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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一市三制”下的文化差异

 hercules028 2022-11-26 发布于四川

     上海开埠以后,1845年开辟英租界,以后又相继辟设法租界(1848)、美租界(1849),1863年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上海居住着众多外国人,1920年的外侨近3万人,来自50多个国家与地区 。这些外侨在上海时间长短不一,到1920年前后,一些年长外侨,来上海时间已超过半个世纪。这些外侨不光与其母国有诸多联系,还由于经贸、文化、宗教等方面因素,与世界各地有错综复杂的联系。 

1931年至1932年,南非法官费唐(1874─1965)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邀请,来沪调查上海问题,他在报告中指出,作为共管租界,居住众多外国侨民、且有众多外国领事参与管理的上海公共租界,与一般专管租界的国际影响很不一样。上海外侨曾经想把上海公共租界变成“自由市”,上海公共租界曾被称为“袖珍共和国”,其源盖在于此。

近代大部分时间里,上海存在三个行政管理机构,即公共租界、法租界与华界,三家各自为政,互不统辖。三家之上,没有任何可以统辖或协调三家关系的垂直权力机构。遇到非协调不可的问题,就由各国领事或领事团向上海地方政府交涉,或通过各国驻华公使向中国中央政府交涉。上海两租界各具特点。法租界是专管租界,事务管理归公董局,公董局董事会由纳税人会议选举,但总董由法国领事担任,领事直接受制于远在巴黎的法国当局。

公共租界是共管租界,权力属于纳税人会议,具体行政事务由工部局处理。工部局权力受到上海领事团制约,上海领事团由相关国家驻沪领事组成,包括英、美、日、德、俄、意、比等国。

尽管英国人相当长时间里在公共租界占主导地位,但工部局并不是英国政府的下属机构,英国政府不能直接向公共租界下达指令。法租界实行的是领事独裁制度,公共租界实行的是英国式自治制度。这样,在上海城市内部,华界与两租界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国际关系。

一市三治,本来就会造成诸多管理死角,再加上中国文化与欧美文化的差异,以及公共租界与法租界管理方式的差异,导致在华界与公共租界、华界与法租界、公共租界与法租界之间,事实上存在三道行政控制的缝隙。

上海两租界管理方式的差异,实质是英美文化与法国文化差异的某种缩影。两租界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方面颇不相同。

例如,当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开始运作时,工部局决定向那些交得起费用的人供应自来水,交不出的免谈,而法租界则是由公董局出面向英商购水,然后通过公共水龙头向租界内居民免费供水。在社会管治方面,法租界工商业不及公共租界发达,税收不及公共租界充裕,管治运作时常捉襟见肘。于是,法租界在治安方面,便要倚重黄金荣、杜月笙等帮会人物,这些帮会人物走私贩毒的行为,也就无法遏止。

同时,受所谓法式浪漫主义文化和自由、人权价值观的影响,政治管控相对较松。寓居上海的日本人在1922年时已经明显感受到:“在法租界,从尊重个人自由尤其是政治自由的宗旨出发,与其说对政治犯采取极其宽容的政策,不如说是有庇护的倾向。反之,担任公共租界警察首脑的英国人,受爱尔兰问题以及印度问题等刺激,对政治运动非常敏感”。也就是说,对于不满社会现状的先进知识分子来说,法租界较之公共租界,更适合其工作与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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