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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园(含东城区帽儿胡同十一号四合院)

 新用户8926AVU2 2022-12-10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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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园(含东城区帽儿胡同十一号四合院)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帽儿胡同七号九号十一号十三号,清代京城的私家花园,全部建筑分为东、中、西三部分,是一座集建筑和园林为一体的建筑群,其中7号9号便是旧京颇具盛名的私家园林“可园”,11号为清末大学士文煜宅第的主要院落一部分,该园始建于清朝末年(清咸丰十一年),可园是清末大学士文煜的宅第花园,文煜(1820—1884年)为清满洲正蓝旗人,费莫氏,字星岩,历任刑部侍郎、山东巡抚、直隶总督等要职,后来一度被免职,宅园共有五座院落,其中7号占两座,破坏最为严重,9号即著名的可园,11号和13号为狭长的大型四合院,彼此相连,共同构成了这座宏敞的显宦豪宅,此院根据可园中文煜的侄子志和所撰的园记石碑可知,园记中称,营建这座园林,“但可供游钓,备栖迟,足矣。命之曰'可’,亦窃比卫大夫'苟合苟完’之意云尔。”并称此园“拓地十方,筑室百堵,疏泉成沼,垒石为山,凡一花一木之栽培,一亭一榭之位置,皆着意经营,非复寻常。”,可园落成于清咸丰十一年,也就是文煜任直隶总督时所建,清同治三年被重新起用,清光绪十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同年病故,死后赐太子少保,可园仿拙政园和狮子林,因园虽小,但极可人意,故名“可园”,可园的园宅是规整的并列关系,园东宅西,花园由7号东西院和9号院组成,占地面积不足4亩,西部主体部分南北长97米,东西宽26米,全园子分为前后两院,前院疏郎中心为沼池,后院幽曲中心为假山,建筑精巧,错落有致,并通过东部的长廊贯通,前后院各有一座正厅或正房位于正中位置,面南背北,并在西厢的位置上各有一座小厅,与东部的长廊相均衡,可园的入口在9号院的东南角,进入东南角的大门之后,即垒有假山,起屏障作用,山上建有一座小巧玲珑的六角亭,尽头向西北折有一山洞,上横一石,刻“通幽”二字,向西穿洞而过,过山洞豁然开朗,满园花草簇拥着两条卵石甬路,分别通向北房及东廊敞轩,绕过西厅之前,可行至水池的小石桥上,过小石拱桥右行可至另一假山,山顶有六角攒尖小凉亭,东边假山上有敞轩,假山北侧有一汪小池,水池面积虽小,但形状曲折,面小而颈曲,并引出两派支流,一脉从石桥下穿过至西面院墙止,另一脉一直穿过南面的假山至六角亭下,前院正厅为大式硬山合瓦顶的正房五间,左右各带耳房三间,正厅东侧以游廊贯穿,东厢房位置有一座方亭,穿廊北上至后院,可见一座八角形半亭,园中玲珑透石、日晷、剑石等小品点缀于松槐浓荫之间,与山石相依,聊有山泉之意,前院正厅为一座五开间硬山建筑,体量较大,并带耳房和游廊,从正厅东侧穿廊而过,再沿一条绿竹夹道的斜径行至院中,院中山石蜿蜒,半开半闭,与松竹相间,颇为精巧,后院正房是五开间硬山带耳房、游廊,前出三开间歇山抱厦,在东部假山上建有一座三开间歇山顶轩馆,为全园最高处,这是园中的最高点,在此可俯瞰全园,园中有假山水榭等景色尽收眼底,此轩建筑最为精巧,直接临山对石,前有一株大槐树,坐凳为美人靠,较为别致,轩下以山石砌成浅壑,有雨为池,无雨为壑,为北方宅园的独特处理手法,可园建筑均用灰色筒瓦,墙面以清水砖墙为主,未刷白粉,较为质朴,厅榭等均为红柱,长廊为绿柱,梁枋上作苏式彩画,但并未满铺,仅在箍头、枋心包袱位置加以装饰,值得一提的是建筑檐下的吊挂楣子均为木雕,细致繁复,各不相同,主题有松、竹、梅、荷花、葫芦等,比寻常的步步锦图案显得精美清雅,全园存在着明显的中轴线和正厢观念,布局疏朗有致,建筑精巧大方,山石玲珑,水池曲折,且有多株珍贵的松、槐、桑等古树,整体至今保存尚好,