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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江苏苏州,一对老夫老妻骑着三轮电动车,来男子的菜地里偷菜

 上善若水和菩提 2022-12-07 发布于江苏
来男子的菜地里偷菜,男子见状阻止,万万没想到,老人非但不怕,反而语气很豪横的说道,报警就报警,我70多拘不了,男子愤怒的表示,你们不能仗着岁数大,就偷我的菜。
 
随后,男子见对方没有一点悔意,便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查看了老人偷的菜,确认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老人的年龄已经75岁,无法行政拘留,不得已之下联系到了老人的儿子,老人儿子到来后,向男子赔礼道歉,并进行、 适当的经济赔偿,也取得了男子的谅解。
 
而男子则表示,自己的菜经常被偷,之前也一直没有想过要报警,今天实在是被老人家语气冲到了,脑子没有想开,一气之下就报警了。

@以案普法
 
虽然说老人生活不容易,但也不能如此的肆意妄为,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子也是大度的人,开始并没有想要追究老人的责任,可没想到老人语气豪横,像偷别人东西还理所当然,男子一气之下才报警求助。
 
1、老人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关于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的行为。本案中,两位老人骑着三轮车来男子的菜地里偷菜,其本质上就是一种盗窃行为。
 
对于盗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盗窃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的标准,而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江苏省地区是2000元为界,也就是说,2000元以下的,属于违法行为,2000元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
 
具体到本案中,根据民警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老人此次偷菜的价值显然没有2000元,故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为何对老人无法拘留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本案中,由于老人的年龄高达75周岁,所以纵使违法,也是不予拘留的,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里的不予拘留,并不是直接不予处罚,而是在处罚之后,不执行罢了,但罚款老人还是应当缴纳。
 
3、哪种情况下老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构成盗窃罪,除了数额较大一个门槛外,类似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是没有数额要求的。

而关于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三次盗窃。就本案而言,男子声称老人偷菜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所以如果达到两年三次标准的话,就已经构成盗窃罪了。
 
当然,按照《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缓刑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年满75周岁,应当判处缓刑,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刑事犯罪纵使是缓刑,也会留下犯罪前科。
 
最后,老人年龄大了,可以理解,但一定不能仗着年龄的优势肆意妄为,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子女的不负责。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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