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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2.47万亿元!

 A探索者 2022-12-20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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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贵州人大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要求,形成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1年,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4,716.2亿元、负债总额14,706.3亿元、国有资本权益8,181.3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9.5%。

2021年,市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1,941.2亿元、负债总额43,956.3亿元、国有资本权益27,852.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1%。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2021年,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6,657.4亿元、负债总额58,662.6亿元、国有资本权益36,033.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0.7%。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省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682.7亿元、负债总额6,881.6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下同)2,689.8亿元。

2021年,市县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428.1亿元,负债总额8,460.3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15.8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2021年,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110.8亿元、负债总额15,341.9亿元、形成国有资产3,205.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1年,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389.7亿元,负债总额374.5亿元、净资产2,015.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20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69.7亿元。

2021年,市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488.9亿元,负债总额3,297.4亿元、净资产9,191.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713.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775.2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2021年,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878.6亿元、负债总额3,671.9亿元、净资产11,206.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933.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944.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1年底,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1,535.3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571.4万亩、国有耕地65.2万亩、国有园地29.7万亩、国有林地面积为505.1万亩、国有草地面积为14.5万亩、国有湿地面积为7.6万亩。已发现矿产资源137个矿种,查明资源量96种。年均降雨量1,227.2毫米,年水资源总量1,091.4亿立方米(含地下水资源量263.7亿立方米)。

二、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按照“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着力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选优配强外部董事,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持续优化。编制贵州省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战略性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贵州主战略主定位,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投入。积极稳妥推进监管企业非主营业务清理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国企社会责任担当持续增强。面对复杂形势和困难局面,全省国有企业勇于担当、积极有为,千方百计保障电力供应,全力以赴稳市、稳价、稳就业,积极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有力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现代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完善。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全面推进,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

国资监管大格局进一步形成。大力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对市(州)指导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国资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加大对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截至2021年底,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绿色贷款余额、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5,501亿元、4,396亿元和1.5万亿元。

深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强化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全流程监管,完成全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建立可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机构名单,并动态更新。规范省属金融企业收入分配,建立健全省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及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约束作用。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开展规范全省金融秩序活动,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出列”,推进金交所整合转型及退出,积极化解房地产传导金融领域风险。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大,通过搭建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平台、深化与AMC合作等措施,加大金融机构存量风险处置。

更大力度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扎实推进毕节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下达各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1亿元(其中:中央2.9亿元,省级1.2亿元)用于补贴全省44家村镇银行发放贷款135.1亿元,带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亿元。积极开展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和申报工作,确定六盘水市为我省试点城市,下达中央试点城市奖励资金5,000万元。

健全完善国有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推进贵州金控集团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构建贵州金控集团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关于贵州金控集团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办法,更好履行国有金融资本重大事项管理职责。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研究起草符合我省实际的综合性管理制度。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升单位内外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规范房屋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强化重点资产重点环节管控。

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强化“制度+技术”管理手段,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信息标准化建设要求,研究将资产管理融入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业务环节进行一体化设计。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和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提升资产数据质量。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支持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方舱医院及定点救治医院建设,加强医药物资储备及统筹调度。支持学校改扩建和设备购置,生均校舍面积、教育仪器设备价值、图书数量等均呈现上升趋势,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

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落实调剂优先的资产配置原则和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制度,实现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调剂共享,提升使用和处置效益。建立完善贵州省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完成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任务,实现资产“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的改革目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不断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编制完成贵州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总体方案,选取遵义市、六盘水市等5个市(州)开展试点。稳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初步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评价体系。完成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并正式发布主要数据成果,完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创新开展全省建设用地起底大调查,全面摸排全省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建成省地质博物馆并免费向公众开放。

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压茬推进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规划形成阶段性成果,各市县形成规划初步成果。编制完成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区保护规划。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妥善处置自然保护地以外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矛盾冲突。

持续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完善市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目标考核。巩固绿色矿山建设,建立退出机制,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全面建立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回头看”和规范化建设。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小林长”等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非法交易珍稀动植物行为。

稳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成功申报贵州省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启动松桃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长江经济带乌江、赤水河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3万亩。新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1,847处,安排避险移民搬迁项目22个;实施56个工程治理项目,有效维护2.9万余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实施各类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4.4万亩。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推进卫片执法“月清”“季核”,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城乡规划许可专项督察。建立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实行以责促改、以改定处。制定耕地破坏鉴定办法,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国资,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和水平。着力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运行监测、成本管控、管理提升,不断盘活存量、拓宽增量。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深化效率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下功夫。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按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的要求,着力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金融机构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着力找准金融高质量服务与贵州高质量发展的融合点,为谱写多彩贵州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防控金融风险主体责任,加强存量风险处置,严格控制增量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强化风险管理规制,健全资本约束机制,动态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并制定应对预案,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和水平。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为方向,统筹推进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法人机构改革和风险化解处置。

(三)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构建“1+N”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印发《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资产全流程管理具体制度。建设全口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库,推动资产盘活利用,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四)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持续深化完善“双评价”“双评估”等规划编制基础研究成果,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测监管,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优化湿地保护形式,有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建设。推进实施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统筹推进各项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深化成果分析应用,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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