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知识产权(专利、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电子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总结巩固疫情期间开辟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工作经验和成绩,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电子化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递交材料和领取通知书一次办好。 省市场监管局推行专利权质押登记电子化办理,鼓励、倡导申请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网上办理登记,流程如下: 01 用户注册 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注册用户账号或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cnipa.gov.cn)注册用户。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注册的账号注册成功后即刻生效,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的账户需等待审核通过后生效,建议首选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注册用户。 02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 1.材料内容: ①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网站下载),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②专利权质押合同。 ③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中国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中国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中国事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当地的注册证明,注册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 ④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或签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 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⑥电子文件与原件一致的真实性承诺书。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2.上传文件要求: 建议扫描件,格式为*.jpg或者*.tif格式,每张图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M,所传图像必须保证内容及印章清晰,请不要提供纯手机拍照的图片。 3.受理范围: 专利权质押双方有一方涉外的,不能通过网上办理,当事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办理。港澳台地区当事人参照涉外规则办理。 03 选择通知书领取方式 选择自取通知书的,可通过济南代办处或济南代办处青岛分理处当面领取;选择邮寄通知书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通知书。 04 网上审核 提交请求后2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核不合格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05 材料审核、领取登记通知书 1.现场提交材料原件 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后,选择自取通知书的,带扫描上传的原始文件(与扫描上传文件一致)到代办处或分理处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同时领取质押登记通知书,实现提交材料原件与领取质押登记通知书一次办好。 2.寄交材料 选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通知书的,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后,请将与所提交的电子扫描件一致的纸质文件寄交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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