是晚清北京私家园林的富有代表性的作品,可园东南侧的游廊可折而向东,通向7号院假山上的一座三开间歇山敞轩,现在敞轩尚存,假山则仅剩土堆,山石均失,根据现状和建筑尺度分析,7号西院当有前后两进院落,以园林景色为主,而东院则应为四进院落的四合院,东院现已面目全非,仅剩下一座三开间的正房和后罩房,其余空间充斥着文化大革命后搭建的简易房,西院的情况要好一些,除了假山上的敞轩外,大门和四间倒座房以及后面的五间北房还基本完好;廊子及假山可与可园的假山、游廊相接,西院假山之北原为一座两卷前后共十间的歇山式大厅,后被冯家拆除,另建了一座两层洋楼,使得园景大为减色,现在洋楼尚存,虽经改造,仍带有一定的中华民国风格,可园是小型私家园林的典范,它的造园选址、布局、建筑、山水、花木设置都有典型的北方私家园林的特点,文煜(1820—1884年),字星岩,费莫氏,满洲正蓝旗人,由官学生授太常寺库使,历任刑部侍郎、直隶霸昌道、四川按察使、江宁布政使、江苏布政使、直隶布政使、山东巡抚、直隶总督等要职,后一度被免职,不久复起用,历任福州将军、邢部尚书、总管内务府大臣,拜武英殿大学士,不久即病故,追封太子少保,谥号“文达”,建成后曾数易园主,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后,文煜的后人将此宅售予到北京赴任的代理大总统冯国璋,冯家对此宅进行修葺一新,重新油饰,安装了电灯及自来水,日伪时期,冯家又将此宅售予北平伪军司令张岚峰,1949年后,此宅被分隔, 花园与住宅不再相通,建国后11号院曾作为朝鲜驻华使馆的一部分,可园西侧的11号院原为清末大学士文煜[文煜(生于一八二零卒于一八八四),费莫氏,字星岩,满洲正蓝旗人,曾任刑部尚书、总管内大臣等职,拜武英殿大学士]住宅原宅第的主要居住部分,坐北朝南,此宅建于清咸丰十一年,房宇高大,庭院宽敞,布局严谨,具有鲜明的晚清建筑风格,建筑保留完整,共有五进院落的大型四合,11号住宅为一座典型的四合院,共有五进院落,大门对面胡同之南原有大照壁,今已不存,大门经过重新整修,装饰一新,门前有上马石,第一进院落扁长,入门内正对一座砖砌影壁,南有倒座房七间;北面为垂花门,门前一对石狮,可惜头部残缺;垂花门为一殿一卷式,雕饰精美,至今仍保持原样,从垂花门进第二进院落,院落接近正方,有三间正房带耳房及东西厢房,东西耳房之侧通第三进院落,东侧墙上另开屏门通东部的可园,三进院也有三间正房带耳房及东西厢房,并环以游廊,第四进院落的正厢房与二、三进类似,但院落尺度较大,并在三进院的正房北面接建一卷南房,原有的游廊已残毁大半,第五进院落有后照房九间,从原有规模和保存现状看,文煜旧宅堪称北京地区现仅存官僚宅第建筑中最具代表性的实例,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13号院也是五进院落的大四合院,布局与11号院相似,大门已毁,两侧尚仅存五间倒座房,垂花门及两侧游廊也已被拆,在原址上另建了一座简陋的锅炉房,第一进院落有三间正房带耳房及东西厢房,第三进院落有五间正房带耳房及东西厢房,但东厢房除前廊外,进深不足一米,实际上是一座外檐齐备的假屋,其正中四扇屏门开启可通11号院,第四进院落较大,并向西扩展,两边并不严守对称,北为正房三间,左右西带二间耳房,东连顺山房三间;西厢位置现仅存一榭,前出一卷单间悬山抱厦,与东厢房相对;整个院落的游廊基本保存完好,并有一株枣树和三株桧柏,均为百年以上的古树,此院原来是后花园,池山竹树俱全,西厢房实为池上居,其中古树尤为珍贵,山石上还建有一座小亭,北廊偏西为井院,尚仅存两间小房,第五进院落有后罩房十余间,文煜宅园的五座院落基本各成系统,分别拥有南北中轴线,布局严谨但并不刻板,局部也有灵活处理,形成了丰富的空间序列,同时整座宅园建筑与园林水石相间,表现了北京城四合院庄重大方而又正中求变的建筑特色,可园是北京城保存较好的宅园之一,也是中国北方私家宅园中保存较好的实例,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现为北京市第三批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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