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占公公疾病,70多岁,突然高烧,县医院住院几天无用,又转到省医院。 此卦主为女性,占测自己的公公,即占测老公的父亲。 如果有人告诉你,应该以妻财爻用神,你肯定会认为胡说八道。 占自己的父母长辈,父母为用神才是正解,我相信很多人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吧。 但是,如果有个名大师告诉你,占测小舅子、 大舅子是以妻财为用神,而不是兄弟爻,那么你也一定会相信。这就是名大师带来的效应。 你仔细想一想,占测公公,妻财为用神,和占测小舅子,以妻财为用神,这不是用的同一原则吗? 那些说占小舅子是以妻财为用神,是这么解释的: 妻子为妻财爻,小舅子是妻子的弟弟,“比肩者为兄弟”,即小舅子是妻子的“兄弟”,与妻财爻比肩的还是妻财爻,所以占小舅子,妻财爻才是用神。 同样,如果我们把这种逻辑带到这个卦中: 老公为官鬼爻,公公是老公的父亲,“生我者为父母”,即公公是老公的“父母”,生官鬼爻的是妻财爻,所以占公公,妻财爻才是用神,错吗? 我们在假设一种情况,占老丈人,即占妻子的父亲: 妻子为妻财爻,老丈人是妻子的父亲,“生我者为父母”,即老丈人是妻子的“父母”,生妻财爻的是子孙爻,所以占老丈人,子孙爻才是用神,对吗? 这种典型的双标现象我经常看到,占老丈人、 丈母娘他们直接以父母爻为用神,占外甥、 外甥女直接以子孙为用神,但到了占大舅子、 小舅子,反而会以妻财爻为用神。 究其原因,他们是从来没思考过,这其中的涉及到的逻辑问题,以及所定用神的方法是否具有适用性。 如果你对此反驳,双标名大师会这么告诉你,占大舅子、小舅子实战过,确实有妻财为用神应验的卦。 仔细看《增删卜易》,会发现书中前后都提到这四个字“偶然凑合”,如“偶然凑合耳,不可执以为法也”,“系偶然凑合一两卦耳,何得以之为法?”,“亦偶尔凑合耳,不可为法,”等等。 也就是说,我不管占什么,随便定用神,也不管什么理,歪理、 邪理、奇葩理,总会出现“偶然凑合”应验之卦,因为结果本身就会趋于二元化(吉或凶)。 那么,为什么占妻财那边的亲属,长辈用父母,晚辈用子孙,同辈用兄弟呢? 很简单,夫妇一体,即财官一体。你妻子的父母,也是你的父母;你老公的父母,也是你的父母。你妻子的弟弟,自然也是你弟弟,即“兄弟”六亲,而不应该是妻财爻。(当然,如果抬杠来说,也有超越伦理道德约束来确定关系的。比如《夏洛特烦恼》中夏洛的兄弟成了他的后爹。) 如果,非得通过妻子角色关系进行转化,那么占老丈人、 丈母娘,占外甥、外甥女,也都应该应用这一原则,且具有适用性和实用性! 你不能占小舅子时是对的,占老丈人时就错了,这不就是典型的双标嘛。一点原则都没有。 再说说另外一种,还是以此卦举例: 卦主为女性,占公公,即卦主是丈夫的妻子角色,而“妻财生官鬼”,世爻持了子孙,子孙生妻财,所以妻财才是丈夫的用神。而公公是父母爻,官鬼生父母,那么妻财爻生官鬼,所以公公的用神是官鬼爻。 是不是听上去感觉好有道理,但又感觉什么地方不对,是吧? 他这个逻辑,是这样的,先给卦主按一个六亲角色,把这个角色再代入世爻,再以世爻上的六亲冠上前面按的角色,再通过生克关系进行转变,然后得出丈夫用神。然后再给要测的人物按上本身的六亲角色,拿出六亲生克关系,再把前面定好的用神冠上人物角色,再以卦中的六亲进行生克关系,然后确定用神。 好吧,我都晕了,都是神仙级别的大师!以上个人看法,请多多思考! 回头再看这个卦,女占公公疾病,直接以父母爻用神,不需要再通过官鬼爻转化。 父母巳火两现,以初爻应爻为用神。父母巳火值月建,则是长期有病。 父母巳火在初爻发动,发动具有了动态的象意,也就是说在起卦时人物病情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父母巳火化兄弟,可以解读为花费,兄弟化子孙,花费治疗。 父母巳火化兄弟丑土,也是化养地,并到三爻,三爻为床,可以解读为住院疗养。 丑土化酉金,未会化申金,集中点冲克二爻元神官鬼,体现出了病症,即肺癌。 反馈是第二天巳日去世。 扫一扫壬淙微信 京氏易六亲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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