他说:“余评近岁书,以君谟为第一,而论者或不然,殆未易与不知者言也。书法当自小楷出,岂有正未能,而以行、草称也?君谟年二十九而楷法如此,知其本末矣。”什么是 “本”,什么是“末”呢?他说:“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正、行、草三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苏轼认为应以正书为基础,这就是本,如果舍弃正书,而致力于行书、草书,就是舍本逐末。他还以立、行、走的关系来比喻真(正)书、行书、草书的关系,进一步说明三者之间的关联,“真生行, 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未有未能行立而能走者也。”这都是从书体的自然规律来说的,说明学书要顺乎这种自 然之理。苏轼关于书法的这一理论阐述,是他文艺思想一以贯之的体现。他谈文论艺时屡次提到“随物赋形”,也就是说,客观存在的事物本来是什么样子,就该给它写成什么样子,不同的事物就该写出它们种种不同的样子,因此,世间万物虽然千变万化,但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法度。他说:“天下之至信者,唯水而已。江河之大与海之深,而可以意揣。唯其不自为形,而因物以赋形,是故千变万化而有必然之理。”书法也是一样,虽千变万化,其中也有必然之理。 苏轼在强调“ 知其本末”的基础上,还指出要知其法度,能通其意,然后才能出新意的道理。他认为“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先法度,乃为得之”,书体各有法度,书法的法度包括各种字体的布局、结构等,都有规律可寻,书法艺术就是要在法度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构思和布局,加以变化,突破创新。他指出各种书体都有矛盾和难度,所以“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只有在掌握法度的范围内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和难度。他又说“物一理也,通其意,则无适而不可”,他认为万物之间都有一些共性,若“通其意”,找到共性的规律,就能处处适意,无适而不可。只有知法度,通其意,才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时即使全部用旧法,也能出新意,求变态,因为其意已逸出于绳墨之外了。这种新意妙理是苏轼文艺创作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注重的,他推崇“颜公变法出新意,细筋入骨如秋鹰”“尝评鲁公书与杜子美诗相似,一出之后,前人皆废。”他赞扬柳公权“柳少师书,本出于颜,而能自出新意,一字百金, 非虚语也。”欧阳修虽不以书法名世,但苏轼说:“欧阳公书,笔势险劲,字体新丽, 自成一家,然公墨迹自当为世所宝,不特笔画之工也。”对于自己的书法,他说: “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对于书法作品风格的评论,反映出他书法美学思想的另一重要方面。总体而言,苏轼对于书法的风格是持兼容态度的,他强调书法风格的多样性,“ 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反映出他的美学兴趣是广泛的,他对杜甫“书贵瘦硬”的审美观提出异议,认为“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书法艺术具有不同的风格和个性,肥瘦各有特点,不应厚此薄彼。而且,僵硬的美的客观标准不如活生生的带有缺陷的个性,所以他的字因为形态像压扁了的物体而被黄庭坚调侃为“石压蛤蟆”,他也丝毫不在意。“ 风格的多样性,是由作家创作个性的千差万别、客观对象的丰富性和读者的不同需要决定的。作家的个性和才能,对象的不同品格,读者的不同需求,为文学风格的多样性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天地。”“创作个性是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养成并表现在他的作品中的性格特征。这种性格特征是作家个人独特的世界观、艺术观、审美趣味、艺术才能及气质禀赋等因素综合而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明显特征,它制约和影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显示。”风格是作家人格和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具体表现,书法的风格、个性也是书者性情的自然流露。苏书随着苏轼人生阅历、社会生活、个人情感的变化,风格亦有不同。黄庭坚说:“东坡道人少日学 《兰亭》,故其书姿媚似徐季海。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似柳诚悬。中岁喜学颜鲁公、杨风子书,其合处不减李北海。至于笔圆而意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但无论什么风格, 苏轼首肯的是有自然之姿的作品。他十分注重书法的神采、骨力、意韵等,他赞美颜真卿的字“清雄”“清远”,评论永禅师的书法“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反造疏淡”,评论张旭草书“ 颓然天放,略有点画处,而意态自足,号称神逸”,评褚遂良的字“清远萧散”,评欧阳修的字“神采秀发,膏润无穷”,评秦少游的字“有东晋风味”,都可看出他在书法风格上的美学追求,他追求这样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冲和淡远、自然萧散的风格,这种风格和中国古代从清真到平淡的自然风尚是一致的。徐复观说:“ 淡是由有限以通向无限的连接点。顺乎万物自然之性,而不加以人工矫饰之力,此之谓淡。”自然是平淡的内核和精髓。这种风尚要求艺术家发乎情性、自然感兴,使为情造文直致所得的作品达到自然清真、自然平淡的境界。这种平淡的美学风格是艺术家审美趣味上的偏好,也是艺术家人格情性的自然表现,它是艺术圆熟的标志,是一种老到的美,它是化巧为拙、藏深于浅的大巧之朴、浓后之淡。书之极致是朴拙,刘熙载说:“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庄子.山水》篇曰: '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善夫!”苏轼书论中肯定自然平淡的书风,反对风格上的卑陋、寒俗,是对这种自然审美风尚的认同。他批评李建中、宋宣献二人,说“宋寒而李俗,殆是浪得名”,他说李建中“号为能书,然格韵卑浊,犹有唐末以来衰陋之气”;他批评怀素“用笔意趣,乃似周越之险劣”;他又说“子云寒悴羊欣俭”,不喜欢萧子云的“寒悴”书风,说羊欣的书法如大家婢为夫人,虽加宠遇,而举羞涩,没有自然之姿。这都是他肯定自然平淡书风的反映。 书法是线条的造型艺术,它以线条的形式按照一定的规律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苏轼论书有一句总结性的话:“叶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 五者之中,“骨” 和“肉”是线条本身的美,苏轼说应该骨撑肉、肉没骨。“神” 是作品的神韵,是作为外在形状的形象的线条造型所表达的意蕴,即抽象的意境和情趣。线条的形象性和意境情趣的抽象性是统一的, 是互相依存的。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一定要有精神气力及生气、骨肉,饱酣笔墨,展示其淋漓的血气,这五者缺一,就不是成功的书法艺术品。他把书法比作有生命的人,用生命的观点把作者和作品联系起来。宗白华说“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 的艺术”,它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熊秉明语),是妙在笔画之外、自然体现的艺术,而不是专注笔画之上,刻意追求,不是技巧的卖弄。这正如康德所说:“ 艺术也只有使人知其为艺术,而又貌似自然时才显得其美。” 苏轼正是用他对生命的理解对书法艺术进行了自然的演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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