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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方剂”上新!这两种药获批调剂使用

 河州医学生活馆 2022-12-08 发布于甘肃
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调剂使用“甘肃方剂”院内制剂的通知》,批准由甘肃省中医院申报的“岐黄避瘟颗粒”(甘药制备字Z20220418000)和“宣肺化浊丸”(甘药制备字Z20220425005)两个“甘肃方剂”在全省调剂使用。
通知指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我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中医药专家拟定,经省药监局备案,省中医院已将“甘肃方剂”中的“岐黄避瘟颗粒”“宣肺化浊丸”开发为院内制剂。据介绍,“岐黄避瘟颗粒”具有益气固表、润燥解毒之功效,适用于体虚易感人群;“宣肺化浊丸”具有宣肺透邪、清热化浊之功效,用于湿热疫毒侵袭犯肺者,表现为咽痒、咽干、口苦、纳呆、发热、干咳少痰、胸闷、大便不爽等。
关于在全省调剂使用“甘肃方剂”

院内制剂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  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我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中医药专家拟定了《甘肃省新冠肺炎防治系列方》(以下  简称“甘肃方剂”),经省药监局备案,省中医院已将“甘肃方剂” 中的部分处方开发为院内制剂,制剂名分别为岐黄避瘟颗粒(备案号为:甘药制备字Z20220418000)、宣肺化浊丸(备案号为:  甘药制备字Z20220425005)。现就做好有关院内制剂全省调剂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剂使用的重要性

当前,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地各单位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在前期中医药参与防治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思想和辨证论治优势,推行“关口前移、截断扭转、防治在早期、治愈在初期”的中医药防治思路,织密中医药防控屏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积极对接调剂使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与甘肃省中医院联系,调剂使用有关院内制剂,满足医务人员、工作人员、门诊及住院患者、隔离点工作人员、管控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后勤保障等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需求。调剂使用中的价格、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及其他相关问题,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原省食药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院内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和调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5]3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质量管理和疗效统计

省中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  行)》(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  机构制剂注册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证提供安全可靠、  质量稳定、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院内中药制剂。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院内制剂生产、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用药安全问题。各级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注重使用效果统计汇总和分析  评价,为今后更进一步调整完善“甘肃方剂”提供临床依据。

在调剂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系。

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一处 陈爱国

联系电话:(0931)4818195

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处 尚创国

联系电话:(0931)7617187

来源:新甘肃 中国甘肃网
编辑:陈世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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