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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其二十七:有子随养婚书式(李仁贵珍藏版)

 统易堂李仁贵藏 2022-12-10 发布于广东

立主婚书人家翁~~,家兄~~。缘~~娶得~~氏为配,年~~岁月日时建生。不幸侄(男)~~身故,氏守三年,见年清家穷难以孀守,迫志改嫁。今凭媒许与~~姓为婚,言定奉回榔醴钱~~拾千文。即日~亲手主婚,领足醴钱,并无债折抵兑。氏系净身出门,并无夹带家资,亦无孕在身。氏有~子随归养育,~年交还其子。倘有不测,各安天命。氏或欠过人家钱谷典当人家什物,俱要主婚人将身价理直,与氏无干。此系愿嫁愿娶,两无所逼。氏归~门永为~家媳妇配合,百年偕老,五世其昌。口恐无凭,立婚书存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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