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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篇:中国各省级行政单位名称由来及建置沿革

 冬窗事发 2022-12-05 发布于北京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小雅》


我国最早的行政制度叫做“分封制”,正如诗中所云,国王把土地按区域封给诸侯,在各自封国之内,诸侯可世袭爵位。

 “春秋”


分封制也称诸侯制,诸侯大多为王室亲属或功臣子弟,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上兴建都城,招募军队,名义上对王室负责。


分封制大概起源于商,至周武王时有了详细记载。


“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
-《史记·周本纪》

“封建”一词源于诗经“命于下国,封建厥福”,即诸侯将土地进行二次分封。分封后,低级别的卿或大夫逐一对上级称臣,继而产生了阶级概念,国民也步入了封建社会。但随着周天子的式微,诸侯开始垂涎于他国封地,这就是所谓的“春秋”、“战国”。


在剧变后,秦国脱颖而出,中国也首次实现了统一,但由于分封制颠覆了中央,秦始皇就用一种全新的“郡县制”取而代之。


“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甚足易制,则安宁之术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

当年秦孝公变法,将对外侵略所得土地,以平原或盆地为郡治(县),以山地或河水为边界设郡。始皇统一后沿袭旧制,大秦遂分为了四十八郡。例如,汉中郡的郡治(县)设在南郑,即今天陕西汉中;会稽郡的郡治(县)设在吴县,即江苏苏州。


郡县制是为二级制,郡下有若干县,以郡统县,郡守直接向中央负责。


“五年夏四月,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诏月:'朕巡荆、扬,辑江淮物,会大海气,以合泰山。’”
-《汉书·武帝纪》

汉初,分封制在某些地区曾一度复辟。武帝时先颁布了推恩令,让诸侯封地逐年缩小;此后又设立部刺史,除长安近畿七郡外,全国百郡被分为十三部,民间称为“州”。至此,中国在行政上就变成了部(州)、郡、县的三级制度,分封制基本作废。
 

汉(州-郡-县)


例如,汉代香港就从属交阯刺史部(交州)南海郡的番禺县管辖;名将李广,则出生在凉州陇西郡的成纪县,大致如此。


这种始于秦皇,成于汉武的郡县制度,不仅完成了从血缘政治到官僚政治的巨大飞跃,也基本构成了今日中国省、市、县三级制度的大致雏形。汉代以后,我国的行政制度虽偶有变化,但也是万变不离其宗,多为名称上的更改。
 

唐(道-州-县)


“省”制始于十二世纪的金国,元统一后沿袭,例如“陕西行省”、“四川行省”等,均是忽必烈所设。“省”的前身可追溯到汉代的“州”、唐代的“道”、宋代的“路”、以及明代的“布政使司”等。


用了上百年的词,说改就改。


“市”制始于民国,四九年后推行至全国。“市”的前身可追溯到汉代的“郡”、唐宋的“州”、元代的“路”以及明清的“府”等。


而这些消失的历史符号,却在他国得到了传承。比如韩国首尔所处的“京畿道”,正是唐玄宗为长安所设。著名的还有日本“北海道”、“大阪府”,朝鲜“江原道”、“江南郡”等。


文化不息,薪火相传。
 

明(布政使司-府-县)


本文以传统地理大区为顺序,严格遵循史籍,将今日中国之三十四个省级行政单位的名称由来依次加以归纳。


言简意赅,谨供参考。






华中地区: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河南省(豫)-郑州市

刘汉、赵宋政权发祥地。河即黄河,黄河以南的区域是为“河南”,汉初有“河南郡”,得名。相传远古时期,黄河中游被森林所覆盖,野象遍布,因此便有了“豫州”,“豫”字取牵象之形,据《列子》:“豫州,古九州之一。”郑国为周代诸侯国之一,国都新郑。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三川、河内、颍川、东、砀、陈、南阳郡;

  • 武帝改制后分属司隶、豫州刺史部,汉初改三川为河南郡,为近畿七郡之一;

  • 魏晋属司州,北朝时先后分属豫、雍、东秦、司等州,为南北边境;

  • 隋唐为东都,唐属河南道,盛唐属都畿道;

  • 北宋分属京畿路、京东西路、京西北路,南宋属金国汴京路(后改南京路);

