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声部音乐中,各声部纵的关系形成和弦,因此在多声部音乐中,起稳定作用的就不仅是某一个音,而是整个的和弦。在多声部音乐中,通常以主音上的大小三和弦为稳定和弦(有时也有例外的情况)。其他一切和弦都和主音和弦(稳定的)形成对比作为不稳定和弦。 作为音乐表现中的主要基础的调式,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各个不同的民族中,是按照不同的方式逐步发展形成的。认为一切音乐作品都是大调式或小调式,这是错误的。特别是在民间音乐中,调式的种类是十分多样的,构成调式的音的数目也是大不相同的。下面列举几个这方面的曲例。 一支旋律或是一首乐曲,它总是以一定的调式为基础的。调式是音乐中各音的音高关系的组织基础,是音乐表现的重要手段之一。破坏了音的调式组织性,音乐将变得紊乱不堪,毫无愈义。 调式的表现力是极丰富的。每种不同的调式都具有它自己的表现特质。在音乐创作中采用了多种多样的调式,无疑为调式的表现能力开拓了广阔的天地。否定音乐的调式基础,是现代形式主义无调性音乐的特征,是我们所反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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