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制说明是一项标准的背景材料和重要信息的总结,为标准的批准发布提供保障,在实施过程或修订标准时提供依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要求: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所订国家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应按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编写'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同样如此,那么编制说明是什么?编制说明的要求和方法有哪些?本文将结合工作实际,以团体标准为例,阐述如何编制标准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应当随标准编制进程而变化,也就是说,一项标准在征求意见、送审、报批三个阶段都应有相应稿件的编制说明。团体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参考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制说明要求,其内容一般包括: 01 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⑴ 任务来源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性质、计划下达文号、归口单位信息等; ⑵ 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分工 包括协作单位的配合情况; ⑶ 主要工作过程 建议以标准制修订阶段为依据,编写起草工作过程。 02 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⑴ 标准编制原则 考虑通用性,适用性、合理利用资源、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安全性,可靠性,指导性,可扩展性等; ⑵ 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⑶ 新旧标准水平对比(修订标准时)。 03 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制定产品标准中含有性能指标或方法标准中有精密度或不确定度测量、或不同试验设备、不同实验室对比分析要求的,应提供试验(或验证)报告: ⑴ 验证单位; ⑵ 验证对象; ⑶ 验证方法。 04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有对应国际标准的,应说明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未等同采标的,需说明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情况及理由;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及对比情况;我国管理情况与国际上有类似情况的主要国家的管理情况,两者的差异及原因。 05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介绍与本标准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情况及引用情况,协调一致关系等。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本标准如何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配套,如何影响政策、监管、生产经营等主体。对于本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应关系要特别注意说明。 06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可能出现哪些方面的分歧。 07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团体标准一般应为推荐性标准,说明其作为推荐性标准的必要性及理由,注意应于项目计划保持一致。 08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09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可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标同时废止。 10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修改标准名称的理由、调整第一起草单位、延迟标准计划完成时间的理由等。是否涉及专利说明。若标准内容涉及专利,需说明具体情况及处理方法。部分标准、系列标准的关系及参考文献等。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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