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就医问题,一直是所有医保参保者特别关心的问题。 因为异地就医是与所有医保参保者息息相关的问题。 参保者即使不去异地居住,也同样有可能面临异地就医的问题。 例如: 特殊疾病的转诊和急诊,都是需要进行异地就医治疗的,所以异地就医是每一个医保参保者都有可能遇到的问题。 那究竟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呢? 医保新政策给出了具体的规定。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主要指以下三类人员: ① 异地安置退休的参保者。 ② 异地居住的参保者。 ③ 常住异地工作的参保者,包括随同子女去异地居住的老年参保者和长期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和生活的参保者,还有在异地生育的参保者,都属于异地居住参保者。 二、经主治医师批准需要转诊和在异地临时发生急诊就医的参保患者。 这类人员主要发生在本地居住的参保者当中。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 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异地医院治疗的参保患者。 ② 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在异地进行急诊就医治疗或抢救的参保患者。 除上述人员的分类规定以外,新政策对于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也做了新的调整。 调整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异地就医的需求和范围,制定了不同档次的报销比例。 具体分为三个档次进行报销。 第一档次的报销待遇为: 按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进行报销,且报销比例不降低。 第二档次的报销待遇为: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第三档次的报销待遇为: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因本人原因,应该直接结算而未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医保支付比例,在相应待遇档次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以上为异地就医备案新政策之(一)中,关于人员的分类和报销比例的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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