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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买房遭遇捆绑销售,业主该怎么维权?

 中恒信律所 2022-12-06 发布于北京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业主被强制要求购买车位和储藏室的现象,近些年来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也有打着送车位、送地下室的名义,变相涨房价的,其实买车位和地下室的钱,早就包含到购房款里了。更令购房业主气愤的是,买就买了,相应的车位和地下室确是没有产权的。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讲讲,类似的捆绑销售的情况,业主应该如何进行维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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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买房遭遇捆绑销售,业主该怎么维权?

201610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对房地产开发商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其中第7种就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开发商存在名义上赠送车位,实际上却是通过这种方式迫使业主购买车位,迫使业主接受包含车位费用的购房款,实际上属于捆绑销售,是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从另一方面讲,如果停车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进行销售的。即使是赠送,也可能存在隐患,甚至这些停车位可能属于开发商无权处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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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买房遭遇捆绑销售,业主该怎么维权?

如果业主想要维权,要做到下面关键三点:

首先,取证要先行,一定要做好取证。很多人在维权过程中,简单的认为自己是有理的一方,但是,在法治社会,维权最重要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仅凭言语,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时的录音、微信沟通记录等,都是要注意收集汇总的证据。甚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新的沟通来固定之前的沟通情况。

之后,业主可以拿着证据向相关主管部门提起相关的违法查处,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最后,如果相关部门不依法处理,业主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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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买房遭遇捆绑销售,业主该怎么维权?

在此,中恒信律师也提醒大家:遇到商品房纠纷,我们不能把目光只盯在看得见的问题上,要用全盘的视角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注意挖掘是否还存在看不见的问题。作为购房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对这个项目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进一步落实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点。如果挖掘到新的违法违规点,还可以视情况提起新的违法查处及相关查处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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