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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这是我们这代人的精神成长史|凯风新书沙龙Part·4

 投沙斋 2022-11-25 发布于北京

于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雅理读书”主理人。在《法学研究》《学术月刊》《中外法学》《法学家》《清华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司法治国——英国法庭的政治史》,译著《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等。

谢谢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很高兴参加这次活动,田雷老师的书终于出版了,我们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刚才刘隆进社长也说了,田雷的书出版都是很不容易的。因为我们知道,田雷虽然算得上一个资深学者了,但居然才刚刚出版专著。我们这里在座的像李一达等更年轻的学者,都出版专著了。当然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有主观原因,就像他自己说的,写东西不集中,不拍电影,老是写段子;也有客观原因。所以田雷的书能够出版,真的是非常不容易的,在学术著作出版上是一个现象级事件,可喜可贺。

今天在这里讨论这样一本书,我在思考,这本书对于我们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的感觉是,这是我们这代人的精神成长史。刚才刘忠老师提了一个问题,也就是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和八二宪法的关系问题。其实田雷很早就开始讲这个问题,他一直自诩是八二宪法的同龄人。最初听到这个讲法,让出生于1982年的我很诧异。我心想,我才是八二宪法的同龄人,田雷明明是1981年出生的,怎么也是同龄人呢?后来我听了他的讲述才知道,原来在他的讲述中,八二宪法最重要的时刻,不是82年12月4日颁布的时刻,而是1981年6月27日,也就是历史问题决议作出的时刻。田雷出生于6月20日,七天后,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就诞生了。所以,田雷当然可以称得上是八二年宪法的同龄人,这是他要书写的历史。

当然,这只是玩笑,我想说的是,事实上,今天我们在座的很多人,像章永乐、胡凌、李晟等,都是八十年代前几年出生的人,都是八二宪法的同龄人。所以我们去读这样一本书,确实是非常强烈的心理上的回应,感觉是在读自己的精神成长史。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今天在座的多数人,都是90年代后期到00年代早期进入法学院学习的。这个阶段我们在课堂上学习到的很多知识体系,就是田雷所要批判的对象。田雷所要批判的问题,就是我们当年在本科课堂上学到的东西。比如讲到宪法,一定会讲到司法审查,一定会讲到宪法司法化,如果不讲这些问题就不会说话了。我们是在那样一个知识环境当中成长起来的,但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怀疑开始一点点产生。

田雷之前多次提到苏力2004年发表的重读《论十大关系》的论文,这篇论文对他的宪法学研究的影响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事实上,我相信其他人也会有这样的体验。我记得这篇文章是在2004年春天发表的,当时我在大四,已经考上研究生了,没什么事干。我隔壁寝室一个同学,对苏力特别着迷,把苏力所有还未收录在著作里的论文都打印出来,装了一本厚厚的自编苏力论文集,每天在那里读。于是我也借来看,看的也很开心。这个时候有一天,我到食堂打饭,刚进食堂看到他,他就特别兴奋的和我说,苏力刚刚发表了一篇特别重要的文章,叫重读《论十大关系》,让我赶紧去看,然后就把打印好的递给我。我当时也是一口气读完了,一下就觉得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改变了我过去对宪法学的理解,忽然发现宪法学原来可以这样研究,还有这么多有意思的问题可以研究。我相信田雷当时的感觉也许差不多。当然,就像刚才说的,这种对传统研究范式的怀疑早就埋下了,它一点点地在发芽,而苏力的文章就像阳光,让这些想法破土而出了。

以上是关于这本书诞生的一个思想背景。接下来,还是谈谈这本书的贡献。如果让我一定要给他做个概括,我想借用田雷常用的修辞,这是一本“宪法学的语法书”。

如果对田雷的说法加以概括,我们之前接受的中国宪法学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是没有“主语”的宪法学。第二,是没有时间的宪法学。第三,是没有空间的宪法学。而田雷这本书的贡献就是提供了三种宪法的“语法”。一是宪法的主语化,要把原来宾语化的宪法变成主语的宪法。二是要把不讲时态的宪法学,或只讲一般将来时的宪法,变成讲现在完成进行时的宪法学。三是要提供一种空间语法,把不讲空间的宪法学变成容纳空间的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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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宪法的“句法学”,也就是“主语化”问题。过去当我们讲宪法司法化的时,是把宪法作为宾语看待的,着眼于如何落实宪法。但这时的宪法只是宾语,不是主语。我们不知道宪法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宪法究竟可以做什么?他好像只能被做什么。而田雷的第一个贡献就是要重新恢复作为主语的宪法,要告诉我们宪法是如何去构建国家的,如何去创造秩序的。就像刚才永乐说的,他和田雷有共同的问题意识,但田雷干了更难的活。永乐研究的是中国近代宪制与国家建构的问题,而田雷则是直接研究当代的中国宪法。相比之下,我虽然也有相似的问题意识,但做的是最简单的,研究的是近代的英国。所以,我钦佩田雷的工作,他致力于将当代的八二宪法主语化,既讨论权力制约,也讨论如何通过宪法去整合国家,如何去结构化时间与空间,这是值得尊重的努力。

