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公司私设暗管 一、案件经过 二、案件办理的经验 三、办理此案适用的法律 四、水质异常的应急处置措施 2022年7月19日,深圳市龙岗污水处理公司上洋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上洋水厂”)发现水质出现异常。经上洋水厂观察发现,此次异常有着明显的规律,一是波动指标主要为氨氮和总磷,二是异常时间点及持续时长几乎相同。根据上洋水厂技术管理人员丰富的异常水质处置经验,初步怀疑有工业废水偷排。上洋水厂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开展进水成分分析工作,并同步启动进水异常应急处置预案,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此情况。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核查和溯源排查。经过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仔细溯源排查,初步判定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心社区某公司存在重大嫌疑。结合仔细摸排情况,7月28日晚,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联合深圳市坪山区公安分局,组织执法人员、监测人员通过定点蹲守+突击监测的方式,开展夜间联动执法,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精准打击。在蹲守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心社区某公司厂外污水井在当日凌晨排出大量淡黄色废水。上洋水厂也及时组织技术人员,依据出水波动时间推算“氰化物”进厂时间,并配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沿进厂污水主管、支管方向逐级开展偷排废水溯源。根据溯源调查发现,该公司是涉嫌通过私设暗管的方式,将未处理达标的废水排放至外环境市政排水管网。通过对现场采样的废水进行分析监测,发现导致此次水质异常的“真凶”是氰化物,并且,分析监测检出该企业排出的废水的浓度,超过排放标准的数倍。
田头桥支管进水氰化物情况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立即对该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对该公司的提升泵、暗管等涉嫌违法排污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封,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固定证据。 目前,该案已移交深圳市坪山区公安分局,后续将依法予以进一步处理。三、办理此案适用的法律
1. 《环境保护法》第63条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15日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10日的拘留。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或者私设暗管、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有之前所述任何一种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10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实施刑法第338条规定的行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四、水质异常的应急处置措施 为保障水质,上洋水厂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此情况的同时,迅速启动进水异常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工艺调整措施保障出水达标。在进水异常事件发生后,控制进水泵房的进水,根据异常程度,采用少进水或间歇进水,在保证管道污水不溢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进水量,以防止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污染物进一步毒害生化系统中的微生物,加长生物系统恢复进程。在进水异常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增加水质化验频次,由原来每天1次增加至2~3次,加强曝气池生物相的观察,提供更多的工艺全过程水质数据,以便于采取更为科学的工艺调控措施。在水质化验中,应注意观察表示活性污泥中毒、解体出现的生物的变形虫、袋鞭虫以及轮虫动物中的旋轮虫和腔轮虫和表示活性污泥正常、良好的生物的累枝虫、钟虫、独缩虫、楯纤虫等原生动物的变化情况。在进水异常事件发生后,还要注意,在减少进水量的同时,减少污泥回流量,增加终沉池惰性污泥的排泥时间,进一步减少已留存在终沉池的受中毒污泥回到曝气池中,适当降低曝气池的污泥浓度,对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分离或排放,控制污泥膨胀和污泥上浮,将中毒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在上述措施实施后,若中毒程度不深,可采取间歇进水、间歇曝气的方式对曝气池进行控制,将好氧池DO保持在2~3 mg/l,以加快活性污泥微生物的增长。在微生物形成较明显的活性污泥絮体后,可采用连续进水、连续曝气的方式对曝气池运行方式,改变鼓风机的开启台数,使好氧池DO继续保持在2~3 mg/l,增加回流量和减少排泥量,可使曝气池MLSS增加至2500~3500 mg/l,混合液SVI增加至60~100 mg/l。若在生物相观测到,活性污泥有大量的原生动物(如钟虫)和少量的后生动物(如轮虫),说明活性污泥驯化培养基本成功,生化系统已恢复正常。若中毒程度较深,可从最近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厂抽运部分活性污泥在曝气池引种培养,以加快本厂生化处理系统的恢复。在微生物有所恢复且水质表征恢复后,逐步开启进水,缓慢进水,并在环保部门反馈污染源后继续进行采样分析监控。在微生物系统恢复正常且水质表征恢复后,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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