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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三百问》:212. “直而不肆”的“肆”是放肆吗?

 舞酒绿林 2022-12-17 发布于广西

(第五十八章)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这是圣人的四个特点。如何理解这四个特点?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圣人行方正者,欲以率下,不以割截人也。'廉而不害’,圣人廉清,欲以化民,不以伤害人也。今则不然,正己以害人也。'直而不肆’,肆,申也。圣人虽直,曲己从人,不自申之也。'光而不曜’,圣人虽有独知之明,常如暗昧,不以曜乱人也。”注解有矛盾,没有说清楚四个特点。

王弼注:“以方导物,舍去其邪,不以方割物,所谓'大方无隅’。廉,清廉也。刿,伤也。以清廉清民,令去其邪,令去其污,不以清廉刿伤于物也。以直导物,令去其僻,而不以直激沸于物也,所谓'大直若屈’也。以光鉴其所以迷,不以光照求其隐匿也。所谓'明道若昧’也。此皆崇本以息末,不攻而使复之也。”他又扯到前面章节去了,而不是说圣人的特点。看现代名人学者的解释:

余秋雨翻译:“因而要看圣人举止——方正而不割人,锐利而不伤人,正直而不压人,光亮而不耀人。”并解释:“这一章除了有关祸福的名句外,最后的四个'不’也值得记忆。固然,'方’、'廉’、'直’、'光’都很有架势,但摆出了架势却特别需要顾及他人,尽量要做到不割人、不伤人、不压人、不耀人。”(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175页。)他说圣人的四个特点就是“不割人、不伤人、不压人、不耀人”。

南怀瑾解释说,做人要方正,但不要因为方正而割舍其他一切;为人要清廉,可是不要廉得像刀割一样,连肉也削掉了。做人要直爽,讲直话当然很对,但如果太直了,就会放肆。人要有知名度,有才华,要放光,但是不要放得太光亮了,太光亮就会刺到别人的眼睛,这光就变成灰暗了。(南怀瑾:《老子他说》续集 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226页。)他说的是正人君子而不是圣人的特点了。

陈鼓应今译:“因而有道的人方正而不割人,锐利而不伤人,直率而不放肆,光亮而不刺目。”(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86页。)翻译与原文也差不多。

以上名人学者都善于从字面上理解,并解释得头头是道,但读者仍然读不懂。“方正”为什么“不割人”?“直率”与“放肆”有关系吗?所以,他们的翻译是不准确的。

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都是以物喻人,从字面意思引申出做人做事的哲理。但必须先解释清楚字面意思,而不是随意引申。“方而不割,廉而不刿”意思相近,说的是保持完整;“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是一组,说的是不要过分。

“方而不割”,是圣人的第一个特点。“方而不割”的“方”是方正、端正;“割”是割舍、 缺失。意思是:圣人若方,始终保持方正、端庄,不缺失。也就是说,方就是方,不会缺角少边,变得不伦不类。

“廉而不刿”,是圣人的第二个特点。“廉而不刿”的“廉”是边线,不是清廉的廉。廉,形声字,本义是厅堂的侧边。“刿”也是形声字,本义是是刺伤、划伤。但在这里同“割”,是割开、切口的意思。这一句的意思是:圣人像边,始终保证边线完整,不割断、不缺口。也就是说,边就是边,不会断断续续,残缺不齐。

“直而不,是圣人的第三个特点。“直而不肆”的“直”是正直,不歪、不斜、不弯。“肆”可不是放肆,而长短、长度的长。“肆”作形容词有长度之意。肆,形声字,从长,聿(yù)声,本义是摆设、陈列。镸,古同“長”,用作偏旁。“直而不肆”的字面意思是:虽直但不太长。若是一直到底,是不可能的。

“光而不耀”,是圣人的第四个特点。“光而不耀”翻译基本一致。“光”是光亮,“耀”是耀眼。光明而不刺眼。

老子在这里又推出道者的正面形象。当然圣人多是道者。如何理解圣人这四个特点呢?那就是以物喻人。做人如“方”,如“廉”,那就要为人正派,人品端正,不因圆滑而放弃(不割、不刿),始终坚持原则。其次,做事如“直”,如“光”,但不能太过,适可而止。为人处事太刚、太强、太精明,就如“其政察察”,伤害他人。这就是圣人的优秀品质。  

   本章的哲理,是说祸福与阴阳、有无、空色、矛盾一样,都是相互依存又互相转换的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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