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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书洋康乐 2022-12-04 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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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法律学习交流之目的,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本文原创声明仅涉及分析以及表格整理、编辑部分。

划重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2022年12月1日发布,咱们一起划一下重点。

1.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哪些?

记住4+2:水、气、声、土+地下水+环境风险

2. 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是水、气、声重点排污单位吗?

可以的。

话说,人有跨界、斜杠,企业也可以😄,虽然这界也不是特别想跨。图片

3. 哪级主管部门确定名录?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同时,还有一定的行政裁量权,可以将确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管的单位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4. 什么时候确定名录?

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名录按年度调整、发布。

5. 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是重点排污单位吗?

是的,依照规定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应当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6. 哪些行业或者类型的企业需要特别关注这个文件吗?

  • 太阳能光伏玻璃行业企业

  • 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行业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规模以上企业

  • 陶瓷、耐火材料行业

  • 工业涂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 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 石油开采、石油加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 化工、焦化、电镀、制革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尾矿库

  • 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

  • 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

  • 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

  •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大中型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

  • 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

  • 生产、加工使用或者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

  • 生产、使用、贮存、处置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 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企业

  • 涉镉排放企业

7. 什么时候正式施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案例及其解读仅为法律学习交流之目的,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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