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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能“得四法、祛四病“方为“得笔”

 llljjgg 2022-12-11 发布于北京
可字能“得四法、祛四病“方为“得笔”。字有四法”指书法字体“骨、脉、格、调”四方面法则、法度。明代赵宦光《寒山帚谈》云:“字有四法:曰骨、曰脉、曰格、曰调。
方圆肥瘦,我自能主,谓之骨;
缓急从意,流转不穷,谓之“脉”;
取法乎上,不蹈时俗,谓之“格”;
情游物外,不囿法中,谓之“调。
字有四病:曰拘、曰稚、曰俗、曰野。
为法所系,谓之拘
为笔所使。谓之稚
为墨所使,谓之俗;
字得四法字得四法字 为手所使,谓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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