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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二审第二次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书页无卷 2022-11-22 发布于河北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刘楒睿

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并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22日下午2时30分许,刘暖曦及代理律师胡贵云参加庭审,江歌母亲江秋莲未参加此次庭审。

一审后的江秋莲怀抱判决书(来源:记者刘楒睿摄)

当日下午4时30分许,极目新闻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经过近2小时的审理,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2016年11月3日,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在日本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江歌母亲江秋莲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此前,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69.6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一审宣判后,刘暖曦提出上诉。同年2月16日,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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