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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男子假离婚,房产给了妻儿,多年后儿子却不让他踏入家门

 红蓝白郁金香 2022-12-12 发布于广东

陈德林,上海市奉贤区陈家村人,上世纪80年代与张女士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刚结婚时,夫妻俩同心同德,勤俭持家,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也温馨和睦。

不过,陈家的经济条件不太好,陈德林当时靠种地为生,这让他在妻子娘家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在丈母娘眼里,除了勤快,他就没什么其他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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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自己,也为了让妻儿过上更好的日子,陈德林开始了创业生涯,但折腾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一开始,他和别人合伙养蟹,一年亏了好几万;接着又去开鱼塘,干了不到一年也没干下去。

夫妻二人在打了一段时间的零工后,开了一家猪肉档卖肉,逐渐稳定下来。

经过多年努力,他们终于在90年代末盖起来两层楼房,还花4000多块钱买了一部摩托车,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

日子越过越好,不甘寂寞的陈德林在2005年又另起炉灶,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清洗剂厂。

当年6月传来喜讯,他位于陈家村的老房子将要拆迁,不但能住上商品房,还有一大笔拆迁补偿款。

真是好事一桩接着一桩啊!

然而乐极生悲,很快陈德林就遇到了大麻烦,有人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0多万。

陈德林得知消息后十分纳闷,最近没得罪人啊?

当他把起诉书完完整整地看完后,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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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2002年,陈德林贴了一些钱,把他的旧摩托车换购了一辆全新的。

当时车行的人告诉他,旧行驶证不能再使用了。

于是,陈德林就用哥哥的名义办理了新的行驶证和车牌,老行驶证被车行拿走了。

2006年5月11日,吴某驾驶这辆旧摩托车在奉贤区大叶公路行驶过程中,不慎摔倒,车辆受损。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黄某左眼致盲5级、颌骨骨折,掉了8颗牙齿,被鉴定为8级伤残。

见到自己闯祸了,吴某干脆连车都不要跑路了。

黄某找不到他,就根据行驶证上的名字找到了陈德林。

陈德林觉得很委屈,明明不是自己驾车,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他觉得当初受到了车行老板的忽悠而留下了行驶证,结果车行又把旧摩托车连同行驶证一起卖给搭客仔了。

陈德林想去找车行理论,然而时过境迁,车行的主人已经换过三次,原来的老板早已不知去向了。

虽然事实上的肇事者并非陈德林,但行驶证上却是他的名字。由于他不能举证说明他和那旧辆摩托车不存在事实上的产权关系,因此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犯错的不是自己,却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被告,还要承担巨额赔偿责任,陈德林当然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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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刚刚分到了两套位于金水苑小区的拆迁房,一套103平米,一套98平米,当时市值50多万。

儿子20岁了,将来要结婚成家还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规避的这起车祸给他的家庭带来财产上的损失,陈德林耍了一个小聪明,想和妻子假离婚,然后净身出户。

这样一来,他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妻子张女士一开始并不同意,怕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在老公的一再劝说下才勉强答应。

就这样,两人在办理了离婚手续,陈德林把两套房子登记在妻子和儿子的名下,家里的存款也全部转到了妻子的账户里。

在那起官司中,行驶证上的陈德林毕竟不是实际肇事者,最终只被判决赔偿2万元。

不过就这两万块钱,也因为无财产可执行而一直没有支付。

陈德林心想,再过一段时间,避过这个风头,他就能和妻子复婚了。

但事态的发展出人人意料!

陈德林在一次吃饭的时候,认识了餐厅里小他20多岁的女服务员,有了新欢。

这件事情让他前妻的关系十分紧张,更让张女师和儿子不无法接受的是,陈德林在2009年7月竟然悄无声息地人间蒸发了。

那么,陈德林到底去了哪里了呢?

由于经营不善,陈德林的清洗剂厂倒闭了,他就把剩余的设备能卖的都卖了,凑了一笔钱去重庆养猪了。

陈德林离开上海整整4年,从来没给家里打过一次电话,前妻和儿子也联系不上他。

为什么不联系呢?

他说,有一次在喂猪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掉进桶里面了。电话坏了,打不开,陈德林认识的所有人的联系方式都在里面。

这个说法可信吗?

难道记不住家里的电话?就算记住不电话号码,写封信报平安总可以的吧?

那段时间猪肉价格猛涨,养猪确实能挣不少钱,但陈德林的运气一向就不怎么好。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的猪场发生了猪瘟,猪全部死光了。陈德林不但赔光了本钱,还欠了一大笔饲料钱。

他只好留在重庆打工,几年后才还清了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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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几十年,最后却是两手空空,年过5旬的陈德林早已磨平了身上的锐气,想家了。

2014年,他带着一身的疲惫回到了上海找前妻和儿子,却吃了闭门羹,不让他进门。

在母子俩看来,当初既然离婚,你还多年杳无音信,现在就不要再打扰我们了。

陈德林觉得很不公平,当初为了保全财产而假离婚,房产都给了妻儿,现在连进家门都进不了?

为此,他去找律师咨询,看能否要回曾经属于自己的房产。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个说法,办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何况陈德林当初是自愿放弃了产权,时间也过去了10年了,想再要回房子是不可能的了。

律师提了一个可行的建议,主张居住权。因为他和儿子毕竟还有血缘关系,父亲住进儿子家,还是可以商量的。

这个要求也遭到了张女士和儿子的强烈反对。因为在他们心里,陈德林早已不是一家人了。

郁闷的陈德林经常喝酒,喝醉了就上门拿榔头把儿子家的门锁撬了,这让父子俩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

发生多次冲突后,房屋所在地陈家村的村委会,对他们三人进行了不下十次的调解。

张女士和儿子妥协了,愿意出钱让陈德林在外面租房子住。但陈德林却认为现在这两套房子市值都过百万了,对方现在每月只拿几百块来应付他,心里很不平衡。

他提出了另外一个方案:如果要给钱,那么儿子要一次性支付他到85岁的所有房租。

陈德林当时53岁,每个月700块钱,一次性付到85岁,一共32年就是26.88万元。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的儿子每月工资才两三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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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迟迟谈不拢,陈德林一纸诉状把儿子告到了奉贤法院,要求住进儿子名下的房子内。

庭审中,双方各执己见,气氛十分紧张。

张女士不认同当初假离婚的说法,她说:如果是假离婚,为什么是我一个人拉扯孩子长大?为什么你一个人带着新欢背井离乡?

那么,陈德林的诉求到底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根据《物权法》规定,产权房屋所有人享有物权的一切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受益等,陈德林的儿子作为业主当然有权拒绝别人住进来。

但陈德林毕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张女士表示愿意给他一些经济补偿。此外,在陈德林老了退休后,儿子也会尽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

经过调解,被告以年付的方式支付给原告每月600元的居住费用,每年一次性给7200元。

陈德林当电焊工的月收入约3000元,加上这600元,日子过得不算差。

作为一名本地人,还要独自租房住,这让他时常感到孤独。

如果当初他积极应诉,不想歪点子逃避债务,也不至于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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