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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8月31日) - 副本
2022-12-08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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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管理,是指规范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名词解释。除非在制度中做了具体说明,以下名词表示:

(一)公司:是指XXX。

(二)各所属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和分公司。

(三)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XXX或设备专职岗位从事设备(机械、电气)工作的人员。

(四)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具体见《特种设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114号公告)。

(五)安全附件:是指装设在特种设备上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操作起保护、提示、控制、限制作用的装置。

(六)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30L,且额定蒸汽压力≥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七)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的气瓶。

(八)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九)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3t(或额定起重力矩≥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层数≥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等。

(十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等管理环节的各部门单位和各所属公司。

第五条 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部门规章。

(三)职责利相匹配。

(四)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XXX为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制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各所属公司制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和检修规程以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督导各所属公司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帐和有关安全技术相关管理档案,这些技术档案包含(且不限于此范围):产品铭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制造厂当地的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竣工图样、主要受压元件计算书、安全阀(爆破片)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及安装方案、安装告知书、安装(验收)技术资料、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及证书、竣工图、安装验收单等;

(三)督导各所属公司对特种设备的运行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提出考评意见;

(四)参与各所属公司特种设备的选型、改造、安装和验收的论证和评审。

第七条 各所属公司是特种设备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掌握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并加以贯彻执行;

(二)负责制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检修和岗位安全责任制,遵守、贯彻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和指令,将特种设备纳入危险源(点)进行管理;

(三)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和有关技术档案,按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准确的编报特种设备的使用报表和资料;

(四)负责收集特种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对其设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五)认真管好、用好、维护保养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按它们的检验期进行申报并组织完成检验(校验)工作,妥善解决特种设备运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工作;

(六)向XXX提出特种设备的改造、安装、移装、修理、停用、报废申请,同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记录形成台账备案;

(七)根据生产使用情况、提出涉及特种设备的更新改造,组织安装、修理、试车和验收;

(八)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安全技术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复证,保证持证上岗;

(九)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检查,接受考核意见。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 在改造、新增或工程建设中涉及特种设备的项目,由项目改造实施部门、各所属公司或相关部门负责收集相应的制造和安装技术资料,形成档案。注:这些技术资料包含“第六条、(二)款”的内容。

第九条 在册在用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由各所属公司按照所在地政府要求,组织报送定期校验和检定,并做好校验、检定记录形成台账备案。

第十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检验不合格的,各所属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XXX)提出报废说明,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装后投用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由各所属公司组织、承建安装单位、监理和相关部门参与,特种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检查与考核

(一)公司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安全检查同步进行),不定期组织抽查和专项检查。

(二)经检查或发现各所属公司管理不到位的,由XXX按规定提出对责任主体的考核意见,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加倍考核。

(三)鉴于制度前期尚缺应用实施的时限,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有待于今后具备条件再出台。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XXX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管理记录模板参见附样。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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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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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恭小民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