  • 元属中书省,明属河南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河南省。


(鉴于中国幅员辽阔,历代政权及疆域变化无常,故以上沿革各取鼎盛时期建置。)


湖北省(鄂)-武汉市

湖即洞庭湖,洞庭湖以北的区域是为“湖北”。宋代,自洞庭湖至荆山设“荆湖北路”,民间也称湖北路,得名。西周时南方有小国“鄂”,曾为楚国国都。隋代,中央设江夏、汉阳县,其治所武昌、汉阳在民国时合并为“武汉”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南郡、衡山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荆州刺史部;

  • 魏晋南北朝属荆州,为三国魏、吴及南北朝各国之边境;

  • 唐代属江南西道;

  • 两宋属荆湖北路;

  • 元属湖广行省(后改属河南江北行省),明属湖广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湖北省。



湖南省(湘)-长沙市

湖即洞庭湖,洞庭湖以南的区域是为“湖南”。宋代,因对应洞庭湖北方的荆湖北路,朝廷始设“荆湖南路”,民间也称湖南路,得名。湘江,发源于广西,流入湖南、注入洞庭湖,《说文》载:“湘水也,出零陵阳海山北入江。”关于长沙,有古天文学说、桔子州说、万里沙祠说等,均不可考。长沙在战国时为楚国重镇,后秦始皇设“长沙郡”,其城名、城址三千年未变。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长沙、黔中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荆州刺史部,境内有长沙国;

  • 吴晋属荆州,南朝属湘州;

  • 唐代属江南西道;

  • 两宋属荆湖南路;

  • 元属湖广行省,明属湖广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湖南省。






华北地区:北京市 天津市 山西省 河北省 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市(京)

据《尔雅》:“京,大也。” 明初,朱元璋为对应南京应天府,遂改元“大都路”为“北平府”,此后朱棣改北平为北京,得名。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广阳、渔阳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幽州刺史部,为广阳国封地;

  • 魏晋属幽州,为中原、鲜卑边境,北朝属幽州;

  • 唐代属河北道,盛唐时为幽州节度使治所,安禄山在此起兵;

  • 北宋属辽南京道,为宋辽边境,南宋属金燕京路(后改属中都路);

  • 元属中书省,明属北直隶,清代至民国初年属直隶省(后改属河北省),四九年成立直辖市。



天津市(津)

明永乐二年(1404)建城,为古代中国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津”字衍生于“淮”,“淮”即淮水,泛指河流,《说文》载:“津,水渡也。” 天津则意指“天子的渡口”。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右北平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幽州刺史部;

  • 魏晋北朝属幽州;

  • 唐代属河北道;

  • 北宋属辽国南京道,为宋辽边境,南宋属金国燕京路(后改属中都路);

  • 元属中书省,明属北直隶,设天津卫,清代至民国初年属直隶省(后改属河北省),三五年成立直辖市。



山西省(晋)-太原市

李唐政权发祥地。山即太行山,太行山以西的区域是为“山西”,元代设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得名。周代,武王之孙姬燮始设“晋”国,据《史记》:“武王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唐叔子燮,是为晋侯。”顾名“太原”,即宽阔的平原,古称晋阳,秦始皇统一后设“太原郡”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太原、雁门、上党、河东四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并州刺史部;

  • 魏晋属并州,为中原、羌胡之边境,北朝先后分属并、肆、司、东雍、恒、汾各州;

  • 唐代属河东道;

  • 北宋分属宋河东路与辽西京道,雁门关为宋辽战场,金代分属河东北、南二路;

  • 元属中书省,明属山西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山西省。



河北省(冀)-石家庄市

河即黄河,黄河以北的区域是为“河北”,唐朝始设“河北道”,得名。据《说文》:“冀,北方州也。”关于石家庄有两种说法,一是因为村里“石”姓较多;二是因为村里只有十户人家,称“十家庄”,但均不可考,后来城市因京汉铁路而兴盛。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恒山、巨鹿、邯郸、代、上谷郡;

  • 汉武帝改制后分属冀州、幽州刺史部;

  • 魏晋分属冀、幽州,为中原、鲜卑之边境,北朝先后分属幽、定、冀、相、平、安、燕、瀛、殷各州;

  • 隋代滦河两岸为奚人地界,唐属河北道;

  • 北宋分属宋河北东、西二路与辽国南京、中京二道,为宋辽主战场,南宋分属金国中京、燕京(后改属中都路)、河北西、东四路;

