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时间线 2022.04.21,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 2022.9.26,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2022.11.3,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2022.11.4,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11.25,人社部网站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启动实施的信息。 共有36个城市(地区)入选。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四个直辖市均入选,福建省是全省纳入,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均有两个城市(地区)入选,其余省(自治区)多以省会城市入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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