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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被“套路”!律协提醒:防止“三个套路”

 法律资料he 2022-11-22 发布于内蒙古


11月17日,唐山市律师协会向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发出《关于律师执业风险警示函》,总结提示针对律师行业的套路咨询、套路投诉、套路诈骗。详细内容如下:

近期,社会上出现大批通过网络、电话或实际接触,针对律师队伍实施的套路咨询、套路投诉、套路诈骗现象,现将相关案例风险进行总结并提示如下:

一、套路咨询

通过微信、电话、见面等形式,承诺委托律师,实际是进行寻价、衡量成本、学习诉讼知识,然后自行进行诉讼,或者以委托费高、不尽责等理由起诉律师要求退费。有的甚至通过录音,获取律师言论,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律师的回答咨询,通过恶意起诉、投诉律师,甚至闹律所等手段谋取利益。

二、套路投诉

1.冒充执业律师或者以实习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照的律师身份,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案源开发人员提供案源,最后以委托费用分成不均投诉律师。

2.在网络中以打着清理律师中的败类为名,对某个领域或者某个专业的律师,或者某个城市的律师进行无差别恶意攻击!貌似公平公正,其实是哗众取宠,侵犯整个律师行业权益!

三、套路诈骗

1.冒充实习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照的律师等身份,进行男女交友,谈婚论嫁,甚至买卖物品、诈骗财色。

2.以所谓案源平台资金没有监管、账目不清,发起人下落不明,项目进展不明为由,诈骗律师进行投资。

3.冒充律师买卖律师事务所,诈骗律师,导致律师被处罚。

在此,提醒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提高警惕,谨慎言论。在执业过程中接触陌生律师或者所谓无法查实的律师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在未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前,不要轻信对方,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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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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