  • 元属中书省,明属北直隶,清代至民国初年属直隶省(后改属河北省)。



内蒙古自治区(蒙)-呼和浩特市

拓跋魏、耶律辽政权发祥地。蒙古一词起源说法不一,始见于《旧唐书》:“又东经蒙兀室韦之北,落俎室韦之南。”为民族名。历史上,蒙古高原为多个游牧民族领地,至十三世纪,蒙古族领袖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自此得名。民国时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以区别此前独立的外蒙古。明万历年间,成吉思汗后裔俺答汗用青砖筑“青城”,蒙语“呼和”意指青色,“浩特”则为城市。


建置沿革:
  • 秦代为匈奴、东胡地界,始皇在边境设云中、九原郡;

  • 汉代为匈奴、乌桓、鲜卑地界,武帝改制后分属朔方、并州刺史部,为北方边境;

  • 魏晋为鲜卑、羌胡地界,北朝时与柔然、库莫奚、契丹、地豆于、高车、突厥等政权割据;

  • 隋与东突厥、奚、契丹、霫、室韦等政权割据,唐属关内道,设单于都护府,为唐、突厥(后为回鹘)战场;

  • 北宋属辽国西京、东京二道,同属西夏,南宋属金国西京、北京二路,同属大蒙古国、西夏;

  • 元分属中书、岭北行省,明代为中原、鞑靼边境,清分属漠南蒙古、黑龙江将军辖区、以及直隶、山西二省,民国分属绥远、察哈尔、热河、甘肃、宁夏、奉天、黑龙江等行政区,四七年成立自治政府。






华东地区: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台湾


上海市(沪)

顾名“上海”,即入海口之意。“沪“字同”滬”,最初为古代一种捕鱼工具,据唐陆龟蒙《渔具》:“列竹于海澨曰沪。” 及宋陆游《村舍》:“潮生鱼沪短,风起鸭船斜。”


建置沿革:
  • 古时上海尚未成陆;

  • 北宋属两浙路,南宋属两浙西路;

  • 元属江淮行省(后改属江浙行省),设松江府,明属南直隶,清代至民国属江苏省,二七年设立直辖市。



江苏省(苏)-南京市

分取江宁、苏州各一字。江宁为南京旧称,现为南京市下辖区,据南朝《舆地志》:“外江无事,于南浦置江宁。”意指长江两岸秩序安宁;隋代,文帝灭陈后见吴郡有“姑苏山”,便以“苏州”代之。因有“十朝都会”美誉,朱元璋遂改元“集庆路”为南京,建都,大明开国。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会稽郡;

  • 汉武帝改制后分属徐州、扬州刺史部;

  • 魏晋分属徐州、扬州,三国时为吴魏边境,南北朝先后分属扬、徐、南徐、兖、南兖、北兖、淮、东楚各州;

  • 唐代分属淮南道与江南东道;

  • 北宋分属两浙、江南东、淮南东三路,南宋分属两浙西、江南东、淮南东三路,同属金国山东东路;

  • 元代分属江淮行省(后改江浙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明属南直隶,清代至今属江苏省。



浙江省(浙)-杭州市

“浙江”即钱塘江,据《说文》:“浙,江水东至会稽山阴为浙江。”安史之后,唐肃宗将江南东道部分拆为“浙江东道”与“浙江西道”,得名。“杭”字同“航”,再据《广韵》:“航,船也。” 相传大禹乘船曾经过一地,当地便称“禹杭”,后变为“余杭”,今天的余杭区地处杭州西北部,为“良渚文化”的发祥地。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鄣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扬州刺史部;

  • 吴晋属扬州,南朝属东扬州;

  • 唐代属江南东道;

  • 北宋属两浙路,南宋分属两浙西、东二路;

  • 元属江淮行省(后改属江浙行省),明属浙江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浙江省。



安徽省(皖)-合肥市

朱明政权发祥地。康熙时,取安庆、徽州各一字组“安徽省”,得名。南宋,因舒州“德庆军”与广州的德庆府同名,遂改名“安庆军”,有“平安吉庆"之意,此后舒州便改为“安庆府”;另据《宋书》:“宣和三年,改歙州为徽州。”相传歙州有徽岭与徽溪。古安徽境内有皖山、周代有古皖国。顾名“合肥”,即东淝河与南淝河交汇点。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泗水、九江郡;

