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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五大模式推进农信社新一轮改革

 文野 2022-12-17 发布于山西
                                             “进一步深化宁夏、重庆农村信用社改革整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两地正在制定配套方案,推进改革。”3月26日,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臧景范告诉《财经》记者。

在宁夏整体推进全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准备组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及19家农村合作银行的同时,重庆市也在紧锣密鼓地以直辖市为单位组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两家新银行的诞生被视为农信社改革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从国务院批准宁夏、重庆市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开始,农信社新一轮改革正式启动。

 省联社“新政”

“信用社改革到目前为止,完成的基本还是财务重组,但公司治理改革则没有抓到要害。要么是内部人控制,要么是省联社控制,管理层甚至不知道该对谁负责。尤其是省联社,不是农信社的股东,却可以对贷款规模进行审批,甚至进行人事安排,但又不对经营业绩负责,实则是个怪胎。”一直对农信社改革有深入研究的花旗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说。

“作为省级政府管理农信社的平台,省联社在制度建设、贷款清收、案件治理、员工培训、产品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的省联社体制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臧景范说,“突出的矛盾是:省联社集金融企业、行业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三项职能于一身,定位模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容易且已经出现了越位、串位、不到位的现象。”

这种情况下,银监会一方面正在制定考核《省联社履职行为指导意见》,对省联社的职责边界和行为规范进行界定;另一方面,按照“政企分开,规范管理;服务为主,稳定县域;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总体原则,逐步厘清省级政府和省联社之间的职责安排,理顺省级管理机构和基层信用社的关系,推动省联社改革试点。

 多模式选择

“省联社的改革不指定一种模式,但主体方向都是股份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臧景范介绍,接下来的省联社改革主要有以下模式:

其一,持股公司模式,宁夏黄河农商行即为此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改革方案,在宁夏区联社解散的基础上,银川市农信社和其他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宁夏黄河农商行,其余19家县联社分别改制完全独立的县级农村合作银行,由黄河农商行与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设立。其中黄河农商行为相对控股股东,按股权比例行使相应权力,替代宁夏区联社现有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

其二,统一法人模式,如筹备中的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

“这不是我们的主导模式,统一法人的审批会非常谨慎。”臧景范在采访中再三强调。

其三,金融服务公司模式。金融服务公司将致力于发挥好对基层法人社的服务职能,把县联社想干干不了、想干干不好的部分职能,如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信息咨询、资金清算、人员培训等拿到金融服务公司来。

其四,联合银行模式。该种模式是从下往上持股,基层共同发起设立省级机构,也就是法农贷模式(参见《财经》2007年第15期报道“法农贷样板”)。

最后一种是规范后的省联社模式。

“改革的模式有很多种,但不管怎么改,不管哪种模式,农信社都要面向三农、服务于三农。”臧景范说。

“最重要的是不要由政府自上而下地替农信社进行选择,来一刀切或者几刀切,而是要以农信社为主体推进改革,因势利导地让农信社的股东主张自身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体制复归。”世界银行高级金融专家王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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