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沂市2017至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李冠0731 2022-11-25 发布于辽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新沂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审计局对新沂市2017至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4类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来源为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和市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目前全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391家,其中:专业公共卫生医疗机构4家,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家,城区卫生室14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家,村卫生室348个,民营医疗单位1个。

(一)资金筹集拨付情况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2017至2019年度新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60元、65元、65元,其中中央和省共负担50%,中央和省三年应拨付资金分别为2727.30万元、2969.20万元、2969.2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新沂市财政负担50%,三年应拨付资金分别为2727.30万元、2969.20万元、2969.2万元,实际拨付773.70万元、2130.80万元、2969.2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执行“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分配,卫生院补助资金由卫健委会计核算中心按季度拨付;村医基本公卫劳务补助资金由镇卫生院按季度考核,根据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量编制村卫生室人员劳务补助单报送局机关审核,统一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直接拨付至村医银行账户。2017至2019年筹集资金已全部下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为3501万元、5100万元、5938.40万元。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新沂市卫健委按照省、徐州市相关文件标准和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运行机制。每年均制定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与工作制度及管理机制》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项目内容及机构职责,形成以卫生部门行政主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实施、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分工协作模式;建立逐级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项目办每半年对镇卫生院进行考核、镇卫生院每季度负责对所辖卫生室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项目执行单位的补助经费挂钩,并作为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卫健委会同财政局完成考核兑现。抽查的项目实施单位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项目实施和绩效考核方案,任务明确到村,分片包干到人,市、镇、村三级督导落实到位,工作开展较为规范。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执行及效果情况

2017至2019年度新沂市通过卫生部门主导、镇(村)卫生院(室)主要实施的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有序推进,服务数量、质量有所增加和提高。

以2019为例,2019年辖区内常住居民数91.36万人,建档人数88.38万,建档率96.74%;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378.16万份,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96个,开展健康知识讲座2520次,举办公众健康咨询3932次;年度辖区内预防接种建证人数8.04万人;开展新生儿访视0.93万人,儿童健康管理人数9.35万;辖区内早孕建册人数0.94万,产后访视0.94万人;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人数7.73万,管理率74.19%;年内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8.05万,规范管理率66.40%,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4.14万,血压控制率51.37%;糖尿病患者管理数2.58万,管理率60.39%,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1.31万,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51.0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登记在册患者数0.38万,规范管理数0.379万,管理率98.80%;肺结核管理人数0.043万,管理率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74.20%,0-36月儿童中医药管理率98.73%;传染病疫情报告数4891次,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6个,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及时率及报告率均为100%;卫生监督协管报告事件27次,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实地巡查1162次(饮用水卫生安全实地巡查、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情况

审计随机对56名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和政策知晓率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56人均知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54人认为在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很方便,55人对服务态度非常满意。受访者对健康档案、预防接种、老年人、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熟知度较高,2位被调查者未参加过健康讲座、获得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等,1位被调查者未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被随访人员普遍表示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方便,对提供服务的满意度较高,并认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身体健康指导发挥较大作用。但部分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仍不了解,不清楚应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虽然获得某项免费服务,如测量血压、血糖服务、老年人体检等,但并不知道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将辖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项目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把政策宣传贯穿到服务项目的每个环节,促使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家喻户晓,积极主动参与并监督,使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未足额筹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27920000元

2017年度新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央及省财政负担50%,本级财政负担50%。2017年新沂市财政应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7273000元,实际拨付7737000元,应拨未拨资金19536000元;2018年新沂市财政应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9692000元,实际拨付21308000元,应拨未拨资金8384000元。

不符合《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市、县(市、区)级财政应结合省补助情况安排本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确保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规定。

对此,审计要求,市财政应按要求安排财政投入,在预算中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筹集到位。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拨付不及时

审计发现,新沂市卫健委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最后一批的拨付时间为2019年6月,金额8945652.00元。

不符合《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县(市、区)财政、卫生部门应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地区,补助资金由县(市、区)级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定。

对此,审计要求,卫健委应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及时拨付各项目单位。

(三)部分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实施不到位

1.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过程记录不够规范,如:部分卫生院健康知识讲座未附记录表、签到表和现场图片,活动地点和参与人数等基本信息未知;咨询活动次数与支撑材料不符;健康讲座记录表参与人数与签到表人数不符;健康讲座签到笔迹为同一笔迹;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部分宣传材料未标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档案整理不规范,没有按照类别归档存放等。

2.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部分卫生院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记录无联系电话;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次数不符;孕产妇保健只显示姓名、性别,未记录年龄、孕周或产后天数及随访结果;儿童保健只显示姓名、性别,未记录年龄及随访结果,难以核实数据真实性。

3.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部分卫生院高血压病人和糖尿病病人筛查记录和随访记录无联系电话。

4.中医药健康管理。部分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次数与后附材料次数不一致;老年人体质辨识表未记录体质辨识结果;部分卫生院中医药体质辨识没有完整的记录表,未进行33问。

对此,审计要求,卫生院应加强项目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

(四)超范围开展项目

1.预防接种。个别卫生院预防接种项目中,接种证核对记录包含14岁、12岁等儿童,非0~6岁儿童。

2.老年人及中医药健康管理。个别卫生院老年人体质辨识表包含19岁、20岁等居民,非65岁以上老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开展对象包含45岁、58岁居民,非65岁以上老人或0~36月儿童。

3.儿童健康管理。部分卫生院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对象为2个月至6岁儿童,非28~30天新生儿。

对此,审计要求,卫生院应严格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项目,杜绝超范围开展项目。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新沂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逐步组织实施问题整改。新沂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下载:
视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