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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峰通考》论制煞太过要财星资扶

 大道至简64382 2022-12-17 发布于江苏

乾:乙酉丁亥丙午己丑

大运:丙戌、乙酉、甲申、癸未、壬午、辛巳

先伯瑛四公,制煞太过格。

楠曰:丙生亥月两帮身,一煞那堪三制神。运入西方生煞地,超腾不作等闲人。

张解:丙火生亥,煞星本可畏也。然有丁火合去,三重己土制之太过。大运入乙酉甲申,破土生煞,发财数千缗。壬癸运美,午未运中制煞太甚,屡遭凶变。入巳,丙戌年,六十二岁死矣,重见戊土破壬也。

周易卜命解:丙火生于亥月,定为七煞格。按一般的论法,七煞必须制之而后快,不然也要以印绶化之。年上的酉金财星党煞,更是不宜见到的组合。

但是,日主丙火自坐午火阳刃,午亥暗合,阳刃合煞,已为吉兆;年月又透出乙木印绶,以及丁火劫财,又时逢己丑,干支皆土;一位七煞,而遇重重合之、制之、化之,煞势弱矣,日主丙火足以用煞,是以不忌年上财星党煞。

论其行运,初运乙酉甲申,木不通根,凶而不凶;支财助煞,宜其“发财数千缗”。癸未壬午,官煞虚透,合克丁劫,故“运美”;支逢午未,火土并旺,水不通根,已然藏凶,宜其“屡遭凶变”。运行辛巳,天克地冲,水火相激,已属不吉,丙戌年,丙火再合去辛金,戌土逢生,克去亥水,喜用遭伤,故“死矣”。

乾:丁未己酉乙巳丁亥

大运:戊申、丁未、丙午、乙巳、甲辰、癸卯

先兄西庵,制煞太过。

楠曰:乙木生临酉巳垣,两金四火制相连。不宜见火重攻煞,去火存金是福田。

张解:乙木生酉月,木根轻也,畏金制。夫何金少而火多,制煞太过,尽煞无民。早行丙午,制过煞星,屡屡克子,且财名不遂。大运入辰,坐壬癸之水,去火存金,财源大振,贵产佳儿,福寿两全。寅运见火克金,灾生回禄。入丑煞星入墓,八十三岁而死。

周易卜命解:据“先兄西庵”,可知这是作者张楠兄长的八字。张楠对这个八字定了调:制煞太过。

“乙木生临酉巳垣”,“垣”,即月令,这句话是乙木生在酉月的意思。“两金”,即酉中辛金、巳中庚金。“四火”,即年时天干丁火、未中丁火、巳中丙火,共四位。金少火多,故不宜见火辗转克金。制煞太过,所以行运以“去火存金”为吉。

《渊海子平》“论偏官即七煞”章提到:“如有一煞,而制伏二三,复行制伏之运,反不作福。何以言之?盖尽法无民,虽猛如狼,不能制伏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可见,虽然煞喜制伏,但煞少而制多却不宜。

大运逆推,早年运行丙午,支逢巳午未,会成南方火局,干头透出丙火伤官,火旺矣。乙木以金为子,原局火多金少,金已经受伤,再运行火旺之地,克子是必然的,宜其“屡屡克子”。《喜忌篇》提到:“偏官时遇,制伏太过乃是贫儒”,时,当时得令之意。当令之七煞被群火攻之,制伏太过,不但“克子”,亦主“财名不遂”。

辰运合酉,湿土晦火生金,后接行壬癸水透之运,宜其“财源大振,贵产佳儿,福寿两全”。寅运合亥化木生火,遭遇火灾。丑运,巳酉丑会局逢未冲,冲开丑库,邀酉金入墓,用神入墓,伤寿之兆;《通会》“论女命”章有“四柱有官鬼入墓,使夫星已入黄泉”之句,与此一理同推。

乾:庚辰甲申丁未丙午

大运: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

宜黄谭二华尚书,贵命,身强煞浅格。

楠曰:丁火生申水气微,煞轻身旺贵何疑。水轻喜入汪洋运,职掌兵权震外夷。

张解:丁生申月,伏火尚有余炎,盖喜年月合成煞局,所谓身强煞浅,万户封候。运行北方,补其水,用煞得权,名魁夷邦,岂偶然哉?俗术妄以龙奔天河为誉,不根理之所有,何其谬哉?

周易卜命解:按格局,申中庚金透出,定为正财格。申辰会局,拱出子水为七煞。财格党煞本忌,但日主丁火坐下印库,又于此有余气,时逢丙午,日禄归时,又逢丙火劫财以助,日主健旺,足以用财煞。身强则煞化为偏官,经云:“财资七煞,威权独压万人;印若相扶,断定官居极品”,宜其贵为尚书。

论其行运,一路西北金水之乡,助起财煞,宜其“名魁夷邦”。张解中有“龙奔天河”之语,此格以辰为龙、丙午丁未纳音天河水,合而取象,故名。此格类似《兰台妙选》中的“灵槎入天河”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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