  • 汉武帝改制后分属扬州、徐州、豫州刺史部;

  • 魏晋分属扬、徐、豫州,三国时为吴魏边境,南北朝先后分属豫、南豫、徐、北徐、南兖、湘、霍、雎、合、西楚、谯各州;

  • 唐代属淮南道;

  • 北宋分属淮南东、西二路,南宋时分属宋淮南西路与金汴京路(后改南京路);

  • 元代分属江淮行省(后改江浙行省)与河南江北行省,明属南直隶,清代至今属安徽省。



福建省(闽)-福州市

各取福州、建州首字。唐开元时,因当地西北有福山,遂取名"福州";另东汉建安时,当地以年号命名县名,得“建安县”,唐初改为“建州”,开元时设“福建经略使”,得名。闽越先秦部落之一,据《说文》:“閩,东南越也。”


建置沿革:
  • 秦代为闽越地界,始皇设闽中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扬州刺史部;

  • 吴晋属扬州,南朝先后分属江、丰州;

  • 唐代属江南道(后改江南东道);

  • 两宋属福建路;

  • 元属福建行省(后并入江浙行省),明属福建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福建省。



江西省(赣)-南昌市

江即江南,江南西部的区域是为“江西”,初唐设“江南道”,开元时拆部分区域为“江南西道”,得名。相传赣江由章江、贡江交汇而成,“章”、“贡”二字结合后即“赣”,另有巨人一说,不可考。汉代,刘贺称帝前曾为昌邑王,被废后举家南迁到江西豫章,便称当地为“南昌”,得名。后来刘贺被封海昏侯,其墓地二零一一年被发现。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九江郡(郡治在今安徽省);

  • 汉武帝改制后属扬州刺史部;

  • 吴晋南朝均属江州;

  • 唐属江南道(后改江南西道);

  • 两宋属江南西路;

  • 元属江西行省,明属江西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江西省。



山东省(鲁)-济南市

战国时期,秦人把崤山(位于河南西部)以东的地区泛指为“山东”,南宋时,金国始设“山东西路”与“山东东路”,得名。鲁国为周代诸侯国之一,为“礼乐之邦”。古济水与黄河同流,据《说文》:“济,济水也,出常山房子赞皇山东入汦。”汉代,朝廷于济水南岸设“济南郡”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薛、临淄、琅邪、东海、济北、胶东郡;

  • 汉武帝改制后分属青州、徐州、兖州刺史部;

  • 魏晋分属青、徐、兖州,北朝先后分属青、南青、兖、南兖、济、齐、光、北徐、胶各州;

  • 唐属河南道;

  • 北宋属京东东路,南宋分属金国山东西、东二路;

  • 元属中书省,明属山东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山东省。



台湾-台北市

先传古代“台窝湾族”住在今台南安平区附近,族人与大陆交往密切,但不可考。据《明史》:“万历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鸡笼山之谋,其地名台湾,密迩福建。”始见典籍。清光绪设台北府,始领台湾行政。


建置沿革:
  • 古时为原住民自治;

  • 南宋(仅澎湖)属福建路;

  • 元代(仅澎湖)属福建行省,后并入江浙行省,明(仅澎湖)属福建布政使司,清代属福建省,后日治,四五年回归属台湾省。






华南地区:广东省 海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广东省(粤)-广州市

汉代,“广信县”横跨今日两广边境,故广信之东即为“广东”,北宋设“广南东路”,得名。“粤”同“越”,为古人对南方沿海一带部族的统称,文献称为“百越”,广东境内有“南越”。三国时,孙权将交州部分地区划为广州,亦与“广信”有关。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南海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交阯刺史部,有南越国;

  • 吴晋南朝先后分属交、广,新、高、罗、合、南合、双、成各州;

  • 唐代属岭南道;

  • 两宋属广南东路;

  • 元分属江西与湖广行省,明属广东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广东省。



海南省(琼)-海口市

“海上南方”之意,初见于《元史》:“诏以海南、琼崖、儋、万诸郡俱平。”古时即有琼山、琼海,唐代设“琼州府”,即今日海口,顾名思义。


建置沿革:
  • 汉武帝改制后属交阯刺史部,后废弃;

  • 吴晋时为原住民自治,南朝梁复置,属广州;

