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招待费扣除满足条件 (一)业务招待费扣除满足条件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通常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招待客人的餐饮费,住宿费,接送交通费,香烟、水果、茶叶等;二是重要客户相关业务招待费,除前述支出外,还有礼品费、娱乐活动费、旅游费用(如景点门票)等。 (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 要保证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证明支出是真实的支出并且是业务招待费支出。 2、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性 业务招待费必须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是正常和必要的,跟当期发生的业务相匹配。 3、不属于的情形 给客户的贿赂、回扣等非法支出不能计入业务招待费。 4、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 比如为公司高管等个人购买的健身器材、衣服等不得税前扣除。 二、不需要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情况 1、会议期间正常的餐费 公司组织会议期间正常的餐费计入会议费,但一般需要取得会议费发票,另外需要取得会议证明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等)、会议记录、到会人员签名等资料。 2、礼品计入业务宣传费 如果赠送客户的礼品上印有企业的标志,对公司起到宣传作用的礼品,应计入业务宣传费。 3、计入职工福利费 员工聚餐或部门聚餐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4、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员工培训期间合规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5、计入差旅费 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不是接待公司客户发生的),在标准内的应计入差旅费。 6、计入工会经费 工会组织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7、计入影视制作成本 影视公司因拍摄需要发生的戏内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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