其次是宪法的“时态学”,也就是宪法中的时间问题。过去的很多宪法学研究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或者不讲时态的,而田雷要做的就是一个宪法的时态学研究。田雷在这本书当中也多次讲到了这个问题,比如在美国,有的宪法学是一般进行时,是一种“活在当下”的宪法;也有的宪法学是过去完成时,是历史的“死亡之手”。但也有像中国过去的很多宪法学研究那样,只关注诸如司法化这样没有发生的事,完全是一种一般将来时的研究。因此田雷把时间和时态意识重新带回宪法学的研究,也给我们非常大的启示。田雷这本书中的很多主题都和时间有关,比如讲到中国宪法的未定型化和未完全理论,其中揭示的现代中国宪法的动态机制令人印象深刻。因此,这也不禁让我思考当代中国的宪法时态究竟是什么?可惜我时态学的不好,实在拿不准。好在田雷刚才发言已经告诉我们了,就是现在完成进行时,我想这是对他提出的未定型化的中国宪法时态的一个很好的概括。

第三个贡献是宪法的“空间语法”,也就是宪法中的空间问题。我们过去的宪法学是没有空间的宪法学,我觉得田雷在这个方面也创造了宪法的空间语法。我们过去讲语法,光讲时态,实际上空间也是有语法的。在这点上,中国的语法和西方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语法是特别善于表达空间的,通过词语的顺序就足以表达空间,不像西方要借助很多的介词、虚词、副词等才能表达空间。因此,很多研究语言的人说,西方的语言是时间性语言,中国是空间性语言。比如,古诗就很善于表达空间,比如“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不需要很多词,空间感马上就出来了,但翻译成英文就很难。“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月落乌啼霜满天”都是类似的表达。这种空间的语法是中国语言特别有特殊性的地方。

所以我觉得如果中国宪法要真正有所贡献,应该是在空间。实际上田雷反复强调的也是这一点,不管是差序格局,还是不定型化;无论是对微山湖问题的讨论,还是对香港问题的讨论,实际上都是在讨论这样一个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问题,讨论如何超越传统宪法的单一制和联邦制的问题,也就是空间的问题。如果说空间语法是中国语言的独特性,那么,如何超越民族国家、如何在一个文明共同体中去建构一个新型现代国家,这才是中国宪法学的核心问题。相比之下,欧洲的宪法学只是小型民族国家的问题,美国虽然是大国的宪法学的问题,但当时实际上人口很少、民族单一。而中国是真正在空间上、人口上众多的国家,而且有强烈的差序格局。因此,如果要提炼发现中国的宪法学,就必须要发现中国宪法的空间语法。

最后,如果要谈不足,我觉得首先还是这本书太不像一本真正的专著了。要写一本严格意义上的专著是很难的,就像我们之前讨论永乐的《此疆尔界》,我就说过一个学者要能持续不断地输出专著是非常不容易的。而田雷的这本书只能算是伪装的专著。他还给自己整了两编,叫方法编和实践编。但如果仔细看,方法篇是在谈方法,实践篇中其实很多还是谈方法,至少前两篇就是在谈方法,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实践篇。他对差序格局和反定型化的研究都只是理论模式的概述,还是方法论层面的。他的《最坏的政体》,表面上好像是在解剖古德诺,其实他还是在谈方法,谈古德诺研究中国宪法的方法及其方法论启示。所以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实践篇,只能是《微山湖上静悄悄》和他对香港基本法的时间观的研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这本书基本上还是一本谈方法论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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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谈方法论的书没有什么不好,就像我刚才说的,对我们这代研究者来说是很有感触的,因为他是我们当中很多人的精神成长史。但也因此,我就很担心,如果只是这样一本方法论书,等到现在的学生00后,或者未来的学生10后、20后,他们再来看这本书的时候,他们对方法论冲突就没有我们这种思想的共鸣了。所以真正可能长久的反而是实践篇,对具体问题的研究才可能是长久的。所以我期待田雷在未来能够为我们贡献更多的实践篇。前面提到《邓小平在1984》没有收录到这个书里面,我觉得是非常好的,不应该收录,因为他本来是一个方法论的书,你收录干什么?他就应该留下来,接下来的一本书就写邓小平宪法,应该是一个电影、专著,还可以再出一本写彭真宪法,都可以。

而且前面我就说了,中国宪法学的真正贡献可能是空间问题,这方面田雷已经写了微山湖和香港。但还很不够,还应该继续写。事实上,我们知道,田雷本身就是一个空间性很强的学者。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经常“流窜”。不像我们这种人,18岁离开家来到上海,除了北京读书的四年,二十多年都在上海。但田雷生于丰县,长于沛县,求学于南京、香港、纽黑文,又工作于济南、重庆、上海,在祖国大江南北反复多处“流窜”,所以他的空间性是非常强的。我们已经看到了他的沛县宪法,也看到了他的香港宪法,我们很期待接下来看到他的南京宪法、重庆宪法、上海宪法。我注意到这本书就是以重庆的图片为封面,但很可惜,他根本没有讲重庆宪法,所以不应该用这个图片,应该留给将来写重庆宪法的书。上海的宪法也很值得写,上海的浦东开发是多重要的宪法事件。现在的上海空间感和80年代、90年代是完全不一样的,老一代的上海人根本无法想象今天浦东川沙的房子可以卖的比浦西内环还贵,闵大荒的房子也涨了快一倍了,这完全颠覆了传统的空间观念。过去的乡下已经成了城市的中心,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区,甚至有了自己的立法权。这里面有太多重要的宪法问题。所以我很期待田雷接下来的研究,谢谢!

《继往以为序章:中国宪法的制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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