  • 唐代属岭南道;

  • 两宋属广南西路;

  • 元属湖广行省,明属广东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南宁市

汉代,“广信县”横跨今日两广边境,故广信之西即为“广西”,北宋设“广南西路”,得名。秦始皇南征时在岭南设桂林郡,“桂”由此而来。元代,朝廷改原邕州路为“南宁路”,寓意“南疆安宁”。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象、桂林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交阯刺史部;

  • 吴晋南朝先后分属交、广,越、黄、龙、石、南定、安、静各州;

  • 唐代属岭南道;

  • 两宋属广南西路;

  • 元属湖广行省,明属广西布政使司,清代民国属广西省,五七年成立自治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明代有莞香说,当时为香料集散港,即“香树遍港”;另传当地有溪水甘香,故称“香江”,二者均不可考。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南海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交阯刺史部;

  • 吴晋南朝属广州;

  • 唐代属岭南道;

  • 两宋属广南东路;

  • 元属江西行省,明属广东布政使司,清属广东省,后英治,九七年回归成立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有港湾之意,据《宋史》:“镇江府傍临大江,无港澳以容舟檝。”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南海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交阯刺史部;

  • 吴晋南朝属广州;

  • 唐代属岭南道;

  • 两宋属广南东路;

  • 元属江西行省,明属广东布政使司,清属广东省,后葡治,九九年回归成立特别行政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陕西省(陕)-西安市

大秦帝国发祥地。陕即陕县(今河南三门峡陕州区),陕县以西的区域是为“陕西”,据《史记》:“成王时,召王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 召公管辖陕西时,以镐京为治所,汉初改名为“长安”,意为“长治久安”,定都。明代始称“西安府”,意为“安定西北”。


建置沿革:
  • 秦始皇定都咸阳,为京畿,设汉中、上郡;

  • 武帝改制后分属司隶、豫州、朔方刺史部;

  • 三国时分属魏雍州、蜀益州,同属羌胡,为古战场,晋代分属雍州、梁州及羌胡,北朝先后分属司隶、秦、南秦、东秦、梁、北梁、洛、岐、南岐、雍、夏、凤各州,为南北边境;

  • 隋唐为西京,唐属关内道,盛唐属京畿道;

  • 北宋属永兴军路,为宋、西夏边境,南宋分属宋利州路、金京兆府路与鄜延路,为宋、金、西夏三国割据。

  • 元属陕西四川行省(后属陕西行省),明属陕西布政使司,为北方边境,清代至今属陕西省。



甘肃省(甘)-兰州市

甘州、肃州各一字,西夏曾在宣化府置“甘肃军司”,得名。甘州设于北周,相传当地有“甘泉”,至隋代,肃州又从甘州分出,据《广韵》:“肃,州名,古月氏国也。” 唐代,因城南有“皋兰山”,遂改“金城郡”为兰州。


建置沿革:
  • 秦代为乌孙、月氏地界,始皇设陇西、北地郡;

  • 武帝设河西走廊,改制后属凉州刺史部;

  • 魏晋北朝分属于雍、凉、西凉、秦、瓜、河、渭、甘各州,为中原、吐谷浑边境;

  • 唐属陇右道;

  • 北宋属宋秦凤路,同属西夏,西夏设甘肃军司,南宋分属宋利州路、金熙秦路(后改临兆路),同属西夏;

  • 元属陕西四川行省(后属甘肃行省),明属陕西布政使司,设嘉峪关,为明、鞑靼战场,清代至今属甘肃省。



青海省(青)-西宁市

境内有“青海湖”,汉代称西海,北魏始称青海,指颜色。雍正设“青海办事大臣辖区”,得名。汉代,霍去病设军事建筑“西平亭”,当地此后发展为“西平郡”,至北宋改称“西宁州”。


建置沿革:
  • 秦汉魏晋属羌族地界,汉设西平郡,属凉州刺史部;

  • 南北朝属吐谷浑地界;

  • 唐属吐蕃;

  • 北宋分属吐蕃与黄头回纥,南宋属吐蕃;

  • 元属总制院辖地(后改宣政院),明属朵甘都司(后改宣慰司),清属青海办事大臣辖区,二八年设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银川市

