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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申报条件信息化企业

 恒标知产冯延洋 2022-12-20 发布于山东

一、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或社团组织;
2.项目单位属软件开发商、信息化服务商、行业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
3.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满一年;
4.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前3年项目投资总额应不小于300万元。

二、申报两化融合贯标需要达到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4、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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