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检查隐患 1.隐患照片 2.隐患描述 这是检查某项目营区宿舍、食堂等情况。 3.存在隐患 (1)项目部厨房与营区未分开设置,一楼厨房二楼住宿; (2)在营区旁设置汽油仓库,存在较大风险。 4.判定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4.2.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 4.2. 3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隐患分析 (1)项目进场后未对生活区进行策划,或策划人员不熟悉现场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导致在投入使用后整改难度变大。 (2)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生活区消防安全关注度不够,缺乏基本安全生产知识,没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3)现场管理人员未落实“一岗双责”制,管生产不管安全,只知道组织生产,没有考虑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施工过程没有组织检查,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前未开展安全条件验收。 6.整改措施 (1)重新建立厨房板房,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2)厨房投入使用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立即将可燃材料移除生活区,可燃材料库房远离生活区设置,建筑面积满足规范要求。 7.管理建议 (1)生活区设置必须提前策划,编制平面布置图,明确各功能区。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策划书内容,并就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生活区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按照规范和交底要求施工。 (3)施工完成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4)现场管理人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考虑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当不满足安全条件时不得生产。 (5)管理人员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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