夏为“五胡十六国”之一,据《晋书》:“赫连勃勃僭号于统万,是为夏。”统万城在陕西内蒙交界,临近今天宁夏。南北朝设“夏州”,宋代有西夏国,元代设“宁夏府路”,得名。明代,因当地水渠交错,银光夺目,文人始用“银川”来比喻宁夏卫。


建置沿革:
  • 秦代为西北边境,筑长城;

  • 武帝改制后属凉州刺史部,为汉匈边境;

  • 魏晋属雍州、同属羌胡、鲜卑,北朝先后分属凉、西安、灵、盐、原各州;

  • 唐属关内道;

  • 北宋属秦凤路,同属西夏,南宋分属金国熙春路(后改凤翔路)、庆原路,同属西夏;

  • 元属陕西四川行省(后属陕西行省),明属陕西布政使司,为边防重地,设卫所,清属甘肃省,二九年设宁夏省,五八年成立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乌鲁木齐市

古称西域,乾隆平定准噶尔后命名新疆,有“故土新归”之意。在准噶尔蒙语中,乌鲁木齐意为“优美的牧场”,后来清廷在此设“迪化府”,取“启迪教化”之意,据《清史稿》:“赐乌鲁木齐城名曰迪化。”后又改为乌鲁木齐。


建置沿革:
  • 武帝设西域都护府,同属匈奴;

  • 魏晋时分属中原、乌孙、匈奴三方,南北朝为中原、高昌、匈奴、疏勒、龟兹、于阗、柔然、吐谷浑、突厥等政权割据;

  • 隋与西突厥同属,唐属陇右道,设安西大都护府,晚唐时分属吐蕃、回鹘;

  • 北宋时分属西州回鹘、黑汗汗国、辽三方,南宋分属西辽、大蒙古国;

  • 元与察合台汗国同属,明分属东察合台汗国与瓦刺,清属新疆将军辖区,一八八三年设省,民国属新疆省,五五年成立自治区。






东北地区: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黑)-哈尔滨市

完颜金政权发祥地。初称弱水,隋称黑水,据《隋书》:“靺鞨,在高丽之北...其六曰黑水部,在安车骨西北。”再据《辽史》:“辛卯夏四月乙酉,泛舟黑龙江。”得名,“黑龙”为当地传说。关于哈尔滨众说纷纭,皆依方言,有满、蒙、俄语说等。


建置沿革:
  • 秦汉为肃慎、夫余地界;

  • 魏晋属挹娄、夫余、寇漫汗国地界,南北朝先后分属室韦、豆莫娄、勿吉、突厥各族;

  • 隋唐属靺鞨、室韦,盛唐属河北道,有渤海国;

  • 北宋属辽东京道,南宋属金上京路;

  • 元代为成吉思汗家族封地,同属女真族,后设辽阳行省,明代设奴儿干都司,同属女真,清分属黑龙江、吉林将军辖区(盛京),民国分属黑龙江、吉林二省,有满洲国。



吉林省(吉)-长春市

清代建吉林城,在满语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今日吉林市正位于松花江畔。长春的说法有三:一是因古代有“长春州”;二是源于古肃慎语言;三是因为当地有“长春花”。


建置沿革:
  • 秦汉为肃慎、夫余、沃沮地界;

  • 魏晋属挹娄、夫余、高句丽地界,南北朝先后分属高句丽、勿吉、契丹、突厥各族;

  • 隋代分属于靺鞨、室韦,契丹、高句丽,唐代属河北道,同属靺鞨,有渤海国;

  • 北宋属辽东京道,南宋分属金上京、北京二路;

  • 元代为成吉思汗家族封地,同属女真,后设辽阳行省,明代设奴儿干都司,同属女真、鞑靼,清代分属漠南蒙古与吉林将军辖区(盛京),民国分属吉林、奉天二省,有满洲国。



辽宁省(辽)-沈阳市

爱新觉罗清政权发祥地。古有契丹族生活在“辽水”两岸,五代时建立契丹国,亦称大辽,辽水即今天辽河,宁意为“安宁”。辽代设沈洲,再据“山北为阴,水北为阳”,因城市位于沈水之北,元代遂改为“沈阳路”,得名。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辽西、辽东郡,同属夫余、高句丽等外族;

  • 汉武帝改制后属幽州刺史部,同属夫余、乌桓、鲜卑;

  • 魏晋先后分属中原幽、平二州、同属夫余、高句丽、鲜卑,北朝先后分属营、平二州、同属契丹、高句丽;

  • 唐属河北道;

  • 北宋分属辽东京、中京二道,南宋分属金东京、中京(后并北京路)二路;

  • 元代分属中书、辽阳行省,明属山东布政使司,同属鞑靼、女真,清分属直隶与奉天将军辖区(盛京),民国分属奉天省与热河特别区,有满洲国。






西南地区: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重庆市(渝)

宋光宗年轻时为恭王,治恭州,继帝位后以“双重喜庆”改恭州为“重庆府”,得名。而在恭州之前,当地因“渝水”称为渝州,古渝水为今日嘉陵江支流,重庆坐城在此。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巴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益州刺史部;

  • 三国时分属吴荆州与蜀益州,晋分属益、梁州,南北朝先后分属益、荆、梁、秦、郢、泸、渠、巴、并各州;

  • 唐代分属剑南道与山南西道;

  • 北宋分属利州、梓州、夔州三路,南宋分属利州东、潼川府、夔州三路;

  • 元属陕西四川行省(后改属四川行省),明属四川布政使司,清代民国属四川省,三九年成立直辖市。



四川省(川)-成都市

北宋,今四川(及重庆)地区分为成都府、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合称“川峡四路”或“四川路”,设四川制置使,得名。先秦时为人地界,羌语“成”意为高原,战国时设“成都县”,得名。


建置沿革:
  • 秦始皇设蜀郡;

  • 汉武帝改制后属益州刺史部,同属羌族;

  • 蜀晋先后分属益、梁州,南北朝先后分属益、秦、梁、南梁、潼、巴、泸、戎、渠各州,同属党项、吐谷浑;

  • 唐代分属剑南道与山南西道,同属吐蕃;

  • 北宋分属成都府、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同属吐蕃、大理,南宋分属成都府、潼川府、利州、夔州四路,同属吐蕃、大理;

  • 元属陕西四川行省(后改属四川行省),明属四川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四川省。



贵州省(贵)-贵阳市

北宋,彝族首领“普贵”曾割据矩州,后进京归顺,赵匡胤敕书曰:"惟尔贵州,元在要服。"又设贵州防御使,得名。明代,据“山北为阴,水北为阳”,因“贵州司”位于贵山之南,遂改为“贵阳府”,得名。


建置沿革:
  • 秦代有夜郎国;

  • 汉武帝改制后属益州刺史部;

  • 三国时分属吴荆州与蜀益州,晋属益州,南北朝先后分属益、宁州;

  • 隋代与东爨、昆明各族同属,唐属黔中道;

  • 两宋时分属夔州、荆湖北、广南西三路;

  • 元代分属于四川、湖广行省,设宣慰司,明属贵州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贵州省。



云南省(云)-昆明市

汉代,相传当地城北出现“五彩云霞”,故有“云南”之说,武帝设“云南县”,得名。“昆明”原为居住在今日云南、四川境内的一个古民族,唐代设“昆州”,得名。


建置沿革:
  • 秦代为昆明、滇族地界;

  • 汉武帝改制后属益州刺史部,同属哀牢国;

  • 三国时为蜀地,设庲降都督,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有濮族;

  • 隋代为外族自治,唐属剑南道,又先后分属吐蕃、南诏、以及蛮、僚、濮等外族;

  • 两宋属大理国;

  • 元属云南行省,明属云南布政使司,清代至今属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藏)-拉萨市

名称由来与藏语发音有关,英文“Tibet”发音类似“吐蕃”,中文“西藏”与藏、蒙、满、汉语的转换有关,大概是从“吐蕃”到“图白忒”、“土伯特”,再到“乌思藏”、“卫藏”,康熙始称西藏,得名。拉萨起初称“惹萨”,意指“山羊和土地,后来因佛殿兴起就改为“拉萨”,藏语指“圣地”,也曾用“逻娑”、“逻些”、“喇萨”等名,发音类似。


建置沿革:
  • 唐代以前为羌族地界,先后分布有宝髻、孙波、象雄、女国等族国;

  • 唐宋属吐蕃;

  • 元属总制院辖地(后改宣政院),设宣慰司,明属乌斯藏都司(后改宣慰司),清属西藏办事大臣辖区,民国设川边特别区(后改西康省),六五年成立自治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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