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亦称预拌混凝土,是指预先拌好的质量合格的混凝土拌和物,以商品的形式出售给施工单位,并运到施工现场进行浇筑的混凝土拌和物。现建筑施工大部分均使用商品混凝土。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商品混凝土所属行业归属于“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商品混凝土行业归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商品混凝土隶属于建材行业子行业,主要由国家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改委进行宏观调控,制定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中国混凝士与水泥制品协会等为行业自律组织,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和维护行业权利为基本职能。 主管部门 | 主要职能 | 国家住建部 | 国家住建部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 商务部 |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改委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 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负责对申请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企业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经营商品混凝土。 |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国内对于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实施资质许可制度。同时,根据《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国内正逐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鼓励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发展,并要求各城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商品混凝土和干混砂浆规划及使用管理办法。 序号 | 法律法规 | 发文单位 | 主要内容 | 1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国家住建部 | 规定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 3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国家住建部 | 预拌混凝士专业承包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 4 | 各省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 - | 结合当地实际,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并规范行业发展 |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 2、行业主要政策 国家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规范、促进混凝土行业总体发展。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规范、鼓励混凝士行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主要政策如下表所示: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22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 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产业体系,夯实标准化和数字化基础,推广数字化协同设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 2022年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建材工业“十四五”发展实施意见》 | 到2025年,建材工业形成与保障国民经济建设、满足人民高质量建材需求相适应的良性发展新格局;行业全面实现碳达峰,水泥等行业在2023年前率先达峰,“六零”示范工厂建设在主要领域取得突破;主要产业落后技术、低效产能基本淘汰,能效基准水平以下项目全部清零;关键材料、技术装备短板有效解决,氢能利用等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取得实质进展;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数字化、网络化制造普遍实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行业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初步建立。 | 202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矿渣、电石渣、钢渣、镁渣、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 | 2022年 | 国务院 | 《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 2021年 | 国务院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 | 2021年 |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 | 在预拌混凝土和各个预制水泥混凝土制品等产业领域形成头部企业,引领行业发展。鼓励和培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产业链延伸做大做强。“十四五”期末,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达到2万亿元以上;以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为主业、年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不少于5家;不少于20家骨干企业实现产品、技术和产业国际化发展,海外建成不少于5家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产业园区。 | 2021年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 加强产业协同利用, 扩大赤泥和钢渣利用规模,提高赤泥在道路材料中的掺用比例,扩大钢渣微粉作混凝土掺合料在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利用。 | 2021年 | 工信部 |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 提高了水泥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水泥项目由1.5:1调整至2:1,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由1.25:1 调整至1.5:1。加大低效产能压减力度,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的水泥产能以及跨省置换水泥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一律不低于2:1。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鼓励海洋工程用混凝土_轻质高强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士自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 | 2019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 | 